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柳土交告字〔2022〕73号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柳土交告字〔2022〕73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 | 竞买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上下界限 | |||||||
P(2022)63号 | 莲花山10号地块 | *.33(合78.8亩) | 不大于0.86且不小于0.3 | 不大于30%且不小于10% | 不低于30% | 建筑高度在-10米与+24米之间 | 商业用地 | 商业用地40年 | * | 8800 |
P(2022)64号 | (略) 120号及周边地块 | *.81(合24.42亩) | 不大于2.0且不小于1.0 | 不大于25%且不小于15% | 不低于30% | 建筑高度在-15米与+60米之间 | 社会福利用地 | 社会福利用地50年 | 2800 | 2800 |
P(2022)65号 | 三门江大桥西岸北侧剩余地块 | 397.45(合0.6亩) | 不大于1.3且不小于1.0 | / | / | 建筑高度在-5米与+15米之间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终止日期为2070年4月29日 | 40 | 40 |
其他规划指标和建设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宗地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竞买申请人 (略) 注册的公司,竞得土地 (略) (略) 进行开发建设。
三、出让条件
(一)P(2022)63号地块
该地块不具备独立开发条件,应与周边面积为*.53平方米的地块合并开发,合并后的地块面积为*.86平方米。
(二)P(2022)64号地块
该宗地开发利用需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如经调查存在土壤污染的,需待土地一级整理单位按规定完成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后再交付土地,且宗地未完成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的,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无关的建设项目。
(三)P(2022)65号地块
该地块不具备独立开发条件,应与周边用地面积为*.19平方米的地块整合后统一开发建设。
四、挂牌交易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10 (略) 自然资源 (略) 站、 (略) 土地交易 (略) (略) (略) 网站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2月7日, (略) 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7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12月7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 (略) 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略) (略) 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挂牌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9时至2022年12月9日10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略) 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联系电话:077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772—*( (略) 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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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 | 竞买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上下界限 | |||||||
P(2022)63号 | 莲花山10号地块 | *.33(合78.8亩) | 不大于0.86且不小于0.3 | 不大于30%且不小于10% | 不低于30% | 建筑高度在-10米与+24米之间 | 商业用地 | 商业用地40年 | * | 8800 |
P(2022)64号 | (略) 120号及周边地块 | *.81(合24.42亩) | 不大于2.0且不小于1.0 | 不大于25%且不小于15% | 不低于30% | 建筑高度在-15米与+60米之间 | 社会福利用地 | 社会福利用地50年 | 2800 | 2800 |
P(2022)65号 | 三门江大桥西岸北侧剩余地块 | 397.45(合0.6亩) | 不大于1.3且不小于1.0 | / | / | 建筑高度在-5米与+15米之间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终止日期为2070年4月29日 | 40 | 40 |
其他规划指标和建设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宗地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竞买申请人 (略) 注册的公司,竞得土地 (略) (略) 进行开发建设。
三、出让条件
(一)P(2022)63号地块
该地块不具备独立开发条件,应与周边面积为*.53平方米的地块合并开发,合并后的地块面积为*.86平方米。
(二)P(2022)64号地块
该宗地开发利用需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如经调查存在土壤污染的,需待土地一级整理单位按规定完成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后再交付土地,且宗地未完成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的,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无关的建设项目。
(三)P(2022)65号地块
该地块不具备独立开发条件,应与周边用地面积为*.19平方米的地块整合后统一开发建设。
四、挂牌交易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10 (略) 自然资源 (略) 站、 (略) 土地交易 (略) (略) (略) 网站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2月7日, (略) 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7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12月7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 (略) 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略) (略) 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挂牌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9时至2022年12月9日10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略) 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联系电话:077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772—*( (略) 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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