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新动能汽车有限公司混改项目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62022NM10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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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新动能汽车有限公司混改项目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62022NM1000002)

项目名称 (略) (略) 混改项目 项目编号09ZZKG*
挂牌起始日期2022/8/11 挂牌截止日期2022/10/11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足够数量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足够数量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项目
概况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 (略) (略)
注册地(住所)内蒙古自治 (略) 康巴 (略) 北华泰汽车城3号楼1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法定代表人张亚峰
成立时间2022/04/25注册资本
(万元)
10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MA7MA43W67所属行业零售业
经营范围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电池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旧车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橡胶制品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皮革制品销售;音响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会议及展览服务; (略) 场经营; (略) 场管理服务;二手车鉴定评估;二手车经销;电子元器件零售;特种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充电桩销售;二手车经纪;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轮胎销售; (略)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洗车服务;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金属工具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办公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住房租赁;餐饮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办公用品销售;物业管理;二手车拍卖;报废电动汽车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回收;餐饮服务;保险经纪业务
职工人数2
增资前股权结构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 (略) (略) 100
增资企业承诺1、我方公告的产权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namespace prefix = "o" />

2、我方对《 (略) (略) 混改项目》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遵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4、如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违反产权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交易规则规定的行为,自行承担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主要财务指标
近三年企业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
资产总额-*-*0
负债总额-*-*0
所有者权益-*-*0
营业收入-*-*0
利润总额-*-*0
净利润-*-*0
审计机构名称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 (略) 亿审会计师事务所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22.4.30000
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月报000
评估情况评估机构内蒙古 (略) 评估基准日2022/04/30
资产总额0
负债总额0
净资产0
项目内容拟募集资金总额及对应持股比例
序号募集资金总额(万元)对应持股比例
1不低于*元视情况而定
拟新增注册资本

*元

拟增资底价1元/每注册资本金元
募集资金用途补充公司实收资本,扩大公司规模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本次混改项目公开增资引入战略投资方3名,同时原股东通惠商贸将向公开引入的三名战略投资方同步转让*元注册资本所对应的股权,股权转让底价不低于评估备案价。混改后的新动能的企业股权结构为:

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通惠商贸

680

34

战略投资方1

620

31

战略投资方2

500

25

战略投资方3

200

10

合计

2000

100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增资企业决策文件

《 (略) (略) 股东决议》

国资监管机构 (略) (区县)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略) 通惠 (略)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略) 通惠供热燃气集团、 (略) 通惠 (略) 董事会决议、鄂通集董决议〔2022〕11号

特别
告知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 (略) (略) (以下简称“新动能汽车”或“增资企业”)成立于2022年4月,注册资本*元,未进行实缴,目前公司尚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故财务报表以及2022年4月30日为基准日的审计、评估报告均为零。

2.本次混改项目募集金额不低于*元,新动能汽车注册资本增至*元。本次项目公开增资引入战略投资方3名,同时原股 (略) (略) (以下简称“通惠商贸”)将向公开引入的三名战略投资方同步转让*元注册资本所对应的股权,股权转让底价不低于评估备案价。其中战略投资方1增资469.*元,受让150.*元注册资本对应的股权(股权转让底价1元);战略投资方2增资378.*元,受让121.*元注册资本对应的股权(股权转让底价1元),战略投资方3增资151.*元,受让48.*元注册资本对应的股权(股权转让底价1元)。三家战略投资方完成增资及同步进行股权受让后,须按照协议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原股东通惠商贸的出资将与新股东的出资同步完成缴纳。

3.过渡期损益:本次混改评估基准日(2022年4月30日)后至本次增资工商变更完成日期间(简称“过渡期”),增资企业实现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由增资后的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4.如增资行为发生溢价,增资募集资金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金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5.如增资行为发生溢价,则股权转让部分按照溢价率确定成交价,股权转让部分产生的溢价由原股东通惠商贸享有。

6.混改完成后,公司各股东按实际出资比例享有股东权益,承担经营风险。

7.混改后法人治理结构:

(1)股东会。混改后新动能汽车按照《公司法》规定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设立股东会,股东会是增资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二)提名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和监事,决定 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决定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四)批准公司新设企业,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制、变更公司形式、上市和申请破产、解散、清算做出决议; (五)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决定企业管理者的薪酬和奖惩; (六) (略) 章程修订方案; (七)听取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 (八)听取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九)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职权。股东会会议作出的所有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董事会。董事会由5人组成,通惠商贸提名3人,战略投资方 1、战略投资方 2 各提名1人。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略) 从其提名的三名董事中指定。董事会主要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向、投资规模和投融资计划,决定投资方案及非主业投资计划; (二)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 (三) (略) 总经理及其薪酬,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略)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薪酬; (略) 所投资的全资、控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薪酬; (四)拟定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六)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和职工收入分配方案;(七) (略) 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资产处置行为;(八)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 (略) (略) 合并、分立、 (略) 形式的方案; (九)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监事会由5人组成,战略投资方1、战略投资方 2、战略投资方3各提名1人;设职工监事2人,职工监事由增资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监事会在监事中选举产生。监事会职责:(一)检查公司财务,查阅公司的 (略) 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对董事、 (略) 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 (略) 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列席董事会及总经理办公会议;(五)对公司经营活动涉及的数额较大的投资、担 保、产(股)权转让等经济行为进行监督;(六) (略) 的内部审计工作;(七) (略) 、控股 (略) 依法进行监督,向公司派 (略) 出资企业财务活动、经营管理活动及资产运营情况。 (八)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4)经理层。总经理由战略投资方1推荐1名,由董事会聘任;副总 (略) 实际情况确定聘任人数及人选。

(5)增资企业设财务负责人、法律顾问等其它高级管理职位,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财务负责人 (略) (略) 委派。

8.其他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9.本项目相关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资料。以上相关资料在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备查,备查资料仅供参考。

10.请意向投资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与通惠商贸及新动能汽车进行接洽并了解项目情况后,再向中心提交正式的报名登记。各意向投资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经做完尽职调查、全部接受公告的内容并承担节能环保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

11.本项目包含增资和股权转让两种行为,最终投资方须按照公告公示的收费办法分别支付交易服务费。如果竞价成交的,交易服务费按照竞价成交标准收取。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其他需披露事项

增资
方案
遴选方式竞争性谈判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本次混改拟引入战略投资方3名。意向投资方经新动能汽车确认投资资格并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按照公告公示的意向投资方资格条件,在战略投资方1、战略投资方2和战略投资方3均产生合格意向投资方的情况下,如战略投资方1、战略投资方2或战略投资方3产生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由新动能汽车参照竞争性谈判要点自主决定是否确认其最终投资方资格;如战略投资方1或战略投资方2或战略投资方3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投资方的,则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各合格意向投资方需按择优实施方案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竞投文件密封送达中心,中心在择优实施方案规定的递交竞投文件截止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谈判小组转送竞投文件,谈判小组收到竞投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经中心与各合格意向投资方约定谈判时间。 2.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将主要通过以下几方面因素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 (1)合格意向投资方的报价因素。(2)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企业信用、行业经验、财务状况、资金实力、 (略) 治理能力等)(3)合格意向投资方对融资方治理安排的接受程度。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1.按照以上遴选方式,最终确定的战略投资方才能成为股权转让的受让方。如增资未达成,则股权转让未达成,增资行为和股权转让行为同时达成、同时终结。

2.只有战略投资方1、战略投资方2和战略投资方3分别产生最终投资方,项目才达成,否则项目终结。

3.最终投资方与新动能汽车、原股东未能就协议达成一致,项目终结。


投资
条件
投资人资格条件

1.战略投资方1意向投资方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类型为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国有相对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2)注册资本在*亿元人民币及以上。(需提供营业执照)

2.战略投资方2意向投资方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类型为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国有相对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2)注册资本在*亿元人民币及以上。(需提供营业执照)

3.战略投资方3意向投资方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类型为民营企业。

(2)公司须具有汽车行业相关经验,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等业务。(需提供营业执照)

(3)注册资本在*仟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意向投资方均为单一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提供其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并签署由增资企业提供的保密承诺函后,可以查阅增资企业置放于中心的相关资料并对增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在中心备查资料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意向投资方应接受并配合增资企业对其作出的反向尽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论补充提供与增资有关的书面承诺或其他材料。

2.意向投资方须在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投资申请及相关材料(包括要求提供的材料及本公告中约定的其他证明符合投资方资格条件的材料)。中心对意向投资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规范性审核,并就意向投资方登记情况通知增资企业。增资企业在收到通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就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资格向中心书面确认。中心在收到增资企业确认投资方资格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意向投资方资格确认结果书,通知各意向投资方资格确认结果。各意向投资方应当按照中心出具的意向投资方资格确认结果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元保证金交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意向投资方未按约定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

3.挂牌期满,如战略投资方1或战略投资方2或战略投资方3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投资方的,则增资企业须在产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交《择优实施方案》,中心协助增资企业按照《择优实施方案》选定最终投资方。各合格意向投资方需按择优实施方案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竞投文件密封送达中心,中心在择优实施方案规定的递交竞投文件截止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谈判小组转送竞投文件,谈判小组收到竞投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经中心与各合格意向投资方约定谈判时间。

4.增资企业、增资企业原股东以及最终投资方对协议条款达成一致后,增资企业向中心出具达成增资的书面通知,中心在收到增资企业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增资企业及各合格意向投资方出具增资结果通知书。最终投资方需在收到增资结果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与增资企业、增资企业原股东签署协议,同时向中心指定的交款账号支付交易服务费(包括增资和股权转让)。最终投资方按照协议约定,在协议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增资企业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增资价款及向原股东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并且完成受让股权部分对应出资的实缴工作。

5.中心在收到最终投资方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包括增资和股权转让)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交易凭证出具日起5个工作日将保证金转增资价款的部分转付至增资企业指定账户。

6.本项目须以现金形式支付,不接受非货币资产支付。

7.意向投资主体应为单一主体,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与投资。

8.意向投资方应书面承诺并同意:①承诺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同意增资企业有权对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核查,并保留最终解释权;②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若以不了解增资企业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等情形,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增资企业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增资标的重新挂牌,由意向投资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③承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④认同并支持增资企业的战略规划和经营理念,同意并配合增资企业对意向投资方进行尽职调查;⑤增资企业股东会为增资企业最高决策机构,增资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按协议或章程规定构成。⑥本方与其它战略投资方之间不具有任何形式的关联关系,且未 (略) 的实际控制权,承诺未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各战略投资方之间不得相互直接或间接转让股权以达到控股之目的;⑦本方承诺在增资及同步股权受让完成后,按照协议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⑧本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投资资金为其自有资金,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该资金不存在来 (略) 、信 (略) 的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或其他资金集合计划的情形,均不涉及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并愿意承担因违反此承诺而造成的一切损失。⑨本方投资主体与实际交割主体保持一致,股权结构清晰,不存在委托持股、代为持股、委托(含隐名委托)方式增资等情形。⑩递交意向投资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示本方已履行完关于本次增资的批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内部决策等。? (略) 章程(详见附件下载)。

标的交付根据增资协议办理

投资
指南
操作规则意向投资人在报名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以下由交易机构自行填制。
现场尽调公告期内
意向投资报名报名时间2022/8/11至2022/10/11
报名手续报名资料.rar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保证金为*元。

1.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投资方,增资企业、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投资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增资企业原因,如意向投资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增资企业、投资方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增资企业有权扣除意向投资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增资企业、产权交易机构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①意向投资方递交投资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②被确认投资资格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方未参与后续投资程序的;③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公告约定签订协议以及未按约定时间付清增资价款、股权转让价款、交易服务费的;④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⑤意向投资方违反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交易规则及公告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2.处置方法:①最终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在向中心指定的交款账号支付交易服务费后转为增资价款的等额部分; ②无上述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投资方,其保证金将在确定最终投资方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服务费按照公告中公示的收费办法执行(见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收费办法.pdf (略) 章程.pdf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张经理 *

技术支持李经理 *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
单位地址 (略) 赛罕 (略) 3号
其 他

项目名称 (略) (略) 混改项目 项目编号09ZZKG*
挂牌起始日期2022/8/11 挂牌截止日期2022/10/11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足够数量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足够数量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项目
概况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 (略) (略)
注册地(住所)内蒙古自治 (略) 康巴 (略) 北华泰汽车城3号楼1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法定代表人张亚峰
成立时间2022/04/25注册资本
(万元)
10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MA7MA43W67所属行业零售业
经营范围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电池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旧车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橡胶制品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皮革制品销售;音响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会议及展览服务; (略) 场经营; (略) 场管理服务;二手车鉴定评估;二手车经销;电子元器件零售;特种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充电桩销售;二手车经纪;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轮胎销售; (略)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洗车服务;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金属工具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办公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住房租赁;餐饮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办公用品销售;物业管理;二手车拍卖;报废电动汽车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回收;餐饮服务;保险经纪业务
职工人数2
增资前股权结构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 (略) (略) 100
增资企业承诺1、我方公告的产权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namespace prefix = "o" />

2、我方对《 (略) (略) 混改项目》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遵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4、如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违反产权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交易规则规定的行为,自行承担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主要财务指标
近三年企业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
资产总额-*-*0
负债总额-*-*0
所有者权益-*-*0
营业收入-*-*0
利润总额-*-*0
净利润-*-*0
审计机构名称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 (略) 亿审会计师事务所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22.4.30000
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月报000
评估情况评估机构内蒙古 (略) 评估基准日2022/04/30
资产总额0
负债总额0
净资产0
项目内容拟募集资金总额及对应持股比例
序号募集资金总额(万元)对应持股比例
1不低于*元视情况而定
拟新增注册资本

*元

拟增资底价1元/每注册资本金元
募集资金用途补充公司实收资本,扩大公司规模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本次混改项目公开增资引入战略投资方3名,同时原股东通惠商贸将向公开引入的三名战略投资方同步转让*元注册资本所对应的股权,股权转让底价不低于评估备案价。混改后的新动能的企业股权结构为:

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通惠商贸

680

34

战略投资方1

620

31

战略投资方2

500

25

战略投资方3

200

10

合计

2000

100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增资企业决策文件

《 (略) (略) 股东决议》

国资监管机构 (略) (区县)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略) 通惠 (略)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略) 通惠供热燃气集团、 (略) 通惠 (略) 董事会决议、鄂通集董决议〔2022〕11号

特别
告知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 (略) (略) (以下简称“新动能汽车”或“增资企业”)成立于2022年4月,注册资本*元,未进行实缴,目前公司尚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故财务报表以及2022年4月30日为基准日的审计、评估报告均为零。

2.本次混改项目募集金额不低于*元,新动能汽车注册资本增至*元。本次项目公开增资引入战略投资方3名,同时原股 (略) (略) (以下简称“通惠商贸”)将向公开引入的三名战略投资方同步转让*元注册资本所对应的股权,股权转让底价不低于评估备案价。其中战略投资方1增资469.*元,受让150.*元注册资本对应的股权(股权转让底价1元);战略投资方2增资378.*元,受让121.*元注册资本对应的股权(股权转让底价1元),战略投资方3增资151.*元,受让48.*元注册资本对应的股权(股权转让底价1元)。三家战略投资方完成增资及同步进行股权受让后,须按照协议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原股东通惠商贸的出资将与新股东的出资同步完成缴纳。

3.过渡期损益:本次混改评估基准日(2022年4月30日)后至本次增资工商变更完成日期间(简称“过渡期”),增资企业实现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由增资后的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4.如增资行为发生溢价,增资募集资金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金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5.如增资行为发生溢价,则股权转让部分按照溢价率确定成交价,股权转让部分产生的溢价由原股东通惠商贸享有。

6.混改完成后,公司各股东按实际出资比例享有股东权益,承担经营风险。

7.混改后法人治理结构:

(1)股东会。混改后新动能汽车按照《公司法》规定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设立股东会,股东会是增资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二)提名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和监事,决定 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决定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四)批准公司新设企业,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制、变更公司形式、上市和申请破产、解散、清算做出决议; (五)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决定企业管理者的薪酬和奖惩; (六) (略) 章程修订方案; (七)听取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 (八)听取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九)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职权。股东会会议作出的所有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董事会。董事会由5人组成,通惠商贸提名3人,战略投资方 1、战略投资方 2 各提名1人。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略) 从其提名的三名董事中指定。董事会主要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向、投资规模和投融资计划,决定投资方案及非主业投资计划; (二)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 (三) (略) 总经理及其薪酬,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略)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薪酬; (略) 所投资的全资、控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薪酬; (四)拟定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六)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和职工收入分配方案;(七) (略) 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资产处置行为;(八)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 (略) (略) 合并、分立、 (略) 形式的方案; (九)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监事会由5人组成,战略投资方1、战略投资方 2、战略投资方3各提名1人;设职工监事2人,职工监事由增资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监事会在监事中选举产生。监事会职责:(一)检查公司财务,查阅公司的 (略) 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对董事、 (略) 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 (略) 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列席董事会及总经理办公会议;(五)对公司经营活动涉及的数额较大的投资、担 保、产(股)权转让等经济行为进行监督;(六) (略) 的内部审计工作;(七) (略) 、控股 (略) 依法进行监督,向公司派 (略) 出资企业财务活动、经营管理活动及资产运营情况。 (八)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4)经理层。总经理由战略投资方1推荐1名,由董事会聘任;副总 (略) 实际情况确定聘任人数及人选。

(5)增资企业设财务负责人、法律顾问等其它高级管理职位,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财务负责人 (略) (略) 委派。

8.其他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9.本项目相关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资料。以上相关资料在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备查,备查资料仅供参考。

10.请意向投资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与通惠商贸及新动能汽车进行接洽并了解项目情况后,再向中心提交正式的报名登记。各意向投资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经做完尽职调查、全部接受公告的内容并承担节能环保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

11.本项目包含增资和股权转让两种行为,最终投资方须按照公告公示的收费办法分别支付交易服务费。如果竞价成交的,交易服务费按照竞价成交标准收取。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其他需披露事项

增资
方案
遴选方式竞争性谈判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本次混改拟引入战略投资方3名。意向投资方经新动能汽车确认投资资格并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按照公告公示的意向投资方资格条件,在战略投资方1、战略投资方2和战略投资方3均产生合格意向投资方的情况下,如战略投资方1、战略投资方2或战略投资方3产生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由新动能汽车参照竞争性谈判要点自主决定是否确认其最终投资方资格;如战略投资方1或战略投资方2或战略投资方3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投资方的,则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各合格意向投资方需按择优实施方案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竞投文件密封送达中心,中心在择优实施方案规定的递交竞投文件截止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谈判小组转送竞投文件,谈判小组收到竞投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经中心与各合格意向投资方约定谈判时间。 2.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将主要通过以下几方面因素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 (1)合格意向投资方的报价因素。(2)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企业信用、行业经验、财务状况、资金实力、 (略) 治理能力等)(3)合格意向投资方对融资方治理安排的接受程度。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1.按照以上遴选方式,最终确定的战略投资方才能成为股权转让的受让方。如增资未达成,则股权转让未达成,增资行为和股权转让行为同时达成、同时终结。

2.只有战略投资方1、战略投资方2和战略投资方3分别产生最终投资方,项目才达成,否则项目终结。

3.最终投资方与新动能汽车、原股东未能就协议达成一致,项目终结。


投资
条件
投资人资格条件

1.战略投资方1意向投资方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类型为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国有相对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2)注册资本在*亿元人民币及以上。(需提供营业执照)

2.战略投资方2意向投资方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类型为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国有相对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2)注册资本在*亿元人民币及以上。(需提供营业执照)

3.战略投资方3意向投资方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类型为民营企业。

(2)公司须具有汽车行业相关经验,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等业务。(需提供营业执照)

(3)注册资本在*仟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意向投资方均为单一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提供其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并签署由增资企业提供的保密承诺函后,可以查阅增资企业置放于中心的相关资料并对增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在中心备查资料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意向投资方应接受并配合增资企业对其作出的反向尽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论补充提供与增资有关的书面承诺或其他材料。

2.意向投资方须在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投资申请及相关材料(包括要求提供的材料及本公告中约定的其他证明符合投资方资格条件的材料)。中心对意向投资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规范性审核,并就意向投资方登记情况通知增资企业。增资企业在收到通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就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资格向中心书面确认。中心在收到增资企业确认投资方资格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意向投资方资格确认结果书,通知各意向投资方资格确认结果。各意向投资方应当按照中心出具的意向投资方资格确认结果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元保证金交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意向投资方未按约定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

3.挂牌期满,如战略投资方1或战略投资方2或战略投资方3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投资方的,则增资企业须在产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交《择优实施方案》,中心协助增资企业按照《择优实施方案》选定最终投资方。各合格意向投资方需按择优实施方案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竞投文件密封送达中心,中心在择优实施方案规定的递交竞投文件截止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谈判小组转送竞投文件,谈判小组收到竞投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经中心与各合格意向投资方约定谈判时间。

4.增资企业、增资企业原股东以及最终投资方对协议条款达成一致后,增资企业向中心出具达成增资的书面通知,中心在收到增资企业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增资企业及各合格意向投资方出具增资结果通知书。最终投资方需在收到增资结果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与增资企业、增资企业原股东签署协议,同时向中心指定的交款账号支付交易服务费(包括增资和股权转让)。最终投资方按照协议约定,在协议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增资企业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增资价款及向原股东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并且完成受让股权部分对应出资的实缴工作。

5.中心在收到最终投资方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包括增资和股权转让)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交易凭证出具日起5个工作日将保证金转增资价款的部分转付至增资企业指定账户。

6.本项目须以现金形式支付,不接受非货币资产支付。

7.意向投资主体应为单一主体,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与投资。

8.意向投资方应书面承诺并同意:①承诺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同意增资企业有权对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核查,并保留最终解释权;②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若以不了解增资企业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等情形,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增资企业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增资标的重新挂牌,由意向投资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③承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④认同并支持增资企业的战略规划和经营理念,同意并配合增资企业对意向投资方进行尽职调查;⑤增资企业股东会为增资企业最高决策机构,增资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按协议或章程规定构成。⑥本方与其它战略投资方之间不具有任何形式的关联关系,且未 (略) 的实际控制权,承诺未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各战略投资方之间不得相互直接或间接转让股权以达到控股之目的;⑦本方承诺在增资及同步股权受让完成后,按照协议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⑧本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投资资金为其自有资金,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该资金不存在来 (略) 、信 (略) 的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或其他资金集合计划的情形,均不涉及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并愿意承担因违反此承诺而造成的一切损失。⑨本方投资主体与实际交割主体保持一致,股权结构清晰,不存在委托持股、代为持股、委托(含隐名委托)方式增资等情形。⑩递交意向投资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示本方已履行完关于本次增资的批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内部决策等。? (略) 章程(详见附件下载)。

标的交付根据增资协议办理

投资
指南
操作规则意向投资人在报名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以下由交易机构自行填制。
现场尽调公告期内
意向投资报名报名时间2022/8/11至2022/10/11
报名手续报名资料.rar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保证金为*元。

1.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投资方,增资企业、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投资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增资企业原因,如意向投资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增资企业、投资方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增资企业有权扣除意向投资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增资企业、产权交易机构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①意向投资方递交投资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②被确认投资资格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方未参与后续投资程序的;③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公告约定签订协议以及未按约定时间付清增资价款、股权转让价款、交易服务费的;④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⑤意向投资方违反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交易规则及公告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2.处置方法:①最终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在向中心指定的交款账号支付交易服务费后转为增资价款的等额部分; ②无上述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投资方,其保证金将在确定最终投资方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服务费按照公告中公示的收费办法执行(见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收费办法.pdf (略) 章程.pdf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张经理 *

技术支持李经理 *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
单位地址 (略) 赛罕 (略) 3号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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