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重煤机煤矿装备成套有限公司5%股权
太重煤机煤矿装备成套有限公司5%股权
挂牌日期:2022-11-11
项目编号 | S*D* |
---|---|
项目名称 | 山西太重煤机 (略) 5%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煤炭科工集 (略)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 (略) |
转让比例 | 5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2-11-11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并谨慎抉择,提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企业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企业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状况为由退还该标的企业股权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其他需披露的内容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北交所相关备查文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股权转让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后,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 (略) 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须向北交所交纳竞价保证金*元,意向受 (略) 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竞价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2家及2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4)成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交易规则的。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第3条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4)本方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自行办理工商变更,转让方予以必要配合。(5)本方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的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
挂牌日期:2022-11-11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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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山西太重煤机 (略) 5%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煤炭科工集 (略)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 (略) |
转让比例 | 5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2-11-11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并谨慎抉择,提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企业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企业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状况为由退还该标的企业股权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其他需披露的内容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北交所相关备查文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股权转让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后,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 (略) 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须向北交所交纳竞价保证金*元,意向受 (略) 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竞价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2家及2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4)成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交易规则的。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第3条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4)本方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自行办理工商变更,转让方予以必要配合。(5)本方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的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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