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兴鸿智能车库设备有限公司3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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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兴鸿智能车库设备有限公司30%股权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湖北兴鸿 (略)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万元)*.*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营规模微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8H7556U
经营范围智能化停车场管理系统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与销售、安装、调试;自动立体停车设备、仓储设备、机械设备及与其相关的钢结构装饰材料、电器配件及材料的研制、生产、安装、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余向红60
北京汽车 (略) 30
陈超10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0-19.02-19.02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820.0764.9755.17
审计机构北京智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2年09月30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0-.0303-.0303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825.045820.4
2、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北京汽车 (略)
注册地(住所)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经营规模中型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1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30%持有产股权比例3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略)
批准日期2022-09-22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京汽集政字【2022】430号
3、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31.*元价款支付方式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受让资格确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元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2、当最高报价方或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可以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4)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和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请 (略) 站交纳金额(万元)请 (略) 站
交纳时间
4、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公告期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5、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湖北兴鸿 (略)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万元)*.*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营规模微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8H7556U
经营范围智能化停车场管理系统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与销售、安装、调试;自动立体停车设备、仓储设备、机械设备及与其相关的钢结构装饰材料、电器配件及材料的研制、生产、安装、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余向红60
北京汽车 (略) 30
陈超10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0-19.02-19.02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820.0764.9755.17
审计机构北京智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2年09月30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0-.0303-.0303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825.045820.4
2、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北京汽车 (略)
注册地(住所)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经营规模中型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1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30%持有产股权比例3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略)
批准日期2022-09-22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京汽集政字【2022】430号
3、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31.*元价款支付方式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受让资格确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元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2、当最高报价方或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可以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4)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和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请 (略) 站交纳金额(万元)请 (略) 站
交纳时间
4、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公告期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5、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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