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城一期13号楼1层北侧房屋招租项目(延期)
金融城一期13号楼1层北侧房屋招租项目(延期)
招租信息披露申报表 | ||||||
金融城一期13号楼1层北侧房屋招租项目(延期) | ||||||
项目编号:GP-C-ZL-*(118) | 信息披露期限:2022.11.11-2022.12.8 | |||||
标的情况简介:该项目位于金融城一期13号楼1层北侧房屋,本次招租方认定的可使用面积570㎡。(产权证正在办理中) | ||||||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 是 ■ 否 | 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闲置土地使用权 □其他 | 标的是否有原承租户: □ 是 ■ 否 | ||||
备注 | ||||||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电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燃气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电话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光纤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有线电视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 1.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电费等)。 2.承租方不得对标的进行转租(收取转让费)、转让、转借、分租。 3.依照房屋现状出租。现有装修拆除、内(外)部重新装修及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重新装修的方案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书面报出租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未经出租人同意就擅自施工,出租方将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装修补偿要求,不得拆除、毁坏设施、设备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装修。 5. (略) 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时,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补偿。 6.本次招租标的经招租方夹层面积约335㎡,标的实际可使用面积共计570㎡。 7.租赁资产作为独立的一个整体进行租赁权的招租,不可拆分,承租方取得租赁权后不得进行转租。 8.如租赁资产经营范围和用途为药品、百货、食品等各类相对环保的,以及餐饮类具备中央厨房业态的行业。经营项目一经确定,合同期内如需变更,须经招租方书面同意。 9.招租房屋为毛坯状态,需承租方自行装修,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 | |||||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 | 承租方性质 | ■法人 ■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 承租方为法人或者个体工商户,要求具有相关 (略) 场管理经验,具备良好的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 1.承租方为法人组织的,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一年以上,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的企业,要求提供“国税总局”或“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2.承租方为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供报名本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注册一年以上,并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及证明个人财务状况良好的其他资料(如:房产证明、个人账户最近三个月银行流水或个人征信证明)进行审核。 | |||
资格条件 | 拟经营行业一年以上经营经验 | 承租方拟经营餐饮行业的需: 1.具备中央厨房资质,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主体业态内容含中央厨房; 2.具备安全生产管理员资质,提供由应急局颁发的《生产安全管理人员》证书及社保证明; 3.承租经营方案; | ||||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 | 环境卫生 | 承租方负责维护和缴纳相关费用 | 物管、水电费由承租方向出租方交纳 | |||
安全生产 | 承租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 | 标的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自行向相关部门报批、报审,并验收合格 | ||||
用途限制 | 仅限药品、百货、食品销售以及餐饮等行业 | 食品、餐饮业需另外具备中央厨房,不能在标的物内设置厨房。 | ||||
对租赁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 租赁期限为5年,装修期为30天,装修期内免租金。装修前应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和提交《装修方案》,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或非出租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装修补偿要求,不得拆除、毁坏设施、设备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装修。租赁期限届满,承租的资产及附属设备、设施承租方以正常使用状态返还出租方。 | |||
租金挂牌价 | 五年总金额:*元 | 五年租金支付金额为:*元,*元,*元,*元,*元。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其他: | 租金支付方式,按照先支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季缴支付,承租人须在每个缴费期的前一个月的20日前向出租方缴纳下一个季度的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承租人将按拖欠租金的0.5%支付滞纳金;承租方拖欠租金一个月,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资产。 | ||||
租赁押金 | 押金为第一年的1-3个月租金 | 作为承租人对所租整体房产以及履约能力的保证,押金在租赁期满后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押金不计息)。 | ||||
交易保证金 | *元 | 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报名时交纳且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本所有权从承租方交易的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应承担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务费用 | ||||
其他 | 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方式,价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方。 | 报名资料: 1.承租方为法人的,提供注册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国税总局”或“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企业征信证明. 2.承租方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注册一年以上,并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及证明个人财务状况良好的其他资料(如:房产证明、个人账户三个月银行流水或本人征信证明) 3.意向承租方登记表。 4.缴退保证金须知。 | ||||
承租方按照《贵州阳 (略) 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 ||||||
确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延长20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终止信息披露。 | ||||||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租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诺: 1、本出租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按本申报书内容发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间,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贵所进行报名求租登记,并查阅招租标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贵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贵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3、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4、不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不自行与承租方接触或协商标的租赁事宜。5、所申请信息披露招租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建筑。 | |||||
保证金缴纳账号 | 开户名:贵州阳 (略) 开户行:贵阳农村 (略) 账号:** | |||||
附注: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参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证金须知执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承租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 ||||||
项目联系人:张经理 王经理 联系电话:0851-* |
招租信息披露申报表 | ||||||
金融城一期13号楼1层北侧房屋招租项目(延期) | ||||||
项目编号:GP-C-ZL-*(118) | 信息披露期限:2022.11.11-2022.12.8 | |||||
标的情况简介:该项目位于金融城一期13号楼1层北侧房屋,本次招租方认定的可使用面积570㎡。(产权证正在办理中) | ||||||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 是 ■ 否 | 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闲置土地使用权 □其他 | 标的是否有原承租户: □ 是 ■ 否 | ||||
备注 | ||||||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电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燃气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电话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光纤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有线电视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 1.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电费等)。 2.承租方不得对标的进行转租(收取转让费)、转让、转借、分租。 3.依照房屋现状出租。现有装修拆除、内(外)部重新装修及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重新装修的方案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书面报出租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未经出租人同意就擅自施工,出租方将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装修补偿要求,不得拆除、毁坏设施、设备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装修。 5. (略) 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时,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补偿。 6.本次招租标的经招租方夹层面积约335㎡,标的实际可使用面积共计570㎡。 7.租赁资产作为独立的一个整体进行租赁权的招租,不可拆分,承租方取得租赁权后不得进行转租。 8.如租赁资产经营范围和用途为药品、百货、食品等各类相对环保的,以及餐饮类具备中央厨房业态的行业。经营项目一经确定,合同期内如需变更,须经招租方书面同意。 9.招租房屋为毛坯状态,需承租方自行装修,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 | |||||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 | 承租方性质 | ■法人 ■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 承租方为法人或者个体工商户,要求具有相关 (略) 场管理经验,具备良好的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 1.承租方为法人组织的,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一年以上,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的企业,要求提供“国税总局”或“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2.承租方为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供报名本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注册一年以上,并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及证明个人财务状况良好的其他资料(如:房产证明、个人账户最近三个月银行流水或个人征信证明)进行审核。 | |||
资格条件 | 拟经营行业一年以上经营经验 | 承租方拟经营餐饮行业的需: 1.具备中央厨房资质,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主体业态内容含中央厨房; 2.具备安全生产管理员资质,提供由应急局颁发的《生产安全管理人员》证书及社保证明; 3.承租经营方案; | ||||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 | 环境卫生 | 承租方负责维护和缴纳相关费用 | 物管、水电费由承租方向出租方交纳 | |||
安全生产 | 承租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 | 标的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自行向相关部门报批、报审,并验收合格 | ||||
用途限制 | 仅限药品、百货、食品销售以及餐饮等行业 | 食品、餐饮业需另外具备中央厨房,不能在标的物内设置厨房。 | ||||
对租赁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 租赁期限为5年,装修期为30天,装修期内免租金。装修前应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和提交《装修方案》,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或非出租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装修补偿要求,不得拆除、毁坏设施、设备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装修。租赁期限届满,承租的资产及附属设备、设施承租方以正常使用状态返还出租方。 | |||
租金挂牌价 | 五年总金额:*元 | 五年租金支付金额为:*元,*元,*元,*元,*元。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其他: | 租金支付方式,按照先支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季缴支付,承租人须在每个缴费期的前一个月的20日前向出租方缴纳下一个季度的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承租人将按拖欠租金的0.5%支付滞纳金;承租方拖欠租金一个月,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资产。 | ||||
租赁押金 | 押金为第一年的1-3个月租金 | 作为承租人对所租整体房产以及履约能力的保证,押金在租赁期满后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押金不计息)。 | ||||
交易保证金 | *元 | 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报名时交纳且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本所有权从承租方交易的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应承担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务费用 | ||||
其他 | 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方式,价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方。 | 报名资料: 1.承租方为法人的,提供注册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国税总局”或“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企业征信证明. 2.承租方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注册一年以上,并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及证明个人财务状况良好的其他资料(如:房产证明、个人账户三个月银行流水或本人征信证明) 3.意向承租方登记表。 4.缴退保证金须知。 | ||||
承租方按照《贵州阳 (略) 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 ||||||
确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延长20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终止信息披露。 | ||||||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租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诺: 1、本出租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按本申报书内容发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间,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贵所进行报名求租登记,并查阅招租标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贵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贵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3、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4、不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不自行与承租方接触或协商标的租赁事宜。5、所申请信息披露招租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建筑。 | |||||
保证金缴纳账号 | 开户名:贵州阳 (略) 开户行:贵阳农村 (略) 账号:** | |||||
附注: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参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证金须知执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承租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 ||||||
项目联系人:张经理 王经理 联系电话:0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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