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南谯区腰铺镇二郎村约384亩建筑渣土填埋场经营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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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南谯区腰铺镇二郎村约384亩建筑渣土填埋场经营权转让

滁州市南谯区腰铺镇二郎村约384亩建筑渣土填埋场经营权转让公告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序号

内容

说明及要求

项目名称

滁州市南谯区腰铺镇二郎村约384亩建筑渣土填埋场经营权转让

项目编号

2022BTWNJ*

委托方

(略) 南谯区腰铺镇二郎村村民委员会

公告及竞价期限

1、公告期:2022年11月14日9:00始至2022年11月24日17:00止。

2、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22年11月14日9:00始至2022年11月25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标的

层数

结构

建筑面积(亩)

租期(年)

租金底价(万元/年)

履约保证金(万元)

交易保证金(万元)

滁州市南谯区腰铺镇二郎村约384亩建筑渣土填埋场经营权转让

/

/

384

5年

50

25

5

1、权属情况: (略) 南谯区腰铺镇二郎村所有,无权属纠纷。

租金支付方式

5年租金一次性交清,先支付后使用。

履约保证金为*元 ,与首年租金一起交付给出让方,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用途要求

承租人使用上述建筑埋土填埋场必须遵守 (略) 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符合下列条件,并是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与竞价。

对意向承租人的特别要求

(一)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人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 (略) 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隐蔽工程、房屋渗漏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出租方填埋场内现有的围栏、监控、板房、冲洗设备(详见移交清单)等约*的设施无偿提供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负责维护、保养,转让期满后承租方方需完好的归还承租方,若有损毁,承租方需一个月内无条件修复好,否则出租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回。

(三)承租方需合法经营,不能盗采石头等矿山资源。转让期间的一切生产安全、管理、水土和生态环境保护均由*方负责。

(四)承租方填埋内容仅限建筑垃圾、淤泥渣土,不能填埋有毒有害垃圾危废物,如废旧电池、医疗废物、农药容器、电子垃圾等与生态环保要求不符的物料。

(五)转让期内,如遇政府征地拆迁,承租方方需将附属设施还原,无条件退出。出租方将剩余的租金按合同比例退还给承租方,其他不予赔偿或补偿。

(六)承租方车辆进出场需对车厢、轮胎等进行全部清洗,克服扬尘污染。

(七)承租期内,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遵守环保要求事项进行监督,如有违反,在出租方书面告知整改时限内未完成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

(八)承租期内,承租方自主运营,自负盈亏,涉 (略) 手续等,出租方方无义务协助,承租方方自行协调办理。

承租人确定方式

本 (略) 络动态报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项目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同等价格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一

交易保证金支付与处置

1、(一)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或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均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的 (略) (略) 指定账户汇入竞价保证金

(1) (略) (略) :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滁州中都支行

账号:*21;

(2) (略) (略)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滁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

(3) (略) (略) :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滁州南谯政务新区支行,

账号:**。

意向受让方不得以现金形式且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价保证金。交纳保证金时须在附言中注明:“ (略) 南谯区腰铺镇二郎村约3 (略) 二郎建筑渣土填埋场经营权转让”竞价保证金。

(二)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交易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出租人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十二

登记

时间:本项目公告期内

地点: (略) (略) (略)

登记时应携带:

(一)企事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④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⑤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⑥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⑦承诺函(格式附后)。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⑤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⑥承诺函(格式附后)。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字)。

十三

竞价程序

(1)完成现场登记的意向受让方,由项目负责人将其信息录入系统,已完成登记程序的应当在获得账号密码后立即登录 (略) 站 (网址:http://**)修改初始密码。已经加入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竞买人库的意向受让方可凭原账号登录。

(2)修改密码后的意向受让方,再次登录系统,在项目选择界面,点击项目标签参与竞价。

(3)本项目竞价阶梯 500元每年或其整数倍。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操作手册-竞买人》。

友情提示:请务必使用IE10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略) 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承租人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十四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 (略) 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 (略) (略) 212室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十五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212室,电话号码0550-* 。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六

交易服务费收取

不收费

十七

其他说明

(一)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出租人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供的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二)任何要求澄清招标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三)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略) 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http://**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 (略) 查询。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四)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 (略) 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十八

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 王忠文,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 张宇 ,联系电话:0550-* ;( (略) (略) 212室 )

技术支持

*

图一:标的所在位置(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图二:标的外观/内部图(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附件1:

网络竞价须知

1、本 (略) 络竞价、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有效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和其他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2、网络竞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凡参与竞价的意向方均视同已仔细阅读了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及《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意向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即视为接受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

4、本次竞价活动采取的动态报价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具体流程如下:

(1)公告发出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自由报价期意向方可以对意向标的充分报价,有效报价不得低于公告底价和现有最高有效报价。

(2)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报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3)根据有关规定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优先权是指法律赋予特定对象(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公告约定,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第三人的权利],可通过行使优先权将当前最高报价确认为自己的最新报价,使自己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电子竞价系统界面的报价历史中最高报价将变为优先权人的报价,优先权人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此时其他意向方的前次报价自动失效,其他意向方应决定是否再次报价。没有更高报价的,交易标的由优先权人竞得。如优先权人未及时行使优先权,则视为放弃优先权。优先权人一旦行使优先权,不得撤回。

(4)设置多级优先权时,行权级别不同的优先权人在相同价格上行权的,级别高的优先权人行权成功。行权级别相同的优先权人在相同价格上行权的,行权时间在先的优先权人行权成功。

(5)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当前最高报价人”得知您是否是最高报价人,并通过右上角“安全退出”登出系统。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将按规定程序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示为准。

5、免责条款

(1)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和申请竞价信息。如因意向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或无法行使优先权,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方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遵守《产权交易操作手册》,每个账户仅供一名意向方使用。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意向方自身终 (略) 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因系统原因或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阶段结束时间、限时竞价阶段结束时间、优先权人行权时间等设置错误的,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 (略) 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或延迟的,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6、异常情况处理

(1)竞价系统设置等有误的,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采取中止项目的,中止项目时系统显示的最高报价仅为当前最高报价,非成交价,最高报价者仅为当前最高报价的意向方。待影响竞价系统事项消除后,若竞价时间未结束,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在当前最高报价的基础上继续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若竞价时间已经结束,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在当前最高报价的基础上继续竞价、重新组织竞价、发布成交公示或重新公告。

(2)若出现本须知第5条第(5)款所述情况,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待影响竞价系统事项消除后,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将适时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发布成交公示或重新公告。

7、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公司住所)的(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代理人的姓名)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处理贵方组织的“ 滁州市南谯区腰铺镇二郎村约384亩建筑渣土填埋场经营权转让 (项目编号:2022BTWNJ*)”的意向承租人资格审查、项目登记登记、竞价、领取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的签订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附件3:

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本授权书声明:(竞买人姓名)授权(代理人的姓名)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以本人名义处理贵方组织的“ 滁州市南谯区腰铺镇二郎村约384亩建筑渣土填埋场经营权转让(项目编号:2022BTWNJ*)”的意向承租人资格审查、项目登记登记、竞价、领取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的签订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竞买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注:竞买人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竞买人本单位(本人)账户。


附件4:

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我方为“滁州市南谯区腰铺镇二郎村约384亩建筑渣土填埋场经营权转让项目,编号:2022BTWNJ* ”所提交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已于年月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附件为贵中心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账户退还我方。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竞买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

缴款人/缴款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意向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注:意向承租人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意向承租人本单位账户。

附件5:

承 诺 函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我方为对租赁公告表示完全响应,遵照租赁公告的要求,特此确认并承诺:

1、我方确认,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的“滁州市南谯区腰铺镇二郎村约384亩建筑渣土填埋场经营权转让项目(项目编号:2022BTWNJ*)”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并遵循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充分了解标的情况。

2、我方确认,我方完全同意租赁公告制定的交易规则。

3、我方保证:我方为参与本项目所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我方承诺,完全知晓并接受租赁公告及所附租赁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当我方被确认为意向承租人,自该项目《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如因我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贵方有权扣除我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

5、我方承诺,已在公告期间与该项目出租人联系,在出租人带领下进行现场踏勘,我方已向其咨询所有项目相关情况,并确认了项目范围、面积、隐蔽工程、房屋渗漏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并认可本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意向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附件6:

合同

委托方(*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资产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转让标的

(一)转让 (略) 二郎建筑渣土填埋场,面积约384亩(其中约344亩为填埋场、约40亩为办公设施区域),填埋余量约*立方米,详细情况见安徽 (略) 出具的《 (略) 二郎建筑渣土填埋场土方测量报告》。

(二)转让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转让期:5年。

第二条 *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一)对转让标的拥有有效的处分权;

(二)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三)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四)本合同的签署与履行没有违反对*方已签署的合同、协议及所有法律文件;

第三条 *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一)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二)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各项授权、审批,以及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第四条 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方式

(一)转让价格:

*方将转让标的以人民币 元(大写,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方。履约保证金元。

(二)价款支付方式:

*方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收款单位:项目负责人按实际情况填写;开户银行:项目负责人按实际情况填写;账号: 项目负责人按实际情况填写)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和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 转让标的交割事项

(一)转让标的以现场现状移交;

(二)自转让价款全部汇入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方协助*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第六条 转让税费的承担

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方承担。

第七条 特别约定

(一)*、*双方必须严格按照产权转让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合同风险及任何问题由双方自行承担。

(二)*方填埋场内现有的围栏、监控、板房、冲洗设备(详见移交清单)等约*的设施无偿提供给*方使用,*方负责维护、保养,转让期满后*方需完好的归还*方,若有损毁,*方需一个月内无条件修复好,否则*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回。

(三)*方需合法经营,不能盗采石头等矿山资源。转让期间的一切生产安全、管理、水土和生态环境保护均由*方负责。

(四)*方填埋内容仅限建筑垃圾、淤泥渣土,不能填埋有毒有害垃圾危废物,如废旧电池、医疗废物、农药容器、电子垃圾等与生态环保要求不符的物料。

(五)转让期内,如遇政府征地拆迁,*方需将附属设施还原,无条件退出。*方将剩余的租金按合同比例退还给*方,其他不予赔偿或补偿。

(六)*方车辆进出场需对车厢、轮胎等进行全部清洗,克服扬尘污染。

(七)承租期内,*方有权对*方遵守环保要求事项进行监督,如有违反,在*方书面告知整改时限内未完成的,*方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

(八)承租期内,*方自主运营,自负盈亏,涉 (略) 手续等,*方无义务协助,*方自行协调办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因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二)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因*方责任造成*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配合*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的,*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最后的期限次日起按累计已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 的标准向*方追究违约利息,至资产实际交付之日止。 若*方逾期超过(一个月)仍未继续履行合同,*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方赔偿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三)如*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支付转让价款,*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次日起按逾期金额每日千分之一 的标准向*方追究违约利息。若*方逾期超过(一个月)内仍未按照合同支付,*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方赔偿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四)若*方违反第七条特别约定的相关条款,*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造成一切损失由*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由*方负责。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方所在 (略) 起诉。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并报公共资源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6份,*、*双方各执2份,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留存2份。

* 方(章): * 方(章):

单 位 地 址: 单 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滁州市南谯区腰铺镇二郎村约384亩建筑渣土填埋场经营权转让公告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序号

内容

说明及要求

项目名称

滁州市南谯区腰铺镇二郎村约384亩建筑渣土填埋场经营权转让

项目编号

2022BTWNJ*

委托方

(略) 南谯区腰铺镇二郎村村民委员会

公告及竞价期限

1、公告期:2022年11月14日9:00始至2022年11月24日17:00止。

2、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22年11月14日9:00始至2022年11月25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标的

层数

结构

建筑面积(亩)

租期(年)

租金底价(万元/年)

履约保证金(万元)

交易保证金(万元)

滁州市南谯区腰铺镇二郎村约384亩建筑渣土填埋场经营权转让

/

/

384

5年

50

25

5

1、权属情况: (略) 南谯区腰铺镇二郎村所有,无权属纠纷。

租金支付方式

5年租金一次性交清,先支付后使用。

履约保证金为*元 ,与首年租金一起交付给出让方,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用途要求

承租人使用上述建筑埋土填埋场必须遵守 (略) 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符合下列条件,并是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与竞价。

对意向承租人的特别要求

(一)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人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 (略) 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隐蔽工程、房屋渗漏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出租方填埋场内现有的围栏、监控、板房、冲洗设备(详见移交清单)等约*的设施无偿提供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负责维护、保养,转让期满后承租方方需完好的归还承租方,若有损毁,承租方需一个月内无条件修复好,否则出租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回。

(三)承租方需合法经营,不能盗采石头等矿山资源。转让期间的一切生产安全、管理、水土和生态环境保护均由*方负责。

(四)承租方填埋内容仅限建筑垃圾、淤泥渣土,不能填埋有毒有害垃圾危废物,如废旧电池、医疗废物、农药容器、电子垃圾等与生态环保要求不符的物料。

(五)转让期内,如遇政府征地拆迁,承租方方需将附属设施还原,无条件退出。出租方将剩余的租金按合同比例退还给承租方,其他不予赔偿或补偿。

(六)承租方车辆进出场需对车厢、轮胎等进行全部清洗,克服扬尘污染。

(七)承租期内,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遵守环保要求事项进行监督,如有违反,在出租方书面告知整改时限内未完成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

(八)承租期内,承租方自主运营,自负盈亏,涉 (略) 手续等,出租方方无义务协助,承租方方自行协调办理。

承租人确定方式

本 (略) 络动态报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项目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同等价格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一

交易保证金支付与处置

1、(一)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或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均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的 (略) (略) 指定账户汇入竞价保证金

(1) (略) (略) :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滁州中都支行

账号:*21;

(2) (略) (略)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滁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

(3) (略) (略) :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滁州南谯政务新区支行,

账号:**。

意向受让方不得以现金形式且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价保证金。交纳保证金时须在附言中注明:“ (略) 南谯区腰铺镇二郎村约3 (略) 二郎建筑渣土填埋场经营权转让”竞价保证金。

(二)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交易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出租人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十二

登记

时间:本项目公告期内

地点: (略) (略) (略)

登记时应携带:

(一)企事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④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⑤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⑥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⑦承诺函(格式附后)。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⑤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⑥承诺函(格式附后)。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字)。

十三

竞价程序

(1)完成现场登记的意向受让方,由项目负责人将其信息录入系统,已完成登记程序的应当在获得账号密码后立即登录 (略) 站 (网址:http://**)修改初始密码。已经加入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竞买人库的意向受让方可凭原账号登录。

(2)修改密码后的意向受让方,再次登录系统,在项目选择界面,点击项目标签参与竞价。

(3)本项目竞价阶梯 500元每年或其整数倍。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操作手册-竞买人》。

友情提示:请务必使用IE10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略) 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承租人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十四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 (略) 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 (略) (略) 212室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十五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212室,电话号码0550-* 。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六

交易服务费收取

不收费

十七

其他说明

(一)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出租人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供的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二)任何要求澄清招标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三)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略) 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http://**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 (略) 查询。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四)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 (略) 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十八

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 王忠文,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 张宇 ,联系电话:0550-* ;( (略) (略) 212室 )

技术支持

*

图一:标的所在位置(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图二:标的外观/内部图(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附件1:

网络竞价须知

1、本 (略) 络竞价、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有效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和其他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2、网络竞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凡参与竞价的意向方均视同已仔细阅读了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及《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意向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即视为接受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

4、本次竞价活动采取的动态报价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具体流程如下:

(1)公告发出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自由报价期意向方可以对意向标的充分报价,有效报价不得低于公告底价和现有最高有效报价。

(2)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报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3)根据有关规定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优先权是指法律赋予特定对象(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公告约定,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第三人的权利],可通过行使优先权将当前最高报价确认为自己的最新报价,使自己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电子竞价系统界面的报价历史中最高报价将变为优先权人的报价,优先权人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此时其他意向方的前次报价自动失效,其他意向方应决定是否再次报价。没有更高报价的,交易标的由优先权人竞得。如优先权人未及时行使优先权,则视为放弃优先权。优先权人一旦行使优先权,不得撤回。

(4)设置多级优先权时,行权级别不同的优先权人在相同价格上行权的,级别高的优先权人行权成功。行权级别相同的优先权人在相同价格上行权的,行权时间在先的优先权人行权成功。

(5)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当前最高报价人”得知您是否是最高报价人,并通过右上角“安全退出”登出系统。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将按规定程序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示为准。

5、免责条款

(1)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和申请竞价信息。如因意向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或无法行使优先权,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方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遵守《产权交易操作手册》,每个账户仅供一名意向方使用。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意向方自身终 (略) 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因系统原因或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阶段结束时间、限时竞价阶段结束时间、优先权人行权时间等设置错误的,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 (略) 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或延迟的,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6、异常情况处理

(1)竞价系统设置等有误的,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采取中止项目的,中止项目时系统显示的最高报价仅为当前最高报价,非成交价,最高报价者仅为当前最高报价的意向方。待影响竞价系统事项消除后,若竞价时间未结束,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在当前最高报价的基础上继续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若竞价时间已经结束,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在当前最高报价的基础上继续竞价、重新组织竞价、发布成交公示或重新公告。

(2)若出现本须知第5条第(5)款所述情况,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待影响竞价系统事项消除后,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将适时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发布成交公示或重新公告。

7、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公司住所)的(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代理人的姓名)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处理贵方组织的“ 滁州市南谯区腰铺镇二郎村约384亩建筑渣土填埋场经营权转让 (项目编号:2022BTWNJ*)”的意向承租人资格审查、项目登记登记、竞价、领取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的签订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附件3:

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本授权书声明:(竞买人姓名)授权(代理人的姓名)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以本人名义处理贵方组织的“ 滁州市南谯区腰铺镇二郎村约384亩建筑渣土填埋场经营权转让(项目编号:2022BTWNJ*)”的意向承租人资格审查、项目登记登记、竞价、领取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的签订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竞买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注:竞买人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竞买人本单位(本人)账户。


附件4:

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我方为“滁州市南谯区腰铺镇二郎村约384亩建筑渣土填埋场经营权转让项目,编号:2022BTWNJ* ”所提交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已于年月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附件为贵中心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账户退还我方。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竞买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

缴款人/缴款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意向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注:意向承租人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意向承租人本单位账户。

附件5:

承 诺 函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我方为对租赁公告表示完全响应,遵照租赁公告的要求,特此确认并承诺:

1、我方确认,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的“滁州市南谯区腰铺镇二郎村约384亩建筑渣土填埋场经营权转让项目(项目编号:2022BTWNJ*)”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并遵循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充分了解标的情况。

2、我方确认,我方完全同意租赁公告制定的交易规则。

3、我方保证:我方为参与本项目所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我方承诺,完全知晓并接受租赁公告及所附租赁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当我方被确认为意向承租人,自该项目《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如因我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贵方有权扣除我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

5、我方承诺,已在公告期间与该项目出租人联系,在出租人带领下进行现场踏勘,我方已向其咨询所有项目相关情况,并确认了项目范围、面积、隐蔽工程、房屋渗漏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并认可本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意向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附件6:

合同

委托方(*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资产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转让标的

(一)转让 (略) 二郎建筑渣土填埋场,面积约384亩(其中约344亩为填埋场、约40亩为办公设施区域),填埋余量约*立方米,详细情况见安徽 (略) 出具的《 (略) 二郎建筑渣土填埋场土方测量报告》。

(二)转让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转让期:5年。

第二条 *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一)对转让标的拥有有效的处分权;

(二)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三)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四)本合同的签署与履行没有违反对*方已签署的合同、协议及所有法律文件;

第三条 *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一)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二)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各项授权、审批,以及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第四条 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方式

(一)转让价格:

*方将转让标的以人民币 元(大写,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方。履约保证金元。

(二)价款支付方式:

*方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收款单位:项目负责人按实际情况填写;开户银行:项目负责人按实际情况填写;账号: 项目负责人按实际情况填写)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和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 转让标的交割事项

(一)转让标的以现场现状移交;

(二)自转让价款全部汇入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方协助*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第六条 转让税费的承担

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方承担。

第七条 特别约定

(一)*、*双方必须严格按照产权转让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合同风险及任何问题由双方自行承担。

(二)*方填埋场内现有的围栏、监控、板房、冲洗设备(详见移交清单)等约*的设施无偿提供给*方使用,*方负责维护、保养,转让期满后*方需完好的归还*方,若有损毁,*方需一个月内无条件修复好,否则*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回。

(三)*方需合法经营,不能盗采石头等矿山资源。转让期间的一切生产安全、管理、水土和生态环境保护均由*方负责。

(四)*方填埋内容仅限建筑垃圾、淤泥渣土,不能填埋有毒有害垃圾危废物,如废旧电池、医疗废物、农药容器、电子垃圾等与生态环保要求不符的物料。

(五)转让期内,如遇政府征地拆迁,*方需将附属设施还原,无条件退出。*方将剩余的租金按合同比例退还给*方,其他不予赔偿或补偿。

(六)*方车辆进出场需对车厢、轮胎等进行全部清洗,克服扬尘污染。

(七)承租期内,*方有权对*方遵守环保要求事项进行监督,如有违反,在*方书面告知整改时限内未完成的,*方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

(八)承租期内,*方自主运营,自负盈亏,涉 (略) 手续等,*方无义务协助,*方自行协调办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因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二)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因*方责任造成*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配合*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的,*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最后的期限次日起按累计已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 的标准向*方追究违约利息,至资产实际交付之日止。 若*方逾期超过(一个月)仍未继续履行合同,*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方赔偿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三)如*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支付转让价款,*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次日起按逾期金额每日千分之一 的标准向*方追究违约利息。若*方逾期超过(一个月)内仍未按照合同支付,*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方赔偿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四)若*方违反第七条特别约定的相关条款,*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造成一切损失由*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由*方负责。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方所在 (略) 起诉。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并报公共资源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6份,*、*双方各执2份,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留存2份。

* 方(章): * 方(章):

单 位 地 址: 单 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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