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金泉小区1号综合楼3层1031号1032号1033号3036号、4层1041号房产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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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略) 房产 (略) 场询价公告< :namespace prefix = "o" /> 中心接受委托,对内蒙古 (略) (略) 回民区新华西街金泉小区1号综合楼3层1031号1032号1033号3036号、4层1041号房产 进行转让, (略) 场询价。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房产照片和属性仅供参考,房产现况以实际勘验为准,房产相关详细信息请勘验标的时咨询勘验联系人。
二、询价公告时间: (略) 站公告时间。 三、报价保证金:*.00元 。 询价期间,报价方须向内蒙古产权 (略) (简称“交易中心”)提交报名资料并交纳询价保证金。 四、询价相关事宜: 1、参与询价的最高报价方,询价项目在交易中心发布正式公告后,询价项目正式挂牌的转让底价不高于最高报价方报价金额, (略) 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本次最高报价方所交纳的询价保证金在本项目正式挂牌发布转让公告成交后原渠道无息退还。 2、项目正式挂牌后, (略) 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可参与后续竞价。 3、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报价方报名时需提交标的勘验确认表、报价承诺书),报价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 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及交易中心将按照约定处置询价保证金。 4、询价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按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最长不超过4个周期。 5、经市场询价程序,在交易中 (略) 场询价结果说明之日起,转让方在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以询价结果通过交易中心进行公开转让。如转让方不按照 询价结果进行公开转让,交易中心在收到转让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意向受让方的询价保证金。 6、如参与询价的最高报价方,在本次询价标的发布正式公告后,通过竞价程序成为最终受让方,则给予交易服务费五折的优惠。 勘验联系人:刘先生 * |
内蒙古 (略) 房产 (略) 场询价公告< :namespace prefix = "o" /> 中心接受委托,对内蒙古 (略) (略) 回民区新华西街金泉小区1号综合楼3层1031号1032号1033号3036号、4层1041号房产 进行转让, (略) 场询价。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房产照片和属性仅供参考,房产现况以实际勘验为准,房产相关详细信息请勘验标的时咨询勘验联系人。
二、询价公告时间: (略) 站公告时间。 三、报价保证金:*.00元 。 询价期间,报价方须向内蒙古产权 (略) (简称“交易中心”)提交报名资料并交纳询价保证金。 四、询价相关事宜: 1、参与询价的最高报价方,询价项目在交易中心发布正式公告后,询价项目正式挂牌的转让底价不高于最高报价方报价金额, (略) 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本次最高报价方所交纳的询价保证金在本项目正式挂牌发布转让公告成交后原渠道无息退还。 2、项目正式挂牌后, (略) 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可参与后续竞价。 3、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报价方报名时需提交标的勘验确认表、报价承诺书),报价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 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及交易中心将按照约定处置询价保证金。 4、询价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按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最长不超过4个周期。 5、经市场询价程序,在交易中 (略) 场询价结果说明之日起,转让方在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以询价结果通过交易中心进行公开转让。如转让方不按照 询价结果进行公开转让,交易中心在收到转让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意向受让方的询价保证金。 6、如参与询价的最高报价方,在本次询价标的发布正式公告后,通过竞价程序成为最终受让方,则给予交易服务费五折的优惠。 勘验联系人:刘先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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