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区哈尔滨路67号房屋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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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和平区哈尔滨路67号房屋出租

一、招商项目名称、招商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和平 (略) 67号招商

招商编号:2022FW—1131

二、招商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 (略) 和平 (略) 67号

2.面积:269.73平方米。

3.合同期限:拟租一年。

4.招租底价:*元。

5.用途:必须用于商用、经营,符合《房屋租赁合同》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经营项目要求。

序号

出租房屋具体位置

业态规划

出租面积(平方米)

租金底价(元/年)

竞商保证金

租赁期限(年)

包件1

(略) 和平 (略) 67号

269.73

*

年租金底价的10%

1

三、招商方式

采用公开竞商和商务洽谈方式招租,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竞商人达到1家及1家以上时,举行线下公开竞价;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商家只有1个的,可以根据招商文件的规定,采用谈判方式确定中商候选人。

四、竞商人资信要求

1.竞商人资格性要求

1.1竞商人需为响应招商,参加公开招商活动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1.2竞商人的所有成员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应无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无违反国家规定等不良记录。

2.竞商人符合性要求

2.1所从事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强制性规定。

2.2不得利用承租房屋生产、存放、经营易燃、易爆等各种危险品。

2.3不得将承租的生产、办公用房,用于家庭日常居住。

2.4不得将承租房屋进行转租、转让、转借、调换或与他人联营。

2.5不得从事国家、地方政府严令禁止在该类场所从事经营的其它业务。

3.中商人(承租人)承担的义务

中商人(承租人)在承租房屋(或场地)内的经营,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及招商人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及损失由中商人负责。中商人在租赁期内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扩建等,必须符合《房屋租赁合同》中有关条款的约定,否则,因此投资造成的损失,由中商人自行承担。因中商人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房屋内设备设施损坏的,由中商人负责维修恢复。中商人租赁房屋期间, (略) 管理制度, (略) 管理规定。

  1. 招租底价:*元,此招租底价已充分考虑到新冠病毒疫情常态化等因素,双方对因疫情防控采取的措施所造成的经营影响及风险均有预期,不享受2022年度疫情减免政策。

五、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略) 报名:(由意向竞 (略) 上注册报名, (略) http://**);

2.报名起止时限:2022年11月14日16时30分至2022年11月25日16时30分,为期7个工作日。

3.资信资料审核:意向竞商人报名时,需向招商人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等原件、签章(手印)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企业商誉等资信资料。招商人资信资料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招商人组织的公开招商评审。资信资料审核时间截至到2021年11月25日16时30分。

六、招商人:沈阳 (略) (略)

招商人地址: (略) 和平 (略) 65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美华

七、竞商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时间:2022年11月28日9:00~9:30时

2.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8日9:30时

3.递交地点: (略) 和平 (略) 65号

八、招租评审会召开时间及地点

1.召开时间:2022年11月28日下午13:30时。

2.召开地点: (略) 和平区和平南大街52号六楼会议室,届时请竞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租人将通过电话、传真方式发布通知。


查看内容地址,下载附件:http://**#/ann-detail?id=a4dd*a754fdbbabccba*ea9f
,和平区, (略) ,沈阳

一、招商项目名称、招商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和平 (略) 67号招商

招商编号:2022FW—1131

二、招商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 (略) 和平 (略) 67号

2.面积:269.73平方米。

3.合同期限:拟租一年。

4.招租底价:*元。

5.用途:必须用于商用、经营,符合《房屋租赁合同》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经营项目要求。

序号

出租房屋具体位置

业态规划

出租面积(平方米)

租金底价(元/年)

竞商保证金

租赁期限(年)

包件1

(略) 和平 (略) 67号

269.73

*

年租金底价的10%

1

三、招商方式

采用公开竞商和商务洽谈方式招租,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竞商人达到1家及1家以上时,举行线下公开竞价;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商家只有1个的,可以根据招商文件的规定,采用谈判方式确定中商候选人。

四、竞商人资信要求

1.竞商人资格性要求

1.1竞商人需为响应招商,参加公开招商活动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1.2竞商人的所有成员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应无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无违反国家规定等不良记录。

2.竞商人符合性要求

2.1所从事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强制性规定。

2.2不得利用承租房屋生产、存放、经营易燃、易爆等各种危险品。

2.3不得将承租的生产、办公用房,用于家庭日常居住。

2.4不得将承租房屋进行转租、转让、转借、调换或与他人联营。

2.5不得从事国家、地方政府严令禁止在该类场所从事经营的其它业务。

3.中商人(承租人)承担的义务

中商人(承租人)在承租房屋(或场地)内的经营,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及招商人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及损失由中商人负责。中商人在租赁期内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扩建等,必须符合《房屋租赁合同》中有关条款的约定,否则,因此投资造成的损失,由中商人自行承担。因中商人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房屋内设备设施损坏的,由中商人负责维修恢复。中商人租赁房屋期间, (略) 管理制度, (略) 管理规定。

  1. 招租底价:*元,此招租底价已充分考虑到新冠病毒疫情常态化等因素,双方对因疫情防控采取的措施所造成的经营影响及风险均有预期,不享受2022年度疫情减免政策。

五、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略) 报名:(由意向竞 (略) 上注册报名, (略) http://**);

2.报名起止时限:2022年11月14日16时30分至2022年11月25日16时30分,为期7个工作日。

3.资信资料审核:意向竞商人报名时,需向招商人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等原件、签章(手印)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企业商誉等资信资料。招商人资信资料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招商人组织的公开招商评审。资信资料审核时间截至到2021年11月25日16时30分。

六、招商人:沈阳 (略) (略)

招商人地址: (略) 和平 (略) 65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美华

七、竞商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时间:2022年11月28日9:00~9:30时

2.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8日9:30时

3.递交地点: (略) 和平 (略) 65号

八、招租评审会召开时间及地点

1.召开时间:2022年11月28日下午13:30时。

2.召开地点: (略) 和平区和平南大街52号六楼会议室,届时请竞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租人将通过电话、传真方式发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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