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拍卖行拍卖公告2022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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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拍卖行拍卖公告202210期

受澄海区园林绿化事务中心委托,定于2022年11月17日上午10时在区人民公园内澄海区园林绿化事务中心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公开拍卖澄海区人民公园、红头船公园内5间商铺5年租赁权(分拆拍卖),保证金2000元。

竞买者资质及标的物具体情况等详见《 (略) 澄海区园林绿化事务中心招租公告》,有意竞买者请于11月16日下午5时前持相关证照到我行或区园林绿化事务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竞买保证金。标的展示时间为11月15日、16日。如对上述标的物有异议者,请于见公告五天内与我行联系并向委托方递交异议书。

联系电话:0754-* *(林)


(略) 澄海区园林绿化事务中心招租公告


为加强澄海区人民公园、红头船公园店铺的规范管理,同时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园的服务功能,经区城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同意,现就人民公园、红头船公园共五间店铺租赁权进行招租。招租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澄海区人民公园、红头船公园内5间商铺5年租赁权,人民公园1-3号店铺(即办公楼下),每间店铺的面积为18㎡,人民公园1号小卖部( (略) )面积为22㎡,红头船公园服务区店铺面积为28㎡。(上述面积为产权证记载面积,招租面积以产权证记载面积为准,该项目分拆招租)。

二、项目租期及用途:

1、出租期限为五年,该标的目前仍在租赁期限内,本次出租期限将在上次租赁期止次日起算,即自2022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止。

2、租赁用途:零食、冷饮等食品销售及玩具销售等。承租人对租赁标的无新的经营设想、新的替代项目,则默认为认可房屋或场地的原定租赁范围,经营范围需经园林绿化事务中心许可,具体经营范围以最终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三、租金收取方式:

合同签订时收取第一年租金(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租金),此后租金在每年12月10日前收取。

四、项目处置方式及时间:

1、该项目 (略) 澄海拍卖行按相关程序处置,本次以现场拍卖方式选定承租人。

2、拍卖会时间:2022年11月17日10时;截止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6日17时。展示时间:2022年11月15日、16日。

五、承租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受法人委托的委托人可申请参加竞投;自然人竞投成功的,必须具备经营相关资质及营业执照方可正常营业。

2、承租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承租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4、经营期间,承租者应严格按澄海区发改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不得私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变相收费。同时,在经营期间做好环境卫生保洁、安全保卫等工作,并应积极配合政府创文达标等相关任务;水、电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六、其他要求:

1、如商铺原租户未能竞得续租权,新租户应为原租户无偿提供7天腾退时间,出租方已在确定租金时予以考虑。

2、租赁期间,未经我中心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承租场地转租给第三人,也不得用于抵押。

3、除原租户外,其他人承租后不得使用原租户名称进行经营。

4、承租方应依法经营,如从事非法经营,一经查实,我中心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联系人:肖重远

联系电话:0754-*

联系地址:澄海区人民公园内管理处

2022年11月10日

受澄海区园林绿化事务中心委托,定于2022年11月17日上午10时在区人民公园内澄海区园林绿化事务中心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公开拍卖澄海区人民公园、红头船公园内5间商铺5年租赁权(分拆拍卖),保证金2000元。

竞买者资质及标的物具体情况等详见《 (略) 澄海区园林绿化事务中心招租公告》,有意竞买者请于11月16日下午5时前持相关证照到我行或区园林绿化事务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竞买保证金。标的展示时间为11月15日、16日。如对上述标的物有异议者,请于见公告五天内与我行联系并向委托方递交异议书。

联系电话:0754-* *(林)


(略) 澄海区园林绿化事务中心招租公告


为加强澄海区人民公园、红头船公园店铺的规范管理,同时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园的服务功能,经区城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同意,现就人民公园、红头船公园共五间店铺租赁权进行招租。招租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澄海区人民公园、红头船公园内5间商铺5年租赁权,人民公园1-3号店铺(即办公楼下),每间店铺的面积为18㎡,人民公园1号小卖部( (略) )面积为22㎡,红头船公园服务区店铺面积为28㎡。(上述面积为产权证记载面积,招租面积以产权证记载面积为准,该项目分拆招租)。

二、项目租期及用途:

1、出租期限为五年,该标的目前仍在租赁期限内,本次出租期限将在上次租赁期止次日起算,即自2022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止。

2、租赁用途:零食、冷饮等食品销售及玩具销售等。承租人对租赁标的无新的经营设想、新的替代项目,则默认为认可房屋或场地的原定租赁范围,经营范围需经园林绿化事务中心许可,具体经营范围以最终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三、租金收取方式:

合同签订时收取第一年租金(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租金),此后租金在每年12月10日前收取。

四、项目处置方式及时间:

1、该项目 (略) 澄海拍卖行按相关程序处置,本次以现场拍卖方式选定承租人。

2、拍卖会时间:2022年11月17日10时;截止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6日17时。展示时间:2022年11月15日、16日。

五、承租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受法人委托的委托人可申请参加竞投;自然人竞投成功的,必须具备经营相关资质及营业执照方可正常营业。

2、承租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承租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4、经营期间,承租者应严格按澄海区发改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不得私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变相收费。同时,在经营期间做好环境卫生保洁、安全保卫等工作,并应积极配合政府创文达标等相关任务;水、电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六、其他要求:

1、如商铺原租户未能竞得续租权,新租户应为原租户无偿提供7天腾退时间,出租方已在确定租金时予以考虑。

2、租赁期间,未经我中心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承租场地转租给第三人,也不得用于抵押。

3、除原租户外,其他人承租后不得使用原租户名称进行经营。

4、承租方应依法经营,如从事非法经营,一经查实,我中心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联系人:肖重远

联系电话:0754-*

联系地址:澄海区人民公园内管理处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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