全椒君鸿软磁材料有限公司33.0033%股权转让
全椒君鸿软磁材料有限公司33.0033%股权转让
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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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企业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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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全椒 (略) | 注册地(住所) | (略) 全椒县经济开发区 | |
法定代表人 | 陈明 | 标的所在地区 | |||
成立时间 | 2010-06-18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
所属行业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67T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营范围 | 纳米材料(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软磁非晶材料、电子变压器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0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股东数量(个) | 7 | 股份总数 |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 的 企 业 股 权 结 构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 ||
1 | 陈明 | 53.* | |||
2 | 全椒县国有 (略) | 33.0033 | |||
3 | 笪建国 | 4.* | |||
4 | 钱泽华 | 4.* | |||
5 | 韩寒 | 2.0099 | |||
6 | 付国东 | 1.* | |||
7 | 凌宝军 | 1.* |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 |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232.* | -2197.* | -2197.* |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 9374.* | 6896.* | |||
审计机构 | 北京义林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2022-09-30 | 176.* | -2610.* | -2610.*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月报 | *.* | 9374.* | *.* | ||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安徽安和房 (略) | |||
核准(备案)机构 | 全椒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2-11-01 | ||||
评估基准日 | 2021-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 | *.* | |||
负债总计(万元) | 9374.* | 9374.* | |||
净资产(万元) | 6896.* | 8854.*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 | 2922.* | ||||
产权转让专项审计的审计机构 | |||||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披露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不放弃)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须在公告挂牌期间按公告规定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办理受让申请登记。若形成竞价,其他股东须通过竞价系统行使优先购买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在公告挂牌期间未按公告规定递交受让申请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和放弃受让。 2、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前须对标的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权证变更登记流程等进行全面了解。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公告之全部内容和包括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及所披露内容,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和已披露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和已披露瑕疵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或以其他理由终止项目交易进程,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通知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和其他相关方的补偿。 3、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或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确认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意向受让方最终是否获得批准应以相关监管部门的书面审核意见为准。如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本次产权交易未能完成监管机构的批准,转让方有权书面通知受让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通知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和其他相关方的补偿。转让方书面通知受让方合同解除后即有权对转让标的进行再次信息发布。 4、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5、标的企业相关情况参见《全椒 (略) 审计报告》(义林奥审字(2022)第S5-878号)、《全椒 (略) 股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皖安和估字(2022)FM-0009号)等相关备查文件。 |
转让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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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全椒县国有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全椒经济开发区 | ||||
法定代表人 | 蒋今朝 | 注册资本(万元) | * | ||
经济类型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
所属行业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XX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3.0033%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3.0033%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区县级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略) | ||||
批准主管部门名称 | 全椒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
批准日期 | 2022-09-26 | 批准文件及文号 | 关于县国有 (略) 公开转让全椒 (略) 股权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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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4000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分期付款: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期转让价款,首期转让价款金额不得低于转让标的转让价款的30%(含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首期价款的一部分),剩余未付款项须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供)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付清,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支付完全部转让价款之日止的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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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 3、不接受联合体申请登记;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细 | 交纳金额(元) | *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安徽省产权 (略) 账号:*743 开户行:兴业银行 (略) 支行(线下转账使用) |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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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交易争议解决办法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51-6287 1614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网址 | http://**.cn | |||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督管理机构 |
意向受让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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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除以上材料外,意向受让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 ||||
竞买协议 | 需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
产权受让申请书 | 需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适用)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公司章程 | 不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自然人身份证明(自然人适用)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企业近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同意受让内部决策文件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受让批复(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银行资信证明(法人)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资金能力证明(自然人) | 需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
被授权人相关证明文件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联合受让其他材料(如果联合受让,请提供此项) | 不需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
公告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其他附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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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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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企业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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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全椒 (略) | 注册地(住所) | (略) 全椒县经济开发区 | |
法定代表人 | 陈明 | 标的所在地区 | |||
成立时间 | 2010-06-18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
所属行业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67T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营范围 | 纳米材料(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软磁非晶材料、电子变压器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0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股东数量(个) | 7 | 股份总数 |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 的 企 业 股 权 结 构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 ||
1 | 陈明 | 53.* | |||
2 | 全椒县国有 (略) | 33.0033 | |||
3 | 笪建国 | 4.* | |||
4 | 钱泽华 | 4.* | |||
5 | 韩寒 | 2.0099 | |||
6 | 付国东 | 1.* | |||
7 | 凌宝军 | 1.* |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 |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232.* | -2197.* | -2197.* |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 9374.* | 6896.* | |||
审计机构 | 北京义林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2022-09-30 | 176.* | -2610.* | -2610.*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月报 | *.* | 9374.* | *.* | ||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安徽安和房 (略) | |||
核准(备案)机构 | 全椒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2-11-01 | ||||
评估基准日 | 2021-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 | *.* | |||
负债总计(万元) | 9374.* | 9374.* | |||
净资产(万元) | 6896.* | 8854.*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 | 2922.* | ||||
产权转让专项审计的审计机构 | |||||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披露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不放弃)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须在公告挂牌期间按公告规定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办理受让申请登记。若形成竞价,其他股东须通过竞价系统行使优先购买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在公告挂牌期间未按公告规定递交受让申请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和放弃受让。 2、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前须对标的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权证变更登记流程等进行全面了解。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公告之全部内容和包括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及所披露内容,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和已披露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和已披露瑕疵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或以其他理由终止项目交易进程,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通知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和其他相关方的补偿。 3、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或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确认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意向受让方最终是否获得批准应以相关监管部门的书面审核意见为准。如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本次产权交易未能完成监管机构的批准,转让方有权书面通知受让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通知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和其他相关方的补偿。转让方书面通知受让方合同解除后即有权对转让标的进行再次信息发布。 4、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5、标的企业相关情况参见《全椒 (略) 审计报告》(义林奥审字(2022)第S5-878号)、《全椒 (略) 股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皖安和估字(2022)FM-0009号)等相关备查文件。 |
转让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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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全椒县国有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全椒经济开发区 | ||||
法定代表人 | 蒋今朝 | 注册资本(万元) | * | ||
经济类型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
所属行业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XX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3.0033%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3.0033%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区县级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略) | ||||
批准主管部门名称 | 全椒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
批准日期 | 2022-09-26 | 批准文件及文号 | 关于县国有 (略) 公开转让全椒 (略) 股权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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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4000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分期付款: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期转让价款,首期转让价款金额不得低于转让标的转让价款的30%(含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首期价款的一部分),剩余未付款项须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供)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付清,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支付完全部转让价款之日止的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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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 3、不接受联合体申请登记;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细 | 交纳金额(元) | *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安徽省产权 (略) 账号:*743 开户行:兴业银行 (略) 支行(线下转账使用) |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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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0)个,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 ||||
加价幅度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交易争议解决办法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51-6287 1614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网址 | http://**.cn | |||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督管理机构 |
意向受让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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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除以上材料外,意向受让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 ||||
竞买协议 | 需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
产权受让申请书 | 需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适用)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公司章程 | 不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自然人身份证明(自然人适用)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企业近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同意受让内部决策文件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受让批复(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银行资信证明(法人)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资金能力证明(自然人) | 需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
被授权人相关证明文件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联合受让其他材料(如果联合受让,请提供此项) | 不需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
公告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其他附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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