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晋自然资告告字[2022]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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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晋自然资告告字[2022]44号)
晋自然资告告字[2022]44号2022/11/4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略) G2018—11号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西园街道车厝社区
出让年限: 40年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2.5建筑密度(%): 大于15并且小于31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0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36
主要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零售商业用地 * 八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元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元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2年11月25日00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05日00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 (略) 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规定参加竞买,只准独立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 (略) G2018—11号地块竞买保证金为*元整,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11时(须到账)。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可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11月07日 至 2022年12月02日 到 网上交易模块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11月07日 至 2022年12月02日 到 网上交易模块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02日11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12月02日11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 网上交易模块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略) G2018—11号 号地块:2022年11月25日00时00分 至 2022年12月05日0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 (略) 自然资源局在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按现状土地条件交地。
2.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应与磁灶镇人民政府签订《 (略) G2018—11号地块监管协议》,有意向报名的竞买申请人报名时应了解确认监管协议的有关内容。
3.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 (略) 行政区域内设立由土地竞得人绝对控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略) 设立的除外)对该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用地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税费 (略) 交纳。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 (略) 的注册登记手续,并由新公司与我局、磁灶镇人民政府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合同补充条款、监管协议的变更协议。
4.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5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验收。
5.该用地开发建设有关 (略) 土地储备 (略) 人民政府西园街道办事处共同拟定的《 (略) G2018—11号地块挂牌出让说明》(晋土储〔2018〕71号)的范本条款执行。《 (略) G2018—11号地块挂牌出让说明》(晋土储〔2018〕71号)作为该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土地竞得人应在2022年12月27日之前全额付清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不能按时缴交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市自然资源局缴纳滞纳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的,市自然资源局有权解除合同,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7.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通知》(泉建规〔2022〕3号)要求,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应达到项目总建筑面积的30%以上。
8.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泉政办〔2017〕159号)文件精神,对采用装配式建造的商品房项目,将装配式预制构件投资计入工程建设总投资额,在单体装配式建筑完成基础工程到标高±0.000的标准,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情况下,可申请办理预售许可。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青阳 (略) 27号
联 系 人:小叶
联系电话:0595-*
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 (略) 分行
银行帐号:**

(略) 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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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略) G2018—11号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西园街道车厝社区
出让年限: 40年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2.5建筑密度(%): 大于15并且小于31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0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36
主要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零售商业用地 * 八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元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元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2年11月25日00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05日00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 (略) 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规定参加竞买,只准独立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 (略) G2018—11号地块竞买保证金为*元整,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11时(须到账)。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可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11月07日 至 2022年12月02日 到 网上交易模块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11月07日 至 2022年12月02日 到 网上交易模块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02日11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12月02日11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 网上交易模块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略) G2018—11号 号地块:2022年11月25日00时00分 至 2022年12月05日0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 (略) 自然资源局在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按现状土地条件交地。
2.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应与磁灶镇人民政府签订《 (略) G2018—11号地块监管协议》,有意向报名的竞买申请人报名时应了解确认监管协议的有关内容。
3.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 (略) 行政区域内设立由土地竞得人绝对控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略) 设立的除外)对该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用地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税费 (略) 交纳。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 (略) 的注册登记手续,并由新公司与我局、磁灶镇人民政府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合同补充条款、监管协议的变更协议。
4.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5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验收。
5.该用地开发建设有关 (略) 土地储备 (略) 人民政府西园街道办事处共同拟定的《 (略) G2018—11号地块挂牌出让说明》(晋土储〔2018〕71号)的范本条款执行。《 (略) G2018—11号地块挂牌出让说明》(晋土储〔2018〕71号)作为该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土地竞得人应在2022年12月27日之前全额付清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不能按时缴交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市自然资源局缴纳滞纳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的,市自然资源局有权解除合同,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7.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通知》(泉建规〔2022〕3号)要求,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应达到项目总建筑面积的30%以上。
8.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泉政办〔2017〕159号)文件精神,对采用装配式建造的商品房项目,将装配式预制构件投资计入工程建设总投资额,在单体装配式建筑完成基础工程到标高±0.000的标准,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情况下,可申请办理预售许可。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青阳 (略) 27号
联 系 人:小叶
联系电话:0595-*
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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