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李埝乡黑豆涧水库水面生态养殖经营权出租(二次)
东海县李埝乡黑豆涧水库水面生态养殖经营权出租(二次)
东海县李埝乡黑豆涧水库水面生态养殖经营权出租
招租文件
东海县李埝乡水务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东海县李埝乡黑豆涧水库水面生态养殖经营权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就公告内容告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东海县李埝乡黑豆涧水库水面生态养殖经营权出租。
2、租赁期限:本次招租租期为五年。
3、招租方式:公开招租。
4、本项目设最低控制价:每年*元(不含税,如需要开票,税收由中标人负责)。
5、地点:东海县李埝乡沃子村。
二、承包金支付办法
投标人应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一次性交清承包期内全部承包费。
三、报名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但公民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发生失信行为,具体以其提供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证明为准;法人或其它组织,经在“信用中国”网(网址 http://**)上查询无不良记录,具体以其提供的 (略) 站信息为准。
四、报名办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公民应携带身份证及征信证明,法人或其它组织应携带营业执照及信用中国查询证明,并于2022年11月04日至2022年11月08日工作日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东海县晶都大道政务服务中心3楼)报名并获取招租文件。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租文件的投标人,招租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五、保证担保
投标人应提供1名无失信行为的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是否失信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记录为准)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保证其在中标及签约后全面按约履行。
六、约谈保证人
为了确保保证人了解本次招租存在的法律风险和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招租人将约谈投标人提供的保证人。请保证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征信证明在报名时 (略) 进行约谈,经招租人审查符合保证人条件的人方可作为投标人的保证人,并签订保证人保证担保承诺书。投标人提供的保证人不按要求参加约谈的或者拒绝提供保证担保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八、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租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无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已经对本项目的总体情况、条件的有关情况获得了解, 并且认为投标人已充分了解了自己中标后有可能承担的风险、责任和义务,本招租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现场考察的费用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担。
九、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4日0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开标室(东海县晶都大道政务服务中心南五楼)
3、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海县李埝乡水务站
联系人:赵成洁
电话:*
招租代理机构:连云港 (略)
地址:东方体育城北区5号楼三单元408室(嘉臣大酒店南侧)
联系人:王建翔
联系电话:*
十一、其它要求:
1、因新冠肺炎防疫要求,请有意报名者前来报名时提供“苏康码”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投标人请出示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否则,不得参加报名及约谈。
2、中标人中标后只能自己经营,不得以合作、委托等任何形式将承包项目变相转包他人经营。否则,招租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承包合同已经签订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承包合同,并可将项目另行公开发包,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自负。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招租人 | 名称:东海县李埝乡水务站 联系人:赵成洁 电话:* |
2 | 招租代理机构 | 名称:连云港 (略) 地址:东方体育城北区5号楼三单元408室 联系人:王建翔 电话:* |
3 | 项目名称 | 东海县李埝乡黑豆涧水库水面生态养殖经营权出租 |
4 | 地点 | 东海县李埝乡沃子村 |
5 | 承包期限 | 5 年 |
6 | 承包金支付办法 | 中标人应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一次性交清承包期内全部承包费。 |
7 | 合同签订要求 | 中标人在自中标公告发布7日内拿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交清承包费并与招租人签订承包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承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有权另行确定中标人或重新发包。 |
8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见招租公告 |
9 | 原件提供 |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证件的原件,以便招租人审查: 投标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担保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投标人及担保人征信记录、投标人业绩证明、表彰、科研成果。 以上证件的原件应装入档案袋密封并签名,但奖牌 可以直接提供。 评标结束后将上述证件原件退还投标人。 |
1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1 | 踏勘现场 | 招租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 需要自行踏勘,如有疑问可以咨询招租人。 |
12 | 招租预备会 | 不召开 |
13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11月24日09时00分 |
15 | 分包/转包 | 不允许 |
16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00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网银。 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 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个人名义参加投标的必须从 参加投标的个人名下账户一次性汇到指定的投标保 证金专用账户)。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应按招租文件规定 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 业基本账户或投标人个人名下账户中汇出。 账户名称:东海县建 (略) 场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东海城中支行 银行账号:4624 5822 7989 |
17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略) 开标室(东海县晶都大道政务服务中心南五楼) |
18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开标室(东 海县晶都大道政务服务中心南五楼) |
19 | 开标程序 | 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投标单位代表 |
20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江苏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1 | 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 |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份。 1、投标文件的正文应使用打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 写。个人投标人须每页签名并按手印,签名必须是投标人亲笔签署全名;公司及其他组织投标人每页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否则,作废标处理。 2、投标文件涂改、插字或删除的,均须投标人在修改处签名并按手印确认,公司及其他组织投标人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否则,作废标处理。 签名必须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3、投标文件所有页面(包括封面和目录)必须采用A4规格复印纸打印或复印,加上目录并逐页标注页码,合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应采用软封面,不接受穿孔活页装订等其它方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要装入档案袋密封签名提交。 |
22 | 最低限价 | 本标段设最低限价为*元/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本限价,否则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
23 | 费用承担 | 未注明使用何种语言和币种的,以中文和人民币为准。 1、本工程进场交易费(按苏价服【2017】177号文)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2、本工程招标代理费(按苏招协【2022】002号文)下浮60%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共计4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列。 |
24 | 其他说明 | 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中弄虚作假的,按废标处理,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承包合同已经签订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承包合同,并可将项目另行公开发包,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并赔偿因此给招租人造成的损失。 |
25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租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招租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租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租人负责解释。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总分按100分对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进行综合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投标报价高者为中标人;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租人自主确定中标人或另行招租。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标准 | 原件提供 |
1 | 投标报价 | 80 | 计算方法=(投标人报价/所有投标人中最高报价)×80,投标人低于最低控制价无效。 | |
2 | 类似业绩 | 10 | 近 5 年从事承包水库生态养殖,且履约情况良好,一份承包合同得 2 分,最多得 10 分。 | 必须同时提供合同原件及该合同的发包人出具的无违约证明备查。 |
3 | 表彰 | 10 | 因渔业养殖受到农业或海洋渔业部门表彰的,部级表彰一次得 5 分,省级表彰一次得 3 分,市级表彰一次得 2 分,最多得 10 分。 | 必须提供表彰文件原件或奖牌或证书原件备查。 |
合计 | 100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对满足招租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综合评分明细表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高者为中标人;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租人自主确定中标人或另行招租。
东海县黑豆涧水库水面经营权使用合同书
*方:东海县李埝乡水务站 信用代码:
联系地址: 东海县李埝乡驻地 联系电话:
*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充分开发利用水面资源,在以防洪、灌溉为主,确保水利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双方在考虑自身承担的风险情况下,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经充分协商,就东海县黑豆涧水库水面的生态养殖承包经营权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标的
*方发包给*方的东海县黑豆涧水库水面位于东海县李埝乡境内(详见本合同附件一水库水面示意图),*方对该水库水质、水位、水面面积等情况已作充分和全面的了解,并自愿承包。
*方承包上述水库水面只能从事生态渔业养殖项目,不得擅作他用。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5 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及交付办法
承包费为万元/年,5年承包费共计万元(不含税,如需要开票,税收由中标人负责)。*方已在中标后、本合同签订前一次性交清。
第四条、*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按约收取承包费。
2、有权管理使用*方承包范围内的水利工程设施。
3、有权对*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4、有权根据需要对水库进行清淤、扩容,因抗洪抢险、水利工程建设需要使用水库或水面、滩涂等,*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且除退还剩余未履行期间的承包费外,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5、如因除险加固、水库清淤造、水利建设等成水库空库的,*方应提前60日通知*方,以便于*方进行捕鱼。
6、享有水源调度、防洪保安、除险加固的自主权。
7、应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水库水面交付*方经营。
第五条、*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依法使用承包的水库水面,并自主经营。
2、应按约及时交付承包金。
3、只能从事生态渔业养殖,放养鱼类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投放有害环境的鱼类,放养要适度,养殖须清水养殖,不得投放粪便、肥水宝、饲料等。
4、有义务管护水利设施及水利资源,发现有破坏水利设施、盗采水利资源等行为的,应立即报告*方,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扩大。
5、应无条件服从政府及*方防汛、抗洪及农业灌溉、调水等调度指令,并自行提前认真做好“防逃”工作,禁止防逃设施妨碍水库及溢洪道泄洪,因“防逃”设施不善造成任何损失由*方自行负责。*方在承包经营期间,禁止在水库中炸鱼、药鱼、电鱼等违法行为,不得破坏水库生态环境。一经发现*方存在上述行为,*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6、在承包经营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方享有和承担。
7、因承包经营行为而发生的一切税、费、人身损害赔偿、安全事故责任等由*方自行承担,与*方无关。承包经营期间因经营行为与他人发生纠纷由*方自行处理。若*方因此承担相关责任的,有权向*方全额追偿。
8、在本合同履行期满或被依法解除的应无条件清理其一切渔业资源及养殖设施,以确保本合同在履行期满之日或被依法解除后10日内将承包标的恢复原状交还*方。若*方逾期交还的,则须按每日*元向*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仍未交还的,承包范围内的渔业资源、养殖设施等均无偿归*方所有,若产生清理、恢复原状等费用的,由*方承担。
9、*方应当在水库周边显著位置树立“水深危险、禁止游泳”“水深危险、禁止垂钓”等警示标志,确保第三人知晓危险,尽到充分提示义务。因*方管理、维护不善,未尽到合理提示义务造成第三人生命、财产损失的,由*方承担赔偿责任,若相关判决、裁决要求*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在*方履行后,可向*方进行全额追偿。
10、*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否则*方有权解除合同,*方应向*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六条、特别约定
1、因水源调度、防洪保安、水库水位变化、任何水质污染、自然灾害或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本合同所涉水面内开发建设、政府政策变化等任一原因造成*方损失的,均由*方自行承担或处理,*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2、因除险加固、水库清淤、水利建设等造成水库空库的,本合同的承包期限可以按照空库(死水位以下)年限做相应顺延,以弥补因此给*方造成的损失,除此之外,*方原缴纳承包金不予退还,*方也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3、鉴于*方承包经营的水库水面水质等实际状况,*方不保证水库的水质、水位、水面面积等,*方不得以水质或水位或水面面积变化等为由要求*方承担任何责任。
4、*、*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均已充分预见到可能发生的风险,并自愿签署。
第七条、违约责任
*、*双方均应严格按本合同之约定履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应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方逾期交付水库水面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方已交承包费的万分之三向*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以上的,*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方赔偿损失、返还承包费。水库水面交付后5日内,*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水库水面的交付予以认可。
2、*方逾期支付承包费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承包金额的万分之三向*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以上的,*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方已缴纳的保证金和承包费不退还,并按照合同金额的10%向*方支付违约金,因合同解除造成*方损失由*方自行负责。
3、如*方有下列任一情形,*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方自行承担,同时*方还有权要求*方按照合同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1)擅自改变水面用途的;
(2)未经*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本合同标的部分或全部抵押或作其他用途的;
(3)未经*方同意,以合作、委托等任何形式将承包项目变相转包他人经营的;
(4)擅自在水库范围乱搭乱建、对水库坝体进行改造、改建、改变水库地形地貌的;
(5)*方经济状况明显恶化或*方有其他正当理由认为*方可能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6)*方不能妥善处理当地群众关系导致发生重大治安、经济等纠纷或自身承包经营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或安全事件的。
第八条、争议解决
1、因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承包标的所 (略) 提起诉讼。败诉方应承担胜诉方因诉讼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一切合理费用。
2、本合同约定的地址即为双方的送达地址,任何与本合同履行、争议解决等有关的法律文书,对以上地址的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相关快递、文书等未能有效妥投或者被退回、拒收的,以第一次投递日为送达日。任何一方变更地址均应提前书面(包括快递、文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对方,未书面通知的视为未变更。
3、本合同各条款均具有独立效力,不因部分条款无效而导致合同无效。也不因合同无效,而导致违约条款、争议解决条款等条款的效力。
第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并自*方交清承包费后生效,*方三份、*、*各执一份、剩余一份报东海县水务局备案。
*方:东海县李埝乡水务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方:备案单位:东海县水务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 2022 年月日
投标文件
(招租人名称):
1.本人(本公司)已仔细研究了东海县李埝乡黑豆涧水库水面生态养殖经营权招租文件的全部内容,充分考虑和预测承包该项目进行生态养殖的风险,
2.愿意以元/年价格承包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本人(本公司)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4.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
5.如本人(本公司)中标:
(1)本人(本公司)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本人(本公司)承诺按照招租文件规定一次性缴纳承包费。
(4)本人(本公司)承诺中标后独自经营,不发生违反合同规定的现象。
(5)本人(本公司)承诺在合同约定的结束日期移交水库水面。
6.本人(本公司)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人:(签字并按手印,单位签章并盖章)
地址:
电话:日期:年月日
1、投标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征信记录或信用中国证明复印件
1、投标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征信记录或信用中国证明复印件
1、保证人身份证、社保证明、征信证明复印件,保证担保承诺书原件
2、保证担保承诺书样本
1、担保人身份证、社保证明、征信证明复印件,保证担保承诺书原件
2、保证担保承诺书样本
保证担保承诺书1、业绩统计表
序号 | 合同名称 | 合同金额 | 承包水库名称 | 发包单位 | 备注 |
2、合同及发包单位开具的无违约证明复印件
1、表彰统计表
序号 | 荣誉名称 | 颁发单位 | 表彰文件名称 | 表彰文件号 | 备注 |
2、表彰复印件(如有)
东海县李埝乡黑豆涧水库水面生态养殖经营权出租
招租文件
东海县李埝乡水务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东海县李埝乡黑豆涧水库水面生态养殖经营权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就公告内容告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东海县李埝乡黑豆涧水库水面生态养殖经营权出租。
2、租赁期限:本次招租租期为五年。
3、招租方式:公开招租。
4、本项目设最低控制价:每年*元(不含税,如需要开票,税收由中标人负责)。
5、地点:东海县李埝乡沃子村。
二、承包金支付办法
投标人应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一次性交清承包期内全部承包费。
三、报名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但公民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发生失信行为,具体以其提供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证明为准;法人或其它组织,经在“信用中国”网(网址 http://**)上查询无不良记录,具体以其提供的 (略) 站信息为准。
四、报名办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公民应携带身份证及征信证明,法人或其它组织应携带营业执照及信用中国查询证明,并于2022年11月04日至2022年11月08日工作日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东海县晶都大道政务服务中心3楼)报名并获取招租文件。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租文件的投标人,招租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五、保证担保
投标人应提供1名无失信行为的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是否失信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记录为准)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保证其在中标及签约后全面按约履行。
六、约谈保证人
为了确保保证人了解本次招租存在的法律风险和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招租人将约谈投标人提供的保证人。请保证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征信证明在报名时 (略) 进行约谈,经招租人审查符合保证人条件的人方可作为投标人的保证人,并签订保证人保证担保承诺书。投标人提供的保证人不按要求参加约谈的或者拒绝提供保证担保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八、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租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无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已经对本项目的总体情况、条件的有关情况获得了解, 并且认为投标人已充分了解了自己中标后有可能承担的风险、责任和义务,本招租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现场考察的费用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担。
九、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4日0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开标室(东海县晶都大道政务服务中心南五楼)
3、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海县李埝乡水务站
联系人:赵成洁
电话:*
招租代理机构:连云港 (略)
地址:东方体育城北区5号楼三单元408室(嘉臣大酒店南侧)
联系人:王建翔
联系电话:*
十一、其它要求:
1、因新冠肺炎防疫要求,请有意报名者前来报名时提供“苏康码”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投标人请出示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否则,不得参加报名及约谈。
2、中标人中标后只能自己经营,不得以合作、委托等任何形式将承包项目变相转包他人经营。否则,招租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承包合同已经签订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承包合同,并可将项目另行公开发包,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自负。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招租人 | 名称:东海县李埝乡水务站 联系人:赵成洁 电话:* |
2 | 招租代理机构 | 名称:连云港 (略) 地址:东方体育城北区5号楼三单元408室 联系人:王建翔 电话:* |
3 | 项目名称 | 东海县李埝乡黑豆涧水库水面生态养殖经营权出租 |
4 | 地点 | 东海县李埝乡沃子村 |
5 | 承包期限 | 5 年 |
6 | 承包金支付办法 | 中标人应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一次性交清承包期内全部承包费。 |
7 | 合同签订要求 | 中标人在自中标公告发布7日内拿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交清承包费并与招租人签订承包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承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有权另行确定中标人或重新发包。 |
8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见招租公告 |
9 | 原件提供 |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证件的原件,以便招租人审查: 投标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担保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投标人及担保人征信记录、投标人业绩证明、表彰、科研成果。 以上证件的原件应装入档案袋密封并签名,但奖牌 可以直接提供。 评标结束后将上述证件原件退还投标人。 |
1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1 | 踏勘现场 | 招租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 需要自行踏勘,如有疑问可以咨询招租人。 |
12 | 招租预备会 | 不召开 |
13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11月24日09时00分 |
15 | 分包/转包 | 不允许 |
16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00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网银。 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 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个人名义参加投标的必须从 参加投标的个人名下账户一次性汇到指定的投标保 证金专用账户)。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应按招租文件规定 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 业基本账户或投标人个人名下账户中汇出。 账户名称:东海县建 (略) 场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东海城中支行 银行账号:4624 5822 7989 |
17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略) 开标室(东海县晶都大道政务服务中心南五楼) |
18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开标室(东 海县晶都大道政务服务中心南五楼) |
19 | 开标程序 | 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投标单位代表 |
20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江苏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1 | 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 |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份。 1、投标文件的正文应使用打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 写。个人投标人须每页签名并按手印,签名必须是投标人亲笔签署全名;公司及其他组织投标人每页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否则,作废标处理。 2、投标文件涂改、插字或删除的,均须投标人在修改处签名并按手印确认,公司及其他组织投标人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否则,作废标处理。 签名必须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3、投标文件所有页面(包括封面和目录)必须采用A4规格复印纸打印或复印,加上目录并逐页标注页码,合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应采用软封面,不接受穿孔活页装订等其它方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要装入档案袋密封签名提交。 |
22 | 最低限价 | 本标段设最低限价为*元/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本限价,否则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
23 | 费用承担 | 未注明使用何种语言和币种的,以中文和人民币为准。 1、本工程进场交易费(按苏价服【2017】177号文)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2、本工程招标代理费(按苏招协【2022】002号文)下浮60%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共计4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列。 |
24 | 其他说明 | 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中弄虚作假的,按废标处理,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承包合同已经签订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承包合同,并可将项目另行公开发包,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并赔偿因此给招租人造成的损失。 |
25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租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招租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租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租人负责解释。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总分按100分对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进行综合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投标报价高者为中标人;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租人自主确定中标人或另行招租。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标准 | 原件提供 |
1 | 投标报价 | 80 | 计算方法=(投标人报价/所有投标人中最高报价)×80,投标人低于最低控制价无效。 | |
2 | 类似业绩 | 10 | 近 5 年从事承包水库生态养殖,且履约情况良好,一份承包合同得 2 分,最多得 10 分。 | 必须同时提供合同原件及该合同的发包人出具的无违约证明备查。 |
3 | 表彰 | 10 | 因渔业养殖受到农业或海洋渔业部门表彰的,部级表彰一次得 5 分,省级表彰一次得 3 分,市级表彰一次得 2 分,最多得 10 分。 | 必须提供表彰文件原件或奖牌或证书原件备查。 |
合计 | 100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对满足招租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综合评分明细表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高者为中标人;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租人自主确定中标人或另行招租。
东海县黑豆涧水库水面经营权使用合同书
*方:东海县李埝乡水务站 信用代码:
联系地址: 东海县李埝乡驻地 联系电话:
*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充分开发利用水面资源,在以防洪、灌溉为主,确保水利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双方在考虑自身承担的风险情况下,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经充分协商,就东海县黑豆涧水库水面的生态养殖承包经营权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标的
*方发包给*方的东海县黑豆涧水库水面位于东海县李埝乡境内(详见本合同附件一水库水面示意图),*方对该水库水质、水位、水面面积等情况已作充分和全面的了解,并自愿承包。
*方承包上述水库水面只能从事生态渔业养殖项目,不得擅作他用。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5 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及交付办法
承包费为万元/年,5年承包费共计万元(不含税,如需要开票,税收由中标人负责)。*方已在中标后、本合同签订前一次性交清。
第四条、*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按约收取承包费。
2、有权管理使用*方承包范围内的水利工程设施。
3、有权对*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4、有权根据需要对水库进行清淤、扩容,因抗洪抢险、水利工程建设需要使用水库或水面、滩涂等,*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且除退还剩余未履行期间的承包费外,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5、如因除险加固、水库清淤造、水利建设等成水库空库的,*方应提前60日通知*方,以便于*方进行捕鱼。
6、享有水源调度、防洪保安、除险加固的自主权。
7、应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水库水面交付*方经营。
第五条、*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依法使用承包的水库水面,并自主经营。
2、应按约及时交付承包金。
3、只能从事生态渔业养殖,放养鱼类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投放有害环境的鱼类,放养要适度,养殖须清水养殖,不得投放粪便、肥水宝、饲料等。
4、有义务管护水利设施及水利资源,发现有破坏水利设施、盗采水利资源等行为的,应立即报告*方,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扩大。
5、应无条件服从政府及*方防汛、抗洪及农业灌溉、调水等调度指令,并自行提前认真做好“防逃”工作,禁止防逃设施妨碍水库及溢洪道泄洪,因“防逃”设施不善造成任何损失由*方自行负责。*方在承包经营期间,禁止在水库中炸鱼、药鱼、电鱼等违法行为,不得破坏水库生态环境。一经发现*方存在上述行为,*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6、在承包经营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方享有和承担。
7、因承包经营行为而发生的一切税、费、人身损害赔偿、安全事故责任等由*方自行承担,与*方无关。承包经营期间因经营行为与他人发生纠纷由*方自行处理。若*方因此承担相关责任的,有权向*方全额追偿。
8、在本合同履行期满或被依法解除的应无条件清理其一切渔业资源及养殖设施,以确保本合同在履行期满之日或被依法解除后10日内将承包标的恢复原状交还*方。若*方逾期交还的,则须按每日*元向*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仍未交还的,承包范围内的渔业资源、养殖设施等均无偿归*方所有,若产生清理、恢复原状等费用的,由*方承担。
9、*方应当在水库周边显著位置树立“水深危险、禁止游泳”“水深危险、禁止垂钓”等警示标志,确保第三人知晓危险,尽到充分提示义务。因*方管理、维护不善,未尽到合理提示义务造成第三人生命、财产损失的,由*方承担赔偿责任,若相关判决、裁决要求*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在*方履行后,可向*方进行全额追偿。
10、*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否则*方有权解除合同,*方应向*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六条、特别约定
1、因水源调度、防洪保安、水库水位变化、任何水质污染、自然灾害或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本合同所涉水面内开发建设、政府政策变化等任一原因造成*方损失的,均由*方自行承担或处理,*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2、因除险加固、水库清淤、水利建设等造成水库空库的,本合同的承包期限可以按照空库(死水位以下)年限做相应顺延,以弥补因此给*方造成的损失,除此之外,*方原缴纳承包金不予退还,*方也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3、鉴于*方承包经营的水库水面水质等实际状况,*方不保证水库的水质、水位、水面面积等,*方不得以水质或水位或水面面积变化等为由要求*方承担任何责任。
4、*、*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均已充分预见到可能发生的风险,并自愿签署。
第七条、违约责任
*、*双方均应严格按本合同之约定履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应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方逾期交付水库水面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方已交承包费的万分之三向*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以上的,*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方赔偿损失、返还承包费。水库水面交付后5日内,*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水库水面的交付予以认可。
2、*方逾期支付承包费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承包金额的万分之三向*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以上的,*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方已缴纳的保证金和承包费不退还,并按照合同金额的10%向*方支付违约金,因合同解除造成*方损失由*方自行负责。
3、如*方有下列任一情形,*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方自行承担,同时*方还有权要求*方按照合同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1)擅自改变水面用途的;
(2)未经*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本合同标的部分或全部抵押或作其他用途的;
(3)未经*方同意,以合作、委托等任何形式将承包项目变相转包他人经营的;
(4)擅自在水库范围乱搭乱建、对水库坝体进行改造、改建、改变水库地形地貌的;
(5)*方经济状况明显恶化或*方有其他正当理由认为*方可能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6)*方不能妥善处理当地群众关系导致发生重大治安、经济等纠纷或自身承包经营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或安全事件的。
第八条、争议解决
1、因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承包标的所 (略) 提起诉讼。败诉方应承担胜诉方因诉讼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一切合理费用。
2、本合同约定的地址即为双方的送达地址,任何与本合同履行、争议解决等有关的法律文书,对以上地址的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相关快递、文书等未能有效妥投或者被退回、拒收的,以第一次投递日为送达日。任何一方变更地址均应提前书面(包括快递、文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对方,未书面通知的视为未变更。
3、本合同各条款均具有独立效力,不因部分条款无效而导致合同无效。也不因合同无效,而导致违约条款、争议解决条款等条款的效力。
第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并自*方交清承包费后生效,*方三份、*、*各执一份、剩余一份报东海县水务局备案。
*方:东海县李埝乡水务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方:备案单位:东海县水务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 2022 年月日
投标文件
(招租人名称):
1.本人(本公司)已仔细研究了东海县李埝乡黑豆涧水库水面生态养殖经营权招租文件的全部内容,充分考虑和预测承包该项目进行生态养殖的风险,
2.愿意以元/年价格承包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本人(本公司)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4.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
5.如本人(本公司)中标:
(1)本人(本公司)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本人(本公司)承诺按照招租文件规定一次性缴纳承包费。
(4)本人(本公司)承诺中标后独自经营,不发生违反合同规定的现象。
(5)本人(本公司)承诺在合同约定的结束日期移交水库水面。
6.本人(本公司)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人:(签字并按手印,单位签章并盖章)
地址:
电话:日期:年月日
1、投标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征信记录或信用中国证明复印件
1、投标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征信记录或信用中国证明复印件
1、保证人身份证、社保证明、征信证明复印件,保证担保承诺书原件
2、保证担保承诺书样本
1、担保人身份证、社保证明、征信证明复印件,保证担保承诺书原件
2、保证担保承诺书样本
保证担保承诺书1、业绩统计表
序号 | 合同名称 | 合同金额 | 承包水库名称 | 发包单位 | 备注 |
2、合同及发包单位开具的无违约证明复印件
1、表彰统计表
序号 | 荣誉名称 | 颁发单位 | 表彰文件名称 | 表彰文件号 | 备注 |
2、表彰复印件(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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