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责任督学2022年11月份挂牌督导工作要点
溧水区责任督学2022年11月份挂牌督导工作要点
一、督导要点:
1.按照“苏教督委办〔2019〕17号”文件精神,督查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2.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督导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督委〔2022〕5号)文件要求,督查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开展情况;
3.幼儿园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有效衔接,防止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落实情况;
4.义务教育学校落实“双减”提质增效情况;
5.10月份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二、督导要求:
1.各责任督学要认真学习“苏教督委办〔2019〕17号”文件精神,了解、熟悉安全督导内容和要求,督查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并完成《溧水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督导检查表》。
2.分学段督导要求:(1)中小学责任督学要学习领会“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督导通知”精神,认真学习理解“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督导重点内容”的“具体指标”,按“具体指标”要求,督查各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落实情况,并完成《溧水区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督导检查表》;(2)义务教育学校落实双减”提质增效情况督导要求,见“溧水区责任督学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双减实地督导月工作要点”;(3)幼儿园责任督学要学习把握教育部“指导意见”精神,重点了解各幼儿园“幼小”衔接、“去小学化”的举措并加以指导,督促各园进一步提高工作的实效性。
3.填写督导记录并完成系统上传;各督查表格于11月21日前报至督导室。
溧水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2年11月11日
一、督导要点:
1.按照“苏教督委办〔2019〕17号”文件精神,督查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2.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督导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督委〔2022〕5号)文件要求,督查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开展情况;
3.幼儿园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有效衔接,防止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落实情况;
4.义务教育学校落实“双减”提质增效情况;
5.10月份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二、督导要求:
1.各责任督学要认真学习“苏教督委办〔2019〕17号”文件精神,了解、熟悉安全督导内容和要求,督查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并完成《溧水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督导检查表》。
2.分学段督导要求:(1)中小学责任督学要学习领会“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督导通知”精神,认真学习理解“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督导重点内容”的“具体指标”,按“具体指标”要求,督查各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落实情况,并完成《溧水区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督导检查表》;(2)义务教育学校落实双减”提质增效情况督导要求,见“溧水区责任督学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双减实地督导月工作要点”;(3)幼儿园责任督学要学习把握教育部“指导意见”精神,重点了解各幼儿园“幼小”衔接、“去小学化”的举措并加以指导,督促各园进一步提高工作的实效性。
3.填写督导记录并完成系统上传;各督查表格于11月21日前报至督导室。
溧水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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