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城区雨污管网等资产及30年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交易公告-cms_001003001003_cf411e65-70dd-4ba6-84d0-f01ddfb68c3c
砀山县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城区雨污管网等资产及30年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交易公告-cms_001003001003_cf411e65-70dd-4ba6-84d0-f01ddfb68c3c
砀山县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城 (略) 等资产
及30年特许经营权出让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DSCQ*
一、项目概况及约定
1.砀山县正源污水处理厂资产、砀山县 (略) 资产、砀山县城 (略) 资产及30年特许经营权。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价值为*.*万元(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2.特许经营内容:承担设施建设;在特许经营期内对项目设施进行运营维护,进行必要的提升改造,确保改造后垃圾、污水处理能力能够满足砀山县远期发展需要;按规定收取服务费;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地移交给出让人,并保证正常运行。
3.竞价成功后,竞得人不得以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对本项目之外提供担保。
4.在特许经营期内,竞得人进行资产重组及转让,须经出让人同意。
5.特许经营期内,竞得人可以该项目向上级政府争取财政拨款资金等优惠政策,以该项目争取到的资金应按相关规定使用。
6.竞得人在特许经营期内的债权、债务由竞得人享有和承担。
7.本次竞得资产确权、过户等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支付。
8.本次竞价成功后,竞得人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要求,将项目成交价款用于该项目建设、运营、管理使用。项目成交价款、成交价款交纳方式、时间、特许经营权及其他具体事宜,以《资产出让合同》和《特许经营权协议》约定为准。
二、项目期限
本次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年限为30年(以政府批准起止时间为准)。
三、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建设运营或城乡供排水建设运营的法人企业,均可申请参加竞争。
四、起拍价
资产及特许经营权出让起拍价:*.*万元。竞价阶梯*元或其整倍数。
五、咨询、展示及登记、保证金
1.自公告之日起向拍卖人提交申请,至拍卖前一日17时止。
2.联系方式:孙先生*。
3.保证金为人民币 20 万元。未竞争成功者,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竞争成功者,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争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拍卖会前一日17时止。
六、竞价时间、地点
1.竞价时间:2022年11月14日10时。
2.竞价地点: (略) (略) 砀山县分中心。
七、竞价方式及竞得人的确定
本次竞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以报价方式进行竞争,报价高者为竞得人。
八、其他
1.本项目的委托人为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竞得人须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资产出让合同》和《特许经营权协议》,并须按合同的约定履行。
2.项目评估费由竞得人承担,并须按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交纳佣金。
3.本次竞价活动若有变动,拍卖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方、拍卖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4.具体详见《拍卖文件》。
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7日
砀山县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城 (略) 等资产
及30年特许经营权出让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DSCQ*
一、项目概况及约定
1.砀山县正源污水处理厂资产、砀山县 (略) 资产、砀山县城 (略) 资产及30年特许经营权。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价值为*.*万元(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2.特许经营内容:承担设施建设;在特许经营期内对项目设施进行运营维护,进行必要的提升改造,确保改造后垃圾、污水处理能力能够满足砀山县远期发展需要;按规定收取服务费;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地移交给出让人,并保证正常运行。
3.竞价成功后,竞得人不得以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对本项目之外提供担保。
4.在特许经营期内,竞得人进行资产重组及转让,须经出让人同意。
5.特许经营期内,竞得人可以该项目向上级政府争取财政拨款资金等优惠政策,以该项目争取到的资金应按相关规定使用。
6.竞得人在特许经营期内的债权、债务由竞得人享有和承担。
7.本次竞得资产确权、过户等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支付。
8.本次竞价成功后,竞得人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要求,将项目成交价款用于该项目建设、运营、管理使用。项目成交价款、成交价款交纳方式、时间、特许经营权及其他具体事宜,以《资产出让合同》和《特许经营权协议》约定为准。
二、项目期限
本次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年限为30年(以政府批准起止时间为准)。
三、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建设运营或城乡供排水建设运营的法人企业,均可申请参加竞争。
四、起拍价
资产及特许经营权出让起拍价:*.*万元。竞价阶梯*元或其整倍数。
五、咨询、展示及登记、保证金
1.自公告之日起向拍卖人提交申请,至拍卖前一日17时止。
2.联系方式:孙先生*。
3.保证金为人民币 20 万元。未竞争成功者,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竞争成功者,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争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拍卖会前一日17时止。
六、竞价时间、地点
1.竞价时间:2022年11月14日10时。
2.竞价地点: (略) (略) 砀山县分中心。
七、竞价方式及竞得人的确定
本次竞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以报价方式进行竞争,报价高者为竞得人。
八、其他
1.本项目的委托人为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竞得人须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资产出让合同》和《特许经营权协议》,并须按合同的约定履行。
2.项目评估费由竞得人承担,并须按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交纳佣金。
3.本次竞价活动若有变动,拍卖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方、拍卖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4.具体详见《拍卖文件》。
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7日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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