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宁城县大黑石沟河大黑石村段和小黑石村内山洪沟道第二标段20000立方米天然砂石(挂牌底价为15元/立方米)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2NM1003623)
[赤峰市]宁城县大黑石沟河大黑石村段和小黑石村内山洪沟道第二标段20000立方米天然砂石(挂牌底价为15元/立方米)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2NM1003623)
项目名称 | 宁城县大黑石沟河大黑石村段和小黑石村内山洪沟道第二标段*立方米天然砂石(挂牌底价为15元/立方米)转让 | 项目编号 | N0109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11-15 00: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11-28 23:59:5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10)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 ||||||||||||||||||||||||||
存放地 | (略) 宁城县大黑石沟河大石村段和小黑石村内山洪沟 | ||||||||||||||||||||||||||
标的现状 | 露天存放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15元/立方米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1-10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鑫方圆 (略) | ||||||||||||||||||||||||||
转让底价(元) | 15元/立方米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宁城县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宁城县 (略) 2021年第1次董事会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宁城县国有 (略) |
特别 | 1、本次转让标的为天然砂砾,挂牌价格为每立方米单价,标的约*立方米,最终以提货时实际数量为准,因确认标的数量所产生的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2、标的勘验时间为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张经理,*,王经理,*。 3、本次标的转后,转让方按税法规定开具相关发票。 4、最终受让方需采用统一载重的车辆运输,如采用非统一载重的车辆运输,转让方将拒绝交接。 5、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中心根据每立方米成交价×*立方米作为成交总价收取转让方、受让方服务费,不做调整。 7、意向受让方须认真核对自身是否具备本公告约定的受让方资格条件,如有不清晰之处,请务必提前与公告中公布的联系人进行联系明确;如在报价结束后经中心审核不符合公告约定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则保证金将按照本公告约定处理。 8、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预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 |
标的交割 | 见与转让相关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2、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3、意向承租方在进行e交易系统报名时只需要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营业执照,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签订《受让履约承诺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预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4、中心在收到受让方全部预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受让方需在收到转让方通知并等待施工方对标的物施工完成后,进行交接工作,并保证施工中即出即拉,不影响施工现场。双方在资产交接过程中应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等关键信息。受让方应在交接完当场自行完成标的物运输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的一切责任以及以上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6、由于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为预估立方数,实际数量以交付时的实际立方数为准,预付交易价款=每立方米成交价×预估立方米数,按照多退少补的形式由进行交付。如受让方所交预付交易价款不足时,应按转让方要求补足,并交纳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受让。 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9、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需向宁城县水利局报备标的用途及去向。 10、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见“特别告知”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11-15 00:00:00至2022-11-28 23:59:59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2-11-28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0.1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2-11-15 00:00:00-2022-11-30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按中心收费标准收费 | ||||
附件下载 | 收费办法.pdf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何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 |
咨询地址 | (略) 赛罕 (略) 3号 | |
技术支持 | 艾经理 * | |
其他 |
项目名称 | 宁城县大黑石沟河大黑石村段和小黑石村内山洪沟道第二标段*立方米天然砂石(挂牌底价为15元/立方米)转让 | 项目编号 | N0109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11-15 00: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11-28 23:59:5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10)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 ||||||||||||||||||||||||||
存放地 | (略) 宁城县大黑石沟河大石村段和小黑石村内山洪沟 | ||||||||||||||||||||||||||
标的现状 | 露天存放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15元/立方米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1-10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鑫方圆 (略) | ||||||||||||||||||||||||||
转让底价(元) | 15元/立方米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宁城县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宁城县 (略) 2021年第1次董事会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宁城县国有 (略) |
特别 | 1、本次转让标的为天然砂砾,挂牌价格为每立方米单价,标的约*立方米,最终以提货时实际数量为准,因确认标的数量所产生的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2、标的勘验时间为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张经理,*,王经理,*。 3、本次标的转后,转让方按税法规定开具相关发票。 4、最终受让方需采用统一载重的车辆运输,如采用非统一载重的车辆运输,转让方将拒绝交接。 5、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中心根据每立方米成交价×*立方米作为成交总价收取转让方、受让方服务费,不做调整。 7、意向受让方须认真核对自身是否具备本公告约定的受让方资格条件,如有不清晰之处,请务必提前与公告中公布的联系人进行联系明确;如在报价结束后经中心审核不符合公告约定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则保证金将按照本公告约定处理。 8、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预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 |
标的交割 | 见与转让相关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2、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3、意向承租方在进行e交易系统报名时只需要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营业执照,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签订《受让履约承诺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预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4、中心在收到受让方全部预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受让方需在收到转让方通知并等待施工方对标的物施工完成后,进行交接工作,并保证施工中即出即拉,不影响施工现场。双方在资产交接过程中应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等关键信息。受让方应在交接完当场自行完成标的物运输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的一切责任以及以上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6、由于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为预估立方数,实际数量以交付时的实际立方数为准,预付交易价款=每立方米成交价×预估立方米数,按照多退少补的形式由进行交付。如受让方所交预付交易价款不足时,应按转让方要求补足,并交纳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受让。 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9、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需向宁城县水利局报备标的用途及去向。 10、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见“特别告知”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11-15 00:00:00至2022-11-28 23:59:59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2-11-28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0.1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2-11-15 00:00:00-2022-11-30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按中心收费标准收费 | ||||
附件下载 | 收费办法.pdf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何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 |
咨询地址 | (略) 赛罕 (略) 3号 | |
技术支持 | 艾经理 * | |
其他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