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拟协议出让信息公示430121023003GB01384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拟协议出让信息公示430121023003GB0138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委托,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拟协议出让地块信息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公顷) | 规划指标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拟协议出让起始价(万元) |
*GB* | 长沙县星沙产业基地长龙街 (略) 以南、 (略) 以西 | 0.* | FAR≤1.8, D%≤50%, GAR%≥15%, H<50米 | 工业用地(M2) | 至2063-1-10止 | 220.33 |
备注 | 根据规划条件:该地块呈三角形且净用地面积小于高层公共建筑最小可建净用地面积,建议与周边相邻用地整合。 |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 自2022年11月9日起至2022年12月9 日截止。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申请。
地 址:长沙县星沙 (略) 598号
单 位: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731-*/0731-*
联 系 人:龙科长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批准及证明文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及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信息在长沙县自 (略) 站予以发布。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委托,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拟协议出让地块信息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公顷) | 规划指标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拟协议出让起始价(万元) |
*GB* | 长沙县星沙产业基地长龙街 (略) 以南、 (略) 以西 | 0.* | FAR≤1.8, D%≤50%, GAR%≥15%, H<50米 | 工业用地(M2) | 至2063-1-10止 | 220.33 |
备注 | 根据规划条件:该地块呈三角形且净用地面积小于高层公共建筑最小可建净用地面积,建议与周边相邻用地整合。 |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 自2022年11月9日起至2022年12月9 日截止。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申请。
地 址:长沙县星沙 (略) 598号
单 位: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731-*/0731-*
联 系 人:龙科长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批准及证明文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及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信息在长沙县自 (略) 站予以发布。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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