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淮自然资规告字〔2022〕12号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淮自然资规告字〔2022〕12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淮自然资规告字〔202212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挂牌出让七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

用途

土地面积

规划指标要求

竞买

起价

(万元)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建设

工期

最小加价幅度(万元)

出让

年限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淮自然资规挂〔2022〕

30号

烈 (略) 东、 (略) 北

中小学用地

*.07㎡(110.86亩)

>0.6且<1.0

≤30%

≥35%

4770

960

不超过12个月

10

50年

淮自然资规挂〔2022〕

31号

烈 (略) 东、 (略) 北

中小学用地

*.45㎡(88.17亩)

>0.6且<1.0

≤30%

≥35%

3800

760

不超过12个月

10

50年

淮自然资规挂〔2022〕

32号

烈山 (略) 南、 (略) 西

居住

*.21㎡(85.15亩)

>1.0且<2.0

≤20%

≥35%

*

2510

不超过24个月

10

70年

淮自然资规挂〔2022〕

33号

烈 (略) 北、 (略) 西

居住

*.3㎡(96.20亩)

>1.0且<2.0

≤20%

≥35%

*

2850

不超过24个月

10

70年

淮自然资规挂〔2022〕

34号

烈 (略) 北、 (略) 东

居住

*.21㎡(135.45亩)

>1.0且<2.2

≤20%

≥35%

*

4170

不超过24个月

10

70年

淮自然资规挂〔2022〕

35号

烈山 (略) 南、 (略) 东

商服

3500㎡

(5.25亩)

<2.2

≤40%

≥35%

*

3230

不超过24个月

10

40年

居住

*.34㎡(99.41亩)

>1.0且<2.2

≤20%

≥35%

10

70年

淮自然资规挂〔2022〕

36号

烈 (略) 北、 (略) 东

居住

*.15㎡(238.43亩)

>1.0且<2.3

≤20%

≥35%

*

7400

不超过36个月

10

70年

一、出让地块概况

具体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出让文件,土地面积以最终发证面积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本次挂牌活动,被中国 (略) 和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竞买人,不得参与土地竞买。

三、竞买申请与登记

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1.申请书;2.营业执照(正副本);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6.联合竞买的需提供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参加竞买的操作人及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7.居住用地需提供商业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书》;8.竞买保证金收据(交款单位名称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齐全,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略) 印章。

竞买保证金帐户名称: (略) 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1、开户行:建行淮北惠黎支行

账 号:**

2、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

账 号:*4696

3、开户行:工行淮北牡丹支行

账 号:*5793

四、报名、挂牌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周一)下午17时30分。

报名地点: (略) 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略) 318号)。申请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 (略) 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同时竞买保证金须足额进入保证金专户)。通过资格审查的, 将发放《资格确认书》作为参加竞买的凭证。

2.挂牌时间:2022年10月13日(周四)上午9时至2022年10月26日(周三)上午9时。在挂牌公示期截止前,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挂价。竞买人于2022年10月26日(周三)上午 (略) (略) 出席现场挂牌会,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挂牌出让最终截止时间以现场主持人宣布为准,在截止时间内可多次报价。

挂牌现场地点: (略) (略) ( (略) (略) 197号, (略) (略) 交叉口西南角, (略) 招商大厦2楼)。

五、其他出让条件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竞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不低于底价)。

2、土地竞得人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定金为总成交价款的20%。

土地竞得人可以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也可选择分二期付款方式进行支付。分二期支付的,第一期出让价款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按照不低于土地总成交价款的50%支付(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土地出让价款);第二期出让价款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一年内全部缴清。土地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出让价款时,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3、土地开发程度: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出让范围内地下管线(管道)、地下障碍物及其它建(构)筑物等均由竞买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出资解决。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4、淮自然资规挂〔2022〕30-36号地块内可能存在石料资源,由烈山区人民政府按照国有资产处置规定处置。因地块内拆迁、安置、补偿、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及障碍物等相关事宜产生的一切纠纷、仲裁、诉讼,均由辖区政府协调解决。

5、淮自然资规挂〔2022〕32-33号宗地规划建筑高度不宜大于54米,淮自然资规挂〔2022〕34-36号宗地规划建筑高度不宜大于70米, (略) 建筑高度不宜大于60米。淮自然资规挂〔2022〕34号宗地合适位置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的社区邻里中心(内含建筑面积不小于80㎡的公厕)以及一所用地面积不小于6750㎡的15班幼儿园;淮自然资规挂〔2022〕35号宗地内出入便利的位置配建一所用地面积不小于3500㎡ (略) 场(内含建筑面积不小于80㎡的公厕);淮自然资规挂〔2022〕36号宗 (略) (略) 交叉口东南角,结合建筑退让,预留用地面积不小于2000㎡的街头绿地公园。五个地块配套设施可统筹规划设计(位置在地块间调整),共建共享。

淮自然资规挂〔2022〕30-36号地块内规划建筑退让宗地界限及其他相关配套等要求按照项目规划条件通知书及相关部门审查意见办理。

6、淮自然资规挂〔2022〕30-36号土地竞买方须按照2022年8月30日烈山区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对烈山区迎宾大道北、烈山卧牛山东等七宗土地挂牌出让条件的建议》执行:(1)本次出让的七宗土地实施整体挂牌出让,同时报名、报价和竞买,且由同一竞买人摘牌。(2)竞买人需提供上述七宗地的规划和建设方案,并经烈山区人民政府方案审查认可。(3)竞买人需承诺教育用地和居住用地同步规划并开工建设。烈山区人民政府对报名企业提供的资质、规划和建设方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审核意见,方可报名参与竞买。(4)竞买人在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同时参加七宗地竞买活动,若未竞得第一宗地块,则自愿放弃其他地块的竞买活动;若竞得第一宗地块,其后每一宗地块则愿以不低于上一宗地块的成交单价竞买;如因其后任一地块出价低于前一宗地块成交单价,或因未达底价等原因未竞得任一地块,则放弃全部七宗地块的竞得资格。(5)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仲裁、诉讼由烈山区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7、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淮自然资规挂〔2022〕30-36号地块由烈山区人民政府征求生态环境、文物、供水、供电、人防等部门意见,并按各部门反馈意见做好后续事宜协调处理。其中,文物部门反馈意见:原则同意地块挂牌出让,但经实地考古调查,该地块部分区域存在大量文物遗迹,后续事宜由烈山区政府负责协调解决。

8、淮自然资规挂〔2022〕30-36号土地竞得方按相关规定自行出资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做好地块内地质勘察、地质灾害评估及地基稳定性评价等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建筑施工和使用安全,涉及相关问题由辖区政府负责协调解决。规划出让范围内地下如有管道及其它建(构)筑物,由土地竞得方自行出资解决。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要求按照《关于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的通知》(淮房〔2018〕113号)执行。

9、按照《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略) 推行“交房即办证”服务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淮建审改办〔2020〕31号)方案要求,土地竞得人建设的新建商品房等项目通过联合验收后,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一并提交“交房即办证”申请。

10、淮自然资规挂〔2022〕30-36号土地出让后,由烈山区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时间交付土地,并依法解决由此引起的所有纠纷。

11、其他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为准。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灵莉(保证金咨询)0561-*

周韵 ( 业务咨询 )0561-*

网 址:http://**

http://**

http://**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22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淮自然资规告字〔202212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挂牌出让七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

用途

土地面积

规划指标要求

竞买

起价

(万元)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建设

工期

最小加价幅度(万元)

出让

年限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淮自然资规挂〔2022〕

30号

烈 (略) 东、 (略) 北

中小学用地

*.07㎡(110.86亩)

>0.6且<1.0

≤30%

≥35%

4770

960

不超过12个月

10

50年

淮自然资规挂〔2022〕

31号

烈 (略) 东、 (略) 北

中小学用地

*.45㎡(88.17亩)

>0.6且<1.0

≤30%

≥35%

3800

760

不超过12个月

10

50年

淮自然资规挂〔2022〕

32号

烈山 (略) 南、 (略) 西

居住

*.21㎡(85.15亩)

>1.0且<2.0

≤20%

≥35%

*

2510

不超过24个月

10

70年

淮自然资规挂〔2022〕

33号

烈 (略) 北、 (略) 西

居住

*.3㎡(96.20亩)

>1.0且<2.0

≤20%

≥35%

*

2850

不超过24个月

10

70年

淮自然资规挂〔2022〕

34号

烈 (略) 北、 (略) 东

居住

*.21㎡(135.45亩)

>1.0且<2.2

≤20%

≥35%

*

4170

不超过24个月

10

70年

淮自然资规挂〔2022〕

35号

烈山 (略) 南、 (略) 东

商服

3500㎡

(5.25亩)

<2.2

≤40%

≥35%

*

3230

不超过24个月

10

40年

居住

*.34㎡(99.41亩)

>1.0且<2.2

≤20%

≥35%

10

70年

淮自然资规挂〔2022〕

36号

烈 (略) 北、 (略) 东

居住

*.15㎡(238.43亩)

>1.0且<2.3

≤20%

≥35%

*

7400

不超过36个月

10

70年

一、出让地块概况

具体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出让文件,土地面积以最终发证面积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本次挂牌活动,被中国 (略) 和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竞买人,不得参与土地竞买。

三、竞买申请与登记

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1.申请书;2.营业执照(正副本);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6.联合竞买的需提供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参加竞买的操作人及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7.居住用地需提供商业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书》;8.竞买保证金收据(交款单位名称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齐全,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略) 印章。

竞买保证金帐户名称: (略) 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1、开户行:建行淮北惠黎支行

账 号:**

2、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

账 号:*4696

3、开户行:工行淮北牡丹支行

账 号:*5793

四、报名、挂牌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周一)下午17时30分。

报名地点: (略) 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略) 318号)。申请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 (略) 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同时竞买保证金须足额进入保证金专户)。通过资格审查的, 将发放《资格确认书》作为参加竞买的凭证。

2.挂牌时间:2022年10月13日(周四)上午9时至2022年10月26日(周三)上午9时。在挂牌公示期截止前,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挂价。竞买人于2022年10月26日(周三)上午 (略) (略) 出席现场挂牌会,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挂牌出让最终截止时间以现场主持人宣布为准,在截止时间内可多次报价。

挂牌现场地点: (略) (略) ( (略) (略) 197号, (略) (略) 交叉口西南角, (略) 招商大厦2楼)。

五、其他出让条件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竞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不低于底价)。

2、土地竞得人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定金为总成交价款的20%。

土地竞得人可以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也可选择分二期付款方式进行支付。分二期支付的,第一期出让价款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按照不低于土地总成交价款的50%支付(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土地出让价款);第二期出让价款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一年内全部缴清。土地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出让价款时,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3、土地开发程度: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出让范围内地下管线(管道)、地下障碍物及其它建(构)筑物等均由竞买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出资解决。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4、淮自然资规挂〔2022〕30-36号地块内可能存在石料资源,由烈山区人民政府按照国有资产处置规定处置。因地块内拆迁、安置、补偿、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及障碍物等相关事宜产生的一切纠纷、仲裁、诉讼,均由辖区政府协调解决。

5、淮自然资规挂〔2022〕32-33号宗地规划建筑高度不宜大于54米,淮自然资规挂〔2022〕34-36号宗地规划建筑高度不宜大于70米, (略) 建筑高度不宜大于60米。淮自然资规挂〔2022〕34号宗地合适位置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的社区邻里中心(内含建筑面积不小于80㎡的公厕)以及一所用地面积不小于6750㎡的15班幼儿园;淮自然资规挂〔2022〕35号宗地内出入便利的位置配建一所用地面积不小于3500㎡ (略) 场(内含建筑面积不小于80㎡的公厕);淮自然资规挂〔2022〕36号宗 (略) (略) 交叉口东南角,结合建筑退让,预留用地面积不小于2000㎡的街头绿地公园。五个地块配套设施可统筹规划设计(位置在地块间调整),共建共享。

淮自然资规挂〔2022〕30-36号地块内规划建筑退让宗地界限及其他相关配套等要求按照项目规划条件通知书及相关部门审查意见办理。

6、淮自然资规挂〔2022〕30-36号土地竞买方须按照2022年8月30日烈山区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对烈山区迎宾大道北、烈山卧牛山东等七宗土地挂牌出让条件的建议》执行:(1)本次出让的七宗土地实施整体挂牌出让,同时报名、报价和竞买,且由同一竞买人摘牌。(2)竞买人需提供上述七宗地的规划和建设方案,并经烈山区人民政府方案审查认可。(3)竞买人需承诺教育用地和居住用地同步规划并开工建设。烈山区人民政府对报名企业提供的资质、规划和建设方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审核意见,方可报名参与竞买。(4)竞买人在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同时参加七宗地竞买活动,若未竞得第一宗地块,则自愿放弃其他地块的竞买活动;若竞得第一宗地块,其后每一宗地块则愿以不低于上一宗地块的成交单价竞买;如因其后任一地块出价低于前一宗地块成交单价,或因未达底价等原因未竞得任一地块,则放弃全部七宗地块的竞得资格。(5)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仲裁、诉讼由烈山区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7、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淮自然资规挂〔2022〕30-36号地块由烈山区人民政府征求生态环境、文物、供水、供电、人防等部门意见,并按各部门反馈意见做好后续事宜协调处理。其中,文物部门反馈意见:原则同意地块挂牌出让,但经实地考古调查,该地块部分区域存在大量文物遗迹,后续事宜由烈山区政府负责协调解决。

8、淮自然资规挂〔2022〕30-36号土地竞得方按相关规定自行出资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做好地块内地质勘察、地质灾害评估及地基稳定性评价等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建筑施工和使用安全,涉及相关问题由辖区政府负责协调解决。规划出让范围内地下如有管道及其它建(构)筑物,由土地竞得方自行出资解决。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要求按照《关于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的通知》(淮房〔2018〕113号)执行。

9、按照《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略) 推行“交房即办证”服务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淮建审改办〔2020〕31号)方案要求,土地竞得人建设的新建商品房等项目通过联合验收后,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一并提交“交房即办证”申请。

10、淮自然资规挂〔2022〕30-36号土地出让后,由烈山区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时间交付土地,并依法解决由此引起的所有纠纷。

11、其他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为准。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灵莉(保证金咨询)0561-*

周韵 ( 业务咨询 )0561-*

网 址:http://**

http://**

http://**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22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