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特天维新材料有限公司52%股权转让
山东华特天维新材料有限公司52%股权转让
项目方山东华 (略) ,成立于 2015年5月14日 ,注册资金 *人民币 ,地址位于山东,公司主要负责经营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特种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研发。 该公司在 2022 年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披露的资产总额(万元):532.89 ,其中营业收入(万元):17.92 ,利润总额(万元):-82.53 ,负债总额(万元):30.75 ,所有者权益(万元):502.14 。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山东华特天维新材料有限公司52%股权转让,其中转让底价:261.63 万元 ,拟转让比例:52%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2年11月03日 至 2022年11月30日。 (略) 统计 (略) 的历史发布量 2308 个,历史完成量为 1298 个,完成金额 930.53 亿元 ,完成率 56% 。 (略) 统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3022 个,历史完成量 1627 个,完成金额 489.32 亿元 ,完成率 54% 。 |
标的企业名称 | 项目编号 | SZZR* | |||||||||||||||||||
注册地(住所) | (略) 齐河县齐鲁高新技术开发区 | 法定代表人 | 朱效平 | ||||||||||||||||||
成立日期 | 2015-05-15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 | ||||||||||||||||||
实收资本(万元) | - | 经济类型 | -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特种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 | ||||||||||||||||||||
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52.0% | ||||||||||||||||||||
2 | 朱波 | 21.0% | |||||||||||||||||||
3 | 孙虎 | 15.0% | |||||||||||||||||||
4 | 李小平 | 5.0% | |||||||||||||||||||
5 | 范沂蒙 | 4.0% | |||||||||||||||||||
6 | 王成国 | 3.0% | |||||||||||||||||||
主要财务指标 | |||||||||||||||||||||
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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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30 财务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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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老股东未履行上述程序,不满足同等条件。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众环鲁审字(2022)*号《审计报告》及中新评报字【2022】第0533号《资产评估报告》。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
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2-10-27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4-30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 | ||||||||||||||||||||
律师事务所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61.*元 | ||||||||||||||||||||
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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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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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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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
转让底价 | 261.63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履行已签订的协议与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合伙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金额 | *元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竞价方式 | 拍卖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
标的企业名称 | - | |||
备注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裴女士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531-*交易机构联系传真:交易机构联系邮箱:*@*dcqjy.com |
- |
项目联系人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项目方山东华 (略) ,成立于 2015年5月14日 ,注册资金 *人民币 ,地址位于山东,公司主要负责经营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特种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研发。 该公司在 2022 年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披露的资产总额(万元):532.89 ,其中营业收入(万元):17.92 ,利润总额(万元):-82.53 ,负债总额(万元):30.75 ,所有者权益(万元):502.14 。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山东华特天维新材料有限公司52%股权转让,其中转让底价:261.63 万元 ,拟转让比例:52%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2年11月03日 至 2022年11月30日。 (略) 统计 (略) 的历史发布量 2308 个,历史完成量为 1298 个,完成金额 930.53 亿元 ,完成率 56% 。 (略) 统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3022 个,历史完成量 1627 个,完成金额 489.32 亿元 ,完成率 54% 。 |
标的企业名称 | 项目编号 | SZZR* | |||||||||||||||||||
注册地(住所) | (略) 齐河县齐鲁高新技术开发区 | 法定代表人 | 朱效平 | ||||||||||||||||||
成立日期 | 2015-05-15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 | ||||||||||||||||||
实收资本(万元) | - | 经济类型 | -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特种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 | ||||||||||||||||||||
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52.0% | ||||||||||||||||||||
2 | 朱波 | 21.0% | |||||||||||||||||||
3 | 孙虎 | 15.0% | |||||||||||||||||||
4 | 李小平 | 5.0% | |||||||||||||||||||
5 | 范沂蒙 | 4.0% | |||||||||||||||||||
6 | 王成国 | 3.0% | |||||||||||||||||||
主要财务指标 | |||||||||||||||||||||
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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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30 财务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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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老股东未履行上述程序,不满足同等条件。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众环鲁审字(2022)*号《审计报告》及中新评报字【2022】第0533号《资产评估报告》。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
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2-10-27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4-30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 | ||||||||||||||||||||
律师事务所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61.*元 | ||||||||||||||||||||
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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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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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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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
转让底价 | 261.63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履行已签订的协议与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合伙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金额 | *元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竞价方式 | 拍卖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
标的企业名称 | - | |||
备注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裴女士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531-*交易机构联系传真:交易机构联系邮箱:*@*dcqjy.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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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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