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鲁1324破2号兰陵琦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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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鲁1324破2号兰陵琦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的


兰陵琦 (略) 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2年10月17日,兰 (略) 作出(2022)鲁1324破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兰陵琦 (略) 重整申请一案,同日作出决定指定兰陵琦 (略) 清算组为管理人。现因重整工作需要,特选聘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以2022年10月17日为基准日对兰陵琦 (略) 进行财务审计、资产评估。

一、兰陵琦 (略) 基本信息

兰陵琦 (略) 于2015年02月13日成立,登记机 (略)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83Q,法定代表人为侯昭常,注册地址为 (略) 兰陵经济开 (略) 西段 (略) 南,企业类 (略) 。公司经营期限自2015年02月13日至无固定期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生物质发电技术服务;电力及其附属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热力及其附属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对农林生物质能发电、供热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管理;对农林生物质成型燃料的投资、开发、建设和管理,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工作内容

(一)审计机构工作内容

1.审查兰陵琦 (略) 的资产、财务状况、负债、税务情况等,并按管理人要求提交审计报告。

2.协助管理人处理兰陵琦 (略) 债权核查事宜。

3.专门审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股东出资是否已全部出资,是否有资产转移、抽逃出资的行为;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 (略) 及债权人 (略) 、其他债权人的行为;是否存在股东及高级管 (略) 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等;

(2)对兰陵琦 (略) 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情形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3)兰陵琦 (略) 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及其性质;

(4)兰陵琦 (略) 为关联企业、第三方担保的情况;

(5)兰陵琦 (略) 对外投资、第三方代持等情况;

(6)对兰陵琦 (略) 重整期间发生的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7)列席债权人会议,对审计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8) (略) 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其他专业服务。

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上述审计业务要求进行审计,审计报告中要全部体现。

(二)资产评估机构工作内容

1.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对兰陵琦 (略) 现有资产进行整体评估,以及管理人要求的专项资产评估等,并出具评估报告。

2.对兰陵琦 (略) 的全部资产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并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3.列席债权人会议,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4. (略) 和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三、参选条件

(一)审计机构所需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书,在山东省 (略) 中介机构名册并被列入山东省 (略) 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

2.正常执业年限不少于5年,原则上注册会计师不少于10人。

3.与兰陵琦 (略) 、债权人、管理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4.近3年内无因违规执业被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的情形,并在承担企业审计有关工作中没有出现过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5.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破产重整相关的法律法规,近5年参与5件以上破产案件专业审计项目,参与过发电行业、大型生产型企业破产案件项目的优先;

(二)资产评估机构所需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书,入围山东省 (略) 评估类司法鉴定人名册。

2.正常执业年限不少于5年,原则上资产评估师不少于10人。

3.与兰陵琦 (略) 、债权人、管理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4.近3年内无因违规执业被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的情形,并在承担企业资产评估有关工作中没有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5.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破产重整相关的法律法规。近5年参与5件以上破产案件专业评估项目,拟派团队中5人以上具有破产案件专业评估经验。

(三)其他

1.申报单位应当具有稳定的团队,拟派出的团队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具有破产案件的审计经验、评估经验,专业能力能够充分满足工作需要。

2.审计和评估工作需能够符合管理人工作进度安排,能够按照管理人要求按时出具报告;接受审计费用和评估费用在报告出具且在重整成功或清算后完成破产财产变价,破产费用经债权人会议审议后支付。

3.申报单位承诺能够在2022年11月18日前组建团队驻场开展工作,自驻场之日起30日内完成要求工作。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费用支付

1.报价为含税价,且本次审计、评估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等)均包含在审计、评估报酬之内。

2.费用的支付:管理人不预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3.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报告出现错误、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五、报名及评审方式

(一)报名方式

拟参与本次工作的审计和资产评估机构,在报名期限截止日前将盖章的申报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管理人邮箱。具体清单如下:

1.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机构执业许可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相关审计师或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4)资产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资质证明;

(5)审计机构、评估机构 (略) 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

(6)近三年通过有关部门年检证明;

(7)近三年未因违规执业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的声明;

(8)近五年机构参与企业重整工作经验及业绩证明材料(含业绩一览表以及合同等证明文件)。

2.项目陈述文件

(1)机构单位简介、基本情况;

(2)项目拟派团队人员一览表;

(3)项目服务方案(包括详细的服务方案、工作方案、时间安排等);

(4)报价函(含收费标准、折扣)。

3.书面承诺文件

书面承诺包括:申报文件真实合法有效;同意管理人在资产变现后支付服务费用;承诺能够勤勉尽职并在管理人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

(二)报名时间

1.报名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4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拟参与本次工作的审计和资产评估机构,在报名期限截止日前将盖章的申报材料扫描件发送管理人邮箱(邮箱号:*@*63.com),原件留存备查。

(三)评审方式

1.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从申报单位中择优选定,通过对报名机构资质、团队负责人以及团队成员相关资质、破产业绩、报价与服务方案的可行性以及与管理人的配合度等方面综合考量并评分,按照总得分高低排序,最终确定一家审计机构、一家资产评估机构。

2.因疫情原因,管理人不再组织申报单位参与线下评审。

3.评审结果将于11月15日17点前通知,管理人确定获聘机构 (略) 许可后,与获聘机构签订相关委托合同。

(四)特别说明

1.审计、评估事项以及报告要求、违约责任等最终以管理人和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内容为准。

2.凡是向管理人报名提交材料的单位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有内容。对于报名后未获聘的审计、评估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3.联系方式:孙律师(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兰陵琦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八日




兰陵琦 (略) 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2年10月17日,兰 (略) 作出(2022)鲁1324破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兰陵琦 (略) 重整申请一案,同日作出决定指定兰陵琦 (略) 清算组为管理人。现因重整工作需要,特选聘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以2022年10月17日为基准日对兰陵琦 (略) 进行财务审计、资产评估。

一、兰陵琦 (略) 基本信息

兰陵琦 (略) 于2015年02月13日成立,登记机 (略)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83Q,法定代表人为侯昭常,注册地址为 (略) 兰陵经济开 (略) 西段 (略) 南,企业类 (略) 。公司经营期限自2015年02月13日至无固定期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生物质发电技术服务;电力及其附属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热力及其附属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对农林生物质能发电、供热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管理;对农林生物质成型燃料的投资、开发、建设和管理,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工作内容

(一)审计机构工作内容

1.审查兰陵琦 (略) 的资产、财务状况、负债、税务情况等,并按管理人要求提交审计报告。

2.协助管理人处理兰陵琦 (略) 债权核查事宜。

3.专门审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股东出资是否已全部出资,是否有资产转移、抽逃出资的行为;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 (略) 及债权人 (略) 、其他债权人的行为;是否存在股东及高级管 (略) 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等;

(2)对兰陵琦 (略) 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情形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3)兰陵琦 (略) 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及其性质;

(4)兰陵琦 (略) 为关联企业、第三方担保的情况;

(5)兰陵琦 (略) 对外投资、第三方代持等情况;

(6)对兰陵琦 (略) 重整期间发生的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7)列席债权人会议,对审计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8) (略) 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其他专业服务。

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上述审计业务要求进行审计,审计报告中要全部体现。

(二)资产评估机构工作内容

1.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对兰陵琦 (略) 现有资产进行整体评估,以及管理人要求的专项资产评估等,并出具评估报告。

2.对兰陵琦 (略) 的全部资产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并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3.列席债权人会议,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4. (略) 和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三、参选条件

(一)审计机构所需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书,在山东省 (略) 中介机构名册并被列入山东省 (略) 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

2.正常执业年限不少于5年,原则上注册会计师不少于10人。

3.与兰陵琦 (略) 、债权人、管理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4.近3年内无因违规执业被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的情形,并在承担企业审计有关工作中没有出现过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5.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破产重整相关的法律法规,近5年参与5件以上破产案件专业审计项目,参与过发电行业、大型生产型企业破产案件项目的优先;

(二)资产评估机构所需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书,入围山东省 (略) 评估类司法鉴定人名册。

2.正常执业年限不少于5年,原则上资产评估师不少于10人。

3.与兰陵琦 (略) 、债权人、管理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4.近3年内无因违规执业被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的情形,并在承担企业资产评估有关工作中没有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5.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破产重整相关的法律法规。近5年参与5件以上破产案件专业评估项目,拟派团队中5人以上具有破产案件专业评估经验。

(三)其他

1.申报单位应当具有稳定的团队,拟派出的团队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具有破产案件的审计经验、评估经验,专业能力能够充分满足工作需要。

2.审计和评估工作需能够符合管理人工作进度安排,能够按照管理人要求按时出具报告;接受审计费用和评估费用在报告出具且在重整成功或清算后完成破产财产变价,破产费用经债权人会议审议后支付。

3.申报单位承诺能够在2022年11月18日前组建团队驻场开展工作,自驻场之日起30日内完成要求工作。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费用支付

1.报价为含税价,且本次审计、评估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等)均包含在审计、评估报酬之内。

2.费用的支付:管理人不预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3.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报告出现错误、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五、报名及评审方式

(一)报名方式

拟参与本次工作的审计和资产评估机构,在报名期限截止日前将盖章的申报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管理人邮箱。具体清单如下:

1.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机构执业许可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相关审计师或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4)资产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资质证明;

(5)审计机构、评估机构 (略) 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

(6)近三年通过有关部门年检证明;

(7)近三年未因违规执业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的声明;

(8)近五年机构参与企业重整工作经验及业绩证明材料(含业绩一览表以及合同等证明文件)。

2.项目陈述文件

(1)机构单位简介、基本情况;

(2)项目拟派团队人员一览表;

(3)项目服务方案(包括详细的服务方案、工作方案、时间安排等);

(4)报价函(含收费标准、折扣)。

3.书面承诺文件

书面承诺包括:申报文件真实合法有效;同意管理人在资产变现后支付服务费用;承诺能够勤勉尽职并在管理人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

(二)报名时间

1.报名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4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拟参与本次工作的审计和资产评估机构,在报名期限截止日前将盖章的申报材料扫描件发送管理人邮箱(邮箱号:*@*63.com),原件留存备查。

(三)评审方式

1.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从申报单位中择优选定,通过对报名机构资质、团队负责人以及团队成员相关资质、破产业绩、报价与服务方案的可行性以及与管理人的配合度等方面综合考量并评分,按照总得分高低排序,最终确定一家审计机构、一家资产评估机构。

2.因疫情原因,管理人不再组织申报单位参与线下评审。

3.评审结果将于11月15日17点前通知,管理人确定获聘机构 (略) 许可后,与获聘机构签订相关委托合同。

(四)特别说明

1.审计、评估事项以及报告要求、违约责任等最终以管理人和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内容为准。

2.凡是向管理人报名提交材料的单位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有内容。对于报名后未获聘的审计、评估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3.联系方式:孙律师(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兰陵琦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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