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电器照明(新乡)灯光有限公司3号厂房出租公告-k22avf28485300a0f4414p7
佛山电器照明(新乡)灯光有限公司3号厂房出租公告-k22avf28485300a0f4414p7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佛山电器照明(新乡) (略) 3号厂房出租 | 项目编号: | ZL*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2年11月14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2年11月28日 |
资产出租方式 : | 整体出租 |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佛山电器照明(新乡) (略) 3号厂房 | 拟出租期限 | 2年 |
评估值万元/年: | 68.04 | 评估机构: | 河南众诚联合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豫诚评报字(2022)第3号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07月08日 |
核准(备案)机构: | 佛山 (略) (备案) | 房屋坐落地址 | (略)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湖大道 (略) 交叉口东北角向南 (略) 东 |
房屋户型 | |||
小区名称 | |||
建筑面积(㎡) | 6300 | ||
房屋朝向 | |||
建成时间 | 2022/7/1 | ||
设计用途 | 工业用房 | ||
房屋结构 | 钢结构 | ||
所在层数 | 1 | ||
房屋总层数 | 1 | ||
室内配置 | 水、电 | ||
目前现状 | 空置 | ||
标的说明 | |||
重大事项揭示: | 1、标的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 否 2、标的是否存在所有权争议: 否 3、转让标的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否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1、该出租房屋用途为工业生产、仓库,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 2、该房屋租赁免租期为5天。 3、出租方按出租房屋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结构、面积)出租,不包括出租房屋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以及依附于房屋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状况物品。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内须至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出租房屋现状,报名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 4、出租标的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存在误差,如确有误差,租金不作调整。 5、出租房屋未办理房产证,部分特殊行业存在不能办理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证照的可能,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障碍或风险,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相关费用,否则应对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佛山电器照明(新乡) (略) | 法定代表人: | 叶正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0B | 经济类型: | 国有企业 |
注册地址: | (略)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湖大道 (略) 交叉口向南 (略) 东 | ||
批准单位: | 佛山 (略) | ||
批准形式: | 其他 | ||
批准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重新挂牌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买方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承租方:网络竞价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支付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承租方需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租赁保证金*元。租金与水电费每半年一结,首期租金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以后在每半年开始前一个月承租方须向出租方交纳租金和水电费。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承租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价款。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 ||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承租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款。 处置方式: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按照规定参与竞买、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 ||
相关附件: |
报名手续: | 有意竞买者(包括优先权人),须在公告期内登 (略) 场主体注册,提交竞买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逾期未提出竞买申请、未上传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买。 | ||
中心联系人: | 刘女士、陈先生 | 联系人电话: | 0371-*、0371-*转675 |
中心地址: | (略) 二 (略) 83号豫港大厦27楼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佛山电器照明(新乡) (略) 3号厂房出租 | 项目编号: | ZL*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2年11月14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2年11月28日 |
资产出租方式 : | 整体出租 |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佛山电器照明(新乡) (略) 3号厂房 | 拟出租期限 | 2年 |
评估值万元/年: | 68.04 | 评估机构: | 河南众诚联合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豫诚评报字(2022)第3号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07月08日 |
核准(备案)机构: | 佛山 (略) (备案) | 房屋坐落地址 | (略)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湖大道 (略) 交叉口东北角向南 (略) 东 |
房屋户型 | |||
小区名称 | |||
建筑面积(㎡) | 6300 | ||
房屋朝向 | |||
建成时间 | 2022/7/1 | ||
设计用途 | 工业用房 | ||
房屋结构 | 钢结构 | ||
所在层数 | 1 | ||
房屋总层数 | 1 | ||
室内配置 | 水、电 | ||
目前现状 | 空置 | ||
标的说明 | |||
重大事项揭示: | 1、标的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 否 2、标的是否存在所有权争议: 否 3、转让标的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否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1、该出租房屋用途为工业生产、仓库,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 2、该房屋租赁免租期为5天。 3、出租方按出租房屋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结构、面积)出租,不包括出租房屋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以及依附于房屋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状况物品。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内须至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出租房屋现状,报名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 4、出租标的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存在误差,如确有误差,租金不作调整。 5、出租房屋未办理房产证,部分特殊行业存在不能办理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证照的可能,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障碍或风险,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相关费用,否则应对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佛山电器照明(新乡) (略) | 法定代表人: | 叶正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0B | 经济类型: | 国有企业 |
注册地址: | (略)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湖大道 (略) 交叉口向南 (略) 东 | ||
批准单位: | 佛山 (略) | ||
批准形式: | 其他 | ||
批准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重新挂牌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买方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承租方:网络竞价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支付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承租方需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租赁保证金*元。租金与水电费每半年一结,首期租金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以后在每半年开始前一个月承租方须向出租方交纳租金和水电费。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承租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价款。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 ||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承租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款。 处置方式: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按照规定参与竞买、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 ||
相关附件: |
报名手续: | 有意竞买者(包括优先权人),须在公告期内登 (略) 场主体注册,提交竞买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逾期未提出竞买申请、未上传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买。 | ||
中心联系人: | 刘女士、陈先生 | 联系人电话: | 0371-*、0371-*转675 |
中心地址: | (略) 二 (略) 83号豫港大厦2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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