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弋阳圭峰第一风景区商业用地(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弋阳圭峰第一风景区商业用地(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略) (略) 将于2022年11月24日10时至2022年11月25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 (略) (略) (略) (略) 上(http://**;户名: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本院依法作出(2022)赣11执恢32号执行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弋阳县龟峰 (略) 名下位于圭峰第一风景区产权证号为:弋阳用(2003)字第067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如下)。
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者 | 宗地编号 | 宗地名称 | 土地使用证编号 | 宗地位置 | 估价期日的用途 | 容积率 | 估价期日的实际土地开发程度 | 估价设定土地开发程度 | 剩余土地使用权年限(年) | 面积 (m2) | 单位面积 地价 (元/m2) | 总地价 (万元) | 备注 | ||||
证载或批准 | 实际 | 设定 | 规划 | 实际 | 设定 | ||||||||||||
/ | 1 | 弋阳圭峰第一风景区商业用地 | 弋国用(2003)字第0676号 | (略) 东侧 | 商业用地 | / | 商业用地 | ≤0.25 | / | 0.25 | 宗地红线外“五通”及红线内场地平整 | 宗地红线外“五通”及红线内场地平整 | 21.06年 | *.1 | 651 | 1039.72 | / |
上述内容及照片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交付为准。
起拍价:582.*元 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5.*元
拍卖对象概况
拍卖对象是位于圭峰第一风景区一宗商业用地,土地权利类型为出让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弋阳县龟峰东方 (略) ,土地总面积为*.1平方米(折合23.96亩)
拍卖对象为弋阳县龟峰东方 (略)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于2003年经原弋阳县国土资源局确权并颁发弋国用(2003)字第067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根据委托方提供相关材料,工作人员对地块进行实地查勘情况如下:
(1)土地取得来源及历史沿革:拍卖对象为位于圭峰第一风景区一宗商业用地,土地所有权属国家所有,现拟核实该宗地国有建设 (略) 场价值;
(2)地理位置:圭峰第一风景区;
(3)土地(规划)用途:商业用地;
(4)四至:东至以出让地块,南至空地, (略) ,北至景区停车区;
(5)土地面积:*.1平方米;
(6)土地级别:商业Ⅴ级
(7)土地权属性质:国有;
(8)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9)土地使用权人:弋阳县龟峰东方 (略) ;
(10)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43年4月23日
(11)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弋国用(2003)字第0676号
2、土地权利状况
(1)拍卖对象的土地所有权状况:属国家所有;
(2)拍卖对象的土地使用权状况:土地使用权人为弋阳县龟峰东方 (略) ;
(3)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及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人弋阳县龟峰东方 (略) 通过出让方式获得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法定出让最高年限为商业40年,本次评估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为21.06年。
(4)土地他项权利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估价对象的地下资源, (略) 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人使用范围。至估价期日,拍卖对象未设置租赁权、抵押权、投保权、地役权、地上地下权等他项权利,此项估价为待估宗地的完整土地使用权。
(5)土地相邻关系权利状况:截至估价期日,拍卖对象不存在相邻关系权利。
3、土地利用状况
(1)土地现状利用条件
经工作人员现场查勘,待拍卖宗地目前为空地,起伏小于0.2米,地质条件较好,地基承载力较好,无不良地质现象,形状较规则。该宗地实际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红线内场地平整。
(2)土地规划利用条件
根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弋建选字第37号】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面积*.1㎡,建筑工程4000㎡;故容积率为0.25;绿地率≥45%。
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依照法定纳税义务承担相关税费(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 (略) 等相关部门了解)。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10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 (略) 联系,现场看样时间于2022年11月20日下午3时至3是30分集中组织进行有意者请自行前往。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七、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1月1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待定(优先权人可 (略) 申报优先权)。
十一、拍卖竞 (略) 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十五 (略) 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 (略) 上支付,详 (略) :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 (略) (略)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三江支行;银行帐号:*633)。
2、 (略) 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 (略)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标的物可进行二次拍卖,本次为第二次拍卖。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陈女士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 0793-*
联系地址: (略) (略) 执行局
(略) (略)
2022年11月08日
(略) (略) 将于2022年11月24日10时至2022年11月25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 (略) (略) (略) (略) 上(http://**;户名: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本院依法作出(2022)赣11执恢32号执行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弋阳县龟峰 (略) 名下位于圭峰第一风景区产权证号为:弋阳用(2003)字第067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如下)。
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者 | 宗地编号 | 宗地名称 | 土地使用证编号 | 宗地位置 | 估价期日的用途 | 容积率 | 估价期日的实际土地开发程度 | 估价设定土地开发程度 | 剩余土地使用权年限(年) | 面积 (m2) | 单位面积 地价 (元/m2) | 总地价 (万元) | 备注 | ||||
证载或批准 | 实际 | 设定 | 规划 | 实际 | 设定 | ||||||||||||
/ | 1 | 弋阳圭峰第一风景区商业用地 | 弋国用(2003)字第0676号 | (略) 东侧 | 商业用地 | / | 商业用地 | ≤0.25 | / | 0.25 | 宗地红线外“五通”及红线内场地平整 | 宗地红线外“五通”及红线内场地平整 | 21.06年 | *.1 | 651 | 1039.72 | / |
上述内容及照片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交付为准。
起拍价:582.*元 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5.*元
拍卖对象概况
拍卖对象是位于圭峰第一风景区一宗商业用地,土地权利类型为出让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弋阳县龟峰东方 (略) ,土地总面积为*.1平方米(折合23.96亩)
拍卖对象为弋阳县龟峰东方 (略)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于2003年经原弋阳县国土资源局确权并颁发弋国用(2003)字第067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根据委托方提供相关材料,工作人员对地块进行实地查勘情况如下:
(1)土地取得来源及历史沿革:拍卖对象为位于圭峰第一风景区一宗商业用地,土地所有权属国家所有,现拟核实该宗地国有建设 (略) 场价值;
(2)地理位置:圭峰第一风景区;
(3)土地(规划)用途:商业用地;
(4)四至:东至以出让地块,南至空地, (略) ,北至景区停车区;
(5)土地面积:*.1平方米;
(6)土地级别:商业Ⅴ级
(7)土地权属性质:国有;
(8)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9)土地使用权人:弋阳县龟峰东方 (略) ;
(10)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43年4月23日
(11)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弋国用(2003)字第0676号
2、土地权利状况
(1)拍卖对象的土地所有权状况:属国家所有;
(2)拍卖对象的土地使用权状况:土地使用权人为弋阳县龟峰东方 (略) ;
(3)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及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人弋阳县龟峰东方 (略) 通过出让方式获得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法定出让最高年限为商业40年,本次评估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为21.06年。
(4)土地他项权利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估价对象的地下资源, (略) 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人使用范围。至估价期日,拍卖对象未设置租赁权、抵押权、投保权、地役权、地上地下权等他项权利,此项估价为待估宗地的完整土地使用权。
(5)土地相邻关系权利状况:截至估价期日,拍卖对象不存在相邻关系权利。
3、土地利用状况
(1)土地现状利用条件
经工作人员现场查勘,待拍卖宗地目前为空地,起伏小于0.2米,地质条件较好,地基承载力较好,无不良地质现象,形状较规则。该宗地实际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红线内场地平整。
(2)土地规划利用条件
根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弋建选字第37号】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面积*.1㎡,建筑工程4000㎡;故容积率为0.25;绿地率≥45%。
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依照法定纳税义务承担相关税费(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 (略) 等相关部门了解)。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10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 (略) 联系,现场看样时间于2022年11月20日下午3时至3是30分集中组织进行有意者请自行前往。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七、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1月1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待定(优先权人可 (略) 申报优先权)。
十一、拍卖竞 (略) 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十五 (略) 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 (略) 上支付,详 (略) :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 (略) (略)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三江支行;银行帐号:*633)。
2、 (略) 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 (略)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标的物可进行二次拍卖,本次为第二次拍卖。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陈女士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 0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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