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天津和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企业名称 | 天津和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注册地(住所) | (略) ( (略) 蓟州区中昌南大道2号427室) | 法定代表人 | 张晨光 |
成立日期 | 2019-04-10 | 注册资本 | *.*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06L1M34F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工程咨询;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房屋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建筑材料(不含砂石料)、机械设备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职工人数 | 0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天津蓟州 (略) | 1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00 | -26.* | -26.*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4973.* | |
审计机构 | 天津常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 ||
2022年09月30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307.* | -51.* | -5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208.* | *.* | |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天津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6-30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略) 蓟州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备案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2-09-05 | ||
资产评估结果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 | * | |
负债总计(万元) | 30.* | 30.* | |
净资产(万元) | *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本公司拥有二宗经营性土地:(1)《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津2022蓟州区不动产权第*号)国有土地使用权:(2)《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津2022蓟州区不动产权第*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均未进行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未履行任何形式的他项权利、不存在与之相关的任何法律纠纷。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
其他披露内容 | 其他披露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 | ||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转让方名称 | 天津蓟州 (略)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蓟州区州河 (略) 1-20号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刘乃斌 | 成立日期 | 2010-11-16 | |
注册资本 | *.*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略) 场服务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30T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天津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23D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蓟州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批准日期 | 2022-08-30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决议文件名称 | (略) 蓟州 (略) 转让天津和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批复 | |
决议文号 | 蓟国资[2022]38号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天津和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
转让底价 |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和项目信息公告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和附件,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公司所涉及的资产及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房产土地、在建工程、债权债务、或有债务、长期股权投资等)及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等事宜已全面知悉且认可,并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天津 (略) (下称:天津产权)、标的公司及转让方追究责任和提出任何主张。2、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被确定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需将人民币*元的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本项目若产生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其余意向受让方支付的竞价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返还。4、确定最终受让方后,应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商定《产权交易合同》内容并签署,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打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内。天津产权需收到最终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到账凭据后,出具交易凭证。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 (略) 径退回受让方收款账户。5、若非转让方原因,合格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全部扣除合格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保证金或已由保证金转为相应交易价款的款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且转让方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6)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违约情形的。6、本次项目转让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交易费用(转、受让方需支付的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均由双方各自承担。 7、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承继。8、标的公司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手续完成日止,期间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最终受让方享有和承担。9、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转让标的后, (略) 的资产瑕疵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10、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各方不得以评估基准日至本次交易工商变更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的经营性损益为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不得因此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和其他主张。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00.*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公告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标的企业名称 | 天津和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注册地(住所) | (略) ( (略) 蓟州区中昌南大道2号427室) | 法定代表人 | 张晨光 |
成立日期 | 2019-04-10 | 注册资本 | *.*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06L1M34F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工程咨询;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房屋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建筑材料(不含砂石料)、机械设备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职工人数 | 0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天津蓟州 (略) | 1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00 | -26.* | -26.*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4973.* | |
审计机构 | 天津常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 ||
2022年09月30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307.* | -51.* | -5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208.* | *.* | |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天津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6-30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略) 蓟州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备案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2-09-05 | ||
资产评估结果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 | * | |
负债总计(万元) | 30.* | 30.* | |
净资产(万元) | *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本公司拥有二宗经营性土地:(1)《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津2022蓟州区不动产权第*号)国有土地使用权:(2)《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津2022蓟州区不动产权第*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均未进行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未履行任何形式的他项权利、不存在与之相关的任何法律纠纷。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
其他披露内容 | 其他披露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 | ||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转让方名称 | 天津蓟州 (略)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蓟州区州河 (略) 1-20号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刘乃斌 | 成立日期 | 2010-11-16 | |
注册资本 | *.*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略) 场服务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30T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天津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23D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蓟州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批准日期 | 2022-08-30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决议文件名称 | (略) 蓟州 (略) 转让天津和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批复 | |
决议文号 | 蓟国资[2022]38号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天津和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
转让底价 |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和项目信息公告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和附件,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公司所涉及的资产及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房产土地、在建工程、债权债务、或有债务、长期股权投资等)及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等事宜已全面知悉且认可,并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天津 (略) (下称:天津产权)、标的公司及转让方追究责任和提出任何主张。2、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被确定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需将人民币*元的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本项目若产生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其余意向受让方支付的竞价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返还。4、确定最终受让方后,应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商定《产权交易合同》内容并签署,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打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内。天津产权需收到最终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到账凭据后,出具交易凭证。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 (略) 径退回受让方收款账户。5、若非转让方原因,合格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全部扣除合格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保证金或已由保证金转为相应交易价款的款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且转让方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6)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违约情形的。6、本次项目转让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交易费用(转、受让方需支付的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均由双方各自承担。 7、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承继。8、标的公司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手续完成日止,期间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最终受让方享有和承担。9、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转让标的后, (略) 的资产瑕疵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10、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各方不得以评估基准日至本次交易工商变更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的经营性损益为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不得因此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和其他主张。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00.*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公告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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