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人民法院关于海口市滨海大道花园大厦首层(商业)(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太仓市人民法院关于海口市滨海大道花园大厦首层(商业)(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略) (略)
(略) 滨海大道花园大厦首层(商业)拍卖的公告(第一轮第一拍)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略) (略) 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滨海大道花园大厦首层【含室内固定装修;不动产权证号:HK*;不动产证明号:琼(2021) (略) 不动产证明第*号】;登记日期:2021-05-21;房屋建筑面积:181.5平方米;总层数:20;所在层:1;规划用途:商业、金融、信息;(具体内容详见竞买须知、标的物基本情况)
市场价(网络询价):*元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价时间:本标的拟进行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2年12月8日10时至2022年12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 (略) (略) 重新公告。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或登*访问http://**“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来拍法服可另行提供金融服务,有意者请自行联系, (略) 无关。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基于新冠疫情防控及切实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之需,此次拍卖不统一组织安排集中看样,有意者自行前往实地看样(需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未看样的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无证房产 (略) 也不负责办理相关产权证件。对上述标的物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包括拆除、没收等法律后果),本院概不负责,且支付的 (略) 不予返还。
3、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该房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办理房屋登记需要一定的工作时间,交付一定的费用,同时也存在因国家相关房产登记政策、无法提供有关材料或限购等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权属登记的可能性,该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该标的物实为1楼最左边(详见图片位置),现已物理分割成两间商铺(实物以实际看样为准),若符合条件需要恢复原状,需要自行咨询有关部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和后果。
该标的物地址位于 (略) 龙 (略) 10号。
5.拍卖标的物上有租赁。租赁一:一楼北房,租期自2019年9月15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止,月租金4000元,租金按约支付(实际每两个月支付一次),租金已付至2022年12月底;租赁二:花园大厦第一层商场里面机房(57平方米),租期自2022年3月30日起至2023年3月29日止,租金已付清;租赁三、租期自2019年12月20日起至2022年12月19日止,月租金2000元,租金已付至2022年11月。
六、关于司法拍卖房产限购的特别提示:
1.根据《 (略) (略) 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
2.买受人应当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 (略) 不予准许。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略) 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略) 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特别提示:
(1)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 (略) 出具不予准许成交裁定书,并按照悔拍程序处理;
(2)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十五日内未取得房屋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资格审核意见的,视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 (略) 出具不予准许成交裁定书,并按照悔拍程序处理。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对拍卖标的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以及当地限购政策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特别提醒:
1、本院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出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缴,其后凭完税证明材 (略) 申请返还。】
2、有关缴纳税费的情况,竞买人可至税务部门了解详情。
3、该资产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标的物拍卖 (略) 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依照法释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400-157-1060(来拍法服)
监督电话:0512-*;
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仅针对淘宝后台技术服务、操作情况,对于标的物的情况、看样、过户、售后等问题不予接待)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城厢 (略) 19号;
(略) 拍卖房产有意者需申请贷款,请拍卖前向抵押权银行信贷部门咨询贷款事宜。
E拍贷联系电话(请于工作时间联系):
中国银行太仓分行宋经理*;冯经理*;田经理*;陶经理*;徐经理*
申请人是否符合贷款资格及相应贷款金额由承贷银行审核。因审核需时,请申请人尽早联系银行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工作,尽可能在开拍前完成审核工作,如果拍卖成交后因申请人审核滞后的原因造成逾期付款的,本院将依照《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的相关规定追究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略) (略)
(略) (略)
(略) 滨海大道花园大厦首层(商业)拍卖的公告(第一轮第一拍)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略) (略) 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滨海大道花园大厦首层【含室内固定装修;不动产权证号:HK*;不动产证明号:琼(2021) (略) 不动产证明第*号】;登记日期:2021-05-21;房屋建筑面积:181.5平方米;总层数:20;所在层:1;规划用途:商业、金融、信息;(具体内容详见竞买须知、标的物基本情况)
市场价(网络询价):*元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价时间:本标的拟进行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2年12月8日10时至2022年12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 (略) (略) 重新公告。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或登*访问http://**“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来拍法服可另行提供金融服务,有意者请自行联系, (略) 无关。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基于新冠疫情防控及切实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之需,此次拍卖不统一组织安排集中看样,有意者自行前往实地看样(需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未看样的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无证房产 (略) 也不负责办理相关产权证件。对上述标的物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包括拆除、没收等法律后果),本院概不负责,且支付的 (略) 不予返还。
3、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该房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办理房屋登记需要一定的工作时间,交付一定的费用,同时也存在因国家相关房产登记政策、无法提供有关材料或限购等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权属登记的可能性,该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该标的物实为1楼最左边(详见图片位置),现已物理分割成两间商铺(实物以实际看样为准),若符合条件需要恢复原状,需要自行咨询有关部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和后果。
该标的物地址位于 (略) 龙 (略) 10号。
5.拍卖标的物上有租赁。租赁一:一楼北房,租期自2019年9月15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止,月租金4000元,租金按约支付(实际每两个月支付一次),租金已付至2022年12月底;租赁二:花园大厦第一层商场里面机房(57平方米),租期自2022年3月30日起至2023年3月29日止,租金已付清;租赁三、租期自2019年12月20日起至2022年12月19日止,月租金2000元,租金已付至2022年11月。
六、关于司法拍卖房产限购的特别提示:
1.根据《 (略) (略) 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
2.买受人应当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 (略) 不予准许。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略) 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略) 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特别提示:
(1)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 (略) 出具不予准许成交裁定书,并按照悔拍程序处理;
(2)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十五日内未取得房屋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资格审核意见的,视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 (略) 出具不予准许成交裁定书,并按照悔拍程序处理。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对拍卖标的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以及当地限购政策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特别提醒:
1、本院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出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缴,其后凭完税证明材 (略) 申请返还。】
2、有关缴纳税费的情况,竞买人可至税务部门了解详情。
3、该资产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标的物拍卖 (略) 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依照法释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400-157-1060(来拍法服)
监督电话:0512-*;
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仅针对淘宝后台技术服务、操作情况,对于标的物的情况、看样、过户、售后等问题不予接待)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城厢 (略) 19号;
(略) 拍卖房产有意者需申请贷款,请拍卖前向抵押权银行信贷部门咨询贷款事宜。
E拍贷联系电话(请于工作时间联系):
中国银行太仓分行宋经理*;冯经理*;田经理*;陶经理*;徐经理*
申请人是否符合贷款资格及相应贷款金额由承贷银行审核。因审核需时,请申请人尽早联系银行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工作,尽可能在开拍前完成审核工作,如果拍卖成交后因申请人审核滞后的原因造成逾期付款的,本院将依照《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的相关规定追究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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