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仲土挂(转)告[2022]001号国有征地留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转让公告-出让公示
惠仲土挂(转)告[2022]001号国有征地留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转让公告-出让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0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惠州仲恺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挂牌转让公告
惠仲土挂(转)告[2022]001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广东省土地 (略) 场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79号)的规定,经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批准,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潼侨镇政府”)及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红岗社区移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红岗合作社”) (略) 上挂牌方式公开转让下列一宗征地留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转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挂牌起始价及增价幅度
该宗地为划拨用地转让,由受让方依法依规补缴土地出让价款。补缴价款起始价为人民币*元,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为人民币*元的整数倍。
三、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2年11月6日至2022年11月28日。
(二)网上挂牌竞买时间:2022年11月28日9时至2022年12月12日10时。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9时。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具备本条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缴交竞买保证金*元人民币;
(二)拖欠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
五、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该宗地原为潼侨镇政府及红岗合作社的征地留用地。潼侨镇政府和红岗合作社以上述征地留用地权益作为出资,缴交地价及开发建设所有投资由土地受让方(即:竞得人)负责。竞得人应返还村集体的物业分配主要内容如下:
物业分配,该宗地所建物业中须返还给潼侨镇政府住宅面积4139.25㎡,返还物业面积共4139.25㎡,停车位43个;返还给红岗合作社住宅面积6211.30㎡、商业面积2661.98㎡,返还物业面积共8873.28㎡,停车位62个;返还的物业不动产权证书上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相差不得超过3%。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在3%以内,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由潼侨镇政府或红岗合作社按照备案价乘以超出的面积向竞得人支付差价; 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由竞得人按照备案价乘以缺少的面积向潼侨镇政府或红岗合作社支付差价。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3%的部分,由双方按照备案价协商购买;
(二)竞得人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60日内,支付两笔履约保证金:(1)按照地块土地挂牌交易总金额10%及潼侨镇政府拥有的地块面积占该地块总面积的比例确定需支付的缴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汇入潼侨镇政府指定的银行专用账户内;(2)缴交合作开发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整,汇入红岗移民队指定的银行专用账户内(户名:仲恺高新区潼侨镇红岗社区移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惠州农村 (略) 侨场支行,账号:*29)。以上履约保证金是为保障合作开发建设合同能够全面、顺利地履行以及双方合同权益能够如约得到实现;
(三)其它具体合作事项及要求按留用地开发的《留用地合作开发建设合同书》(以下简称“《合作合同》”)执行;
(四)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ZK2020TJ0008)要求配建幼儿园,建成后无偿移交给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由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负责提供幼儿园及托儿所建设标准、审定建设方案,并与竞得人签订幼儿园配建及监管协议;
(五)竞得人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潼侨镇政府和红岗合作社签订《合作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合同》”),并与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六)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作合同》及《转让合同》的,终止供地,定金不予退还;
(七)竞得人除缴交成交地价款外,还需按规定缴交契税等有关税费;
(八)土地使用权转、受让方需按规定缴交税费;
(九)宗地按现状转让。
六、竞买保证金
(一)该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元;
(二)申请 (略) 上挂牌转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略) (略) 土 (略) 上挂牌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网址:http://**)获取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
(三)竞买保证金到 (略) 上挂牌交易系统确认并发出《保证金到账通知书》为准。
七、竞买申请
本宗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转 (略) 上竞买申请, (略) 上挂牌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凡符合竞买资格要求并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 (略) 上挂牌交易活动。
本宗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转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竞买申请人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即获得竞买报价权限。
八、竞买人电子报价、电子限时竞价
竞买人须详细阅 (略) 上挂牌转让公告、竞 (略) 上挂牌交易系统操作指南, (略) 上挂牌交易系统,按竞买规则进行电子报价及电子限时竞价。
九、确定成交候选人
本宗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转让为无底价挂牌采取价高者得方式转让并确定成交候选人。
十、资格审查
成交候 (略) 上挂牌交易系统确定成交候选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纸质材料提交至我镇,由我镇对竞买资格进行审查。我镇将于2022年12月19日前确定符合竞买资格的成交候选人为竞得人。
成交候选人资格审查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竞买申请书》(两份,加盖公章);
(二)《竞价结果通知书》(两份,加盖公章);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两份,加盖公章);
(四)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
(五)申请竞买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
(七)授权他人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核对原件)。
十一、签订成交确认书、支付成交价款
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人确定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潼侨镇政府、红岗合 (略) (略) 仲恺分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价款于《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付清成交价款及有关税费后,竞得人可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及土地登记发证手续。
十二、竞买保证金退还或转付成交价款
未成功竞得的竞买人所交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若违法违规竞买的,按有关规定处罚后予以退还。
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缴交的保证金中按成交价的20%转作定金;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定金转作土地出让价款。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定金不予退还;不按《出让合同》约定缴交地价款的,收回土地并按规定处罚。
十三、违规责任
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候选人资格(或竞得资格),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二)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三)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四)无正当理由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十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略) 上挂牌转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申 (略) 上挂牌交易系统下载挂牌转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
(二)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 (略) 上挂牌交易系统查阅用地红线图)。
(三)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 (略) 上挂牌转让公告、须知、相关交易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四)地块动工竣工时间及地块交付时间
《出让合同》签订之日交付土地;动工时间为土地交付之日后1年内,竣工时间为土地交付之日后3年内,返还物业交付时间按《合作合同》要求执行。
(五)该宗地交易全程适用《 (略) 政务服务数据 (略)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
十五、联系方式:
转让方: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人民政府、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红岗社区移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地址:潼侨镇人民政府、仲恺高新区潼侨镇红岗社区移民新村9号
联系人:温先生、何小姐
联系电话:0752-*、0752-*
交易机构: (略) (略) 仲恺分中心
联系地址: (略) 仲恺高新 (略) 人才服务
大厦10楼
联系人:汪鑫欧阳海棠
联系电话:0752-*
注:本公告同 (略) 站及场所发布
(略) (略) 网:http://**
(略) (略) 仲 (略) 站:http://**
(略) (略) 仲恺分中心服务大厅电子屏幕。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 (略) 惠城 (略) (略) 民服务中心 (略) (略) 一楼大厅1号土地与矿业交易窗口。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52-*
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人民政府
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红岗社区移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2年11月6日
附表:
网上挂牌转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建设指标
挂牌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用地编号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转让 年限(年) | 挂牌 起始价(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 | 建 筑 密 度 (%) | 容 积 率 R |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S (㎡) | 绿地率(%) | 机动车停车位配建要求 | 其他 | |||||||||
惠仲土挂(转)告[2022] 001号 | 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 | ZKC-045-25 | 住宅及商服用地 | * | ≤30 | ≤3.1 | ≤* (其中商业建筑面积≤2761㎡) | ≥30 | 按每100㎡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个配建 | 其他未明确事宜应按照新的政策、规定等的要求执行 | 住宅 70年 、商服 40年 | 9363 | 200 | 4681 | 2022年12月12日9时 |
发布时间:2022-11-0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惠州仲恺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挂牌转让公告
惠仲土挂(转)告[2022]001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广东省土地 (略) 场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79号)的规定,经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批准,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潼侨镇政府”)及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红岗社区移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红岗合作社”) (略) 上挂牌方式公开转让下列一宗征地留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转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挂牌起始价及增价幅度
该宗地为划拨用地转让,由受让方依法依规补缴土地出让价款。补缴价款起始价为人民币*元,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为人民币*元的整数倍。
三、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2年11月6日至2022年11月28日。
(二)网上挂牌竞买时间:2022年11月28日9时至2022年12月12日10时。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9时。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具备本条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缴交竞买保证金*元人民币;
(二)拖欠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
五、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该宗地原为潼侨镇政府及红岗合作社的征地留用地。潼侨镇政府和红岗合作社以上述征地留用地权益作为出资,缴交地价及开发建设所有投资由土地受让方(即:竞得人)负责。竞得人应返还村集体的物业分配主要内容如下:
物业分配,该宗地所建物业中须返还给潼侨镇政府住宅面积4139.25㎡,返还物业面积共4139.25㎡,停车位43个;返还给红岗合作社住宅面积6211.30㎡、商业面积2661.98㎡,返还物业面积共8873.28㎡,停车位62个;返还的物业不动产权证书上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相差不得超过3%。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在3%以内,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由潼侨镇政府或红岗合作社按照备案价乘以超出的面积向竞得人支付差价; 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由竞得人按照备案价乘以缺少的面积向潼侨镇政府或红岗合作社支付差价。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3%的部分,由双方按照备案价协商购买;
(二)竞得人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60日内,支付两笔履约保证金:(1)按照地块土地挂牌交易总金额10%及潼侨镇政府拥有的地块面积占该地块总面积的比例确定需支付的缴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汇入潼侨镇政府指定的银行专用账户内;(2)缴交合作开发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整,汇入红岗移民队指定的银行专用账户内(户名:仲恺高新区潼侨镇红岗社区移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惠州农村 (略) 侨场支行,账号:*29)。以上履约保证金是为保障合作开发建设合同能够全面、顺利地履行以及双方合同权益能够如约得到实现;
(三)其它具体合作事项及要求按留用地开发的《留用地合作开发建设合同书》(以下简称“《合作合同》”)执行;
(四)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ZK2020TJ0008)要求配建幼儿园,建成后无偿移交给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由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负责提供幼儿园及托儿所建设标准、审定建设方案,并与竞得人签订幼儿园配建及监管协议;
(五)竞得人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潼侨镇政府和红岗合作社签订《合作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合同》”),并与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六)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作合同》及《转让合同》的,终止供地,定金不予退还;
(七)竞得人除缴交成交地价款外,还需按规定缴交契税等有关税费;
(八)土地使用权转、受让方需按规定缴交税费;
(九)宗地按现状转让。
六、竞买保证金
(一)该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元;
(二)申请 (略) 上挂牌转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略) (略) 土 (略) 上挂牌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网址:http://**)获取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
(三)竞买保证金到 (略) 上挂牌交易系统确认并发出《保证金到账通知书》为准。
七、竞买申请
本宗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转 (略) 上竞买申请, (略) 上挂牌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凡符合竞买资格要求并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 (略) 上挂牌交易活动。
本宗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转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竞买申请人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即获得竞买报价权限。
八、竞买人电子报价、电子限时竞价
竞买人须详细阅 (略) 上挂牌转让公告、竞 (略) 上挂牌交易系统操作指南, (略) 上挂牌交易系统,按竞买规则进行电子报价及电子限时竞价。
九、确定成交候选人
本宗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转让为无底价挂牌采取价高者得方式转让并确定成交候选人。
十、资格审查
成交候 (略) 上挂牌交易系统确定成交候选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纸质材料提交至我镇,由我镇对竞买资格进行审查。我镇将于2022年12月19日前确定符合竞买资格的成交候选人为竞得人。
成交候选人资格审查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竞买申请书》(两份,加盖公章);
(二)《竞价结果通知书》(两份,加盖公章);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两份,加盖公章);
(四)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
(五)申请竞买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
(七)授权他人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核对原件)。
十一、签订成交确认书、支付成交价款
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人确定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潼侨镇政府、红岗合 (略) (略) 仲恺分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价款于《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付清成交价款及有关税费后,竞得人可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及土地登记发证手续。
十二、竞买保证金退还或转付成交价款
未成功竞得的竞买人所交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若违法违规竞买的,按有关规定处罚后予以退还。
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缴交的保证金中按成交价的20%转作定金;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定金转作土地出让价款。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定金不予退还;不按《出让合同》约定缴交地价款的,收回土地并按规定处罚。
十三、违规责任
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候选人资格(或竞得资格),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二)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三)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四)无正当理由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十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略) 上挂牌转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申 (略) 上挂牌交易系统下载挂牌转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
(二)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 (略) 上挂牌交易系统查阅用地红线图)。
(三)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 (略) 上挂牌转让公告、须知、相关交易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四)地块动工竣工时间及地块交付时间
《出让合同》签订之日交付土地;动工时间为土地交付之日后1年内,竣工时间为土地交付之日后3年内,返还物业交付时间按《合作合同》要求执行。
(五)该宗地交易全程适用《 (略) 政务服务数据 (略)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
十五、联系方式:
转让方: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人民政府、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红岗社区移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地址:潼侨镇人民政府、仲恺高新区潼侨镇红岗社区移民新村9号
联系人:温先生、何小姐
联系电话:0752-*、0752-*
交易机构: (略) (略) 仲恺分中心
联系地址: (略) 仲恺高新 (略) 人才服务
大厦10楼
联系人:汪鑫欧阳海棠
联系电话:0752-*
注:本公告同 (略) 站及场所发布
(略) (略) 网:http://**
(略) (略) 仲 (略) 站:http://**
(略) (略) 仲恺分中心服务大厅电子屏幕。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 (略) 惠城 (略) (略) 民服务中心 (略) (略) 一楼大厅1号土地与矿业交易窗口。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52-*
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人民政府
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红岗社区移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2年11月6日
附表:
网上挂牌转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建设指标
挂牌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用地编号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转让 年限(年) | 挂牌 起始价(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 | 建 筑 密 度 (%) | 容 积 率 R |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S (㎡) | 绿地率(%) | 机动车停车位配建要求 | 其他 | |||||||||
惠仲土挂(转)告[2022] 001号 | 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 | ZKC-045-25 | 住宅及商服用地 | * | ≤30 | ≤3.1 | ≤* (其中商业建筑面积≤2761㎡) | ≥30 | 按每100㎡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个配建 | 其他未明确事宜应按照新的政策、规定等的要求执行 | 住宅 70年 、商服 40年 | 9363 | 200 | 4681 | 2022年12月12日9时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