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交通运输局所属广饶县西外环两侧土地5年使用权转让
广饶县交通运输局所属广饶县西外环两侧土地5年使用权转让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HSWZC22088 | 广饶县交通运输局所属广饶县西外环两侧土地5年使用权转让 | 前3年0.064万元/亩/年、后2年0.067万元/亩/年 | 388.918万元/5年 | **至** | |||||||||
委托方 基本情况 | 名称 | 广饶县交通运输局 | |||||||||||
住址 | 广饶县乐安大街800号 | ||||||||||||
机构类型 | 行政机关 | ||||||||||||
出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广饶县西外环两侧土地 | |||||||||||
所在地 | 广饶县西外环两侧自潍高路向北9公路30-50米范围内土地 | ||||||||||||
标 的 明 细 | 名称 | 面积 | 评估价值(万元) | 挂牌价格(万元) | |||||||||
广饶县西外环两侧土地 | 1193亩 | 前3年0.064万元/亩/年,后2年0.067万元/亩/年 | 388.918万元/5年 | ||||||||||
标的简介及重大事项披露 | 1、标的土地整体出租,不可拆分。 2、土地位于广饶县西外环两侧自潍高路向北9公路30-50米范围内;用途:种植粮食作物,且负责土地范围内的平整场地、水利设施建设等满足农业生产条件的修建性工作;土地面积1193亩,出租期限5年。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东房评[2022]总字第726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4、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须支付此次项目的土地面积测绘费35000.00元、评估报告编制费7000.00元(合计42,000.00元)至交易中心账户。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广饶县财政局 | |||||||||||
批准内容 | 关于广饶县交通运输局对西外环两侧已流转土地进行租赁的批复 | ||||||||||||
资产评估及核准情况 | 中介机构 | 华东众联(山东)土地房地产 (略) | |||||||||||
评估基准日 | **日 | ||||||||||||
评估结果 | 388.918万元/5年 | ||||||||||||
核准单位 | 广饶县财政局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388.918万元/5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5年租金 | ||||||||||||
与转让相关其他 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五年租赁价款。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土地用途为种植粮食作物,且负责土地范围内的平整场地、水利设施建设等满足农业生产条件的修建性工作。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项目成功受让后,不得从事国家明令禁止及环境污染的项目。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土地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平整场地、水利设施建设等满足农业生产条件的修建性工作无偿交给出租人,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7、交易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交易费用根据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8、租赁期限为5年。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的内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50 | ||||||||||||
保证金账户 | 山东黄河三角洲 (略) ,开户行名称: (略) 开发区支行,开户行账号:8121 6200 1421 0124 81 | ||||||||||||
交纳时间 | 挂牌期满前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10个工作日 | ||||||||||
连续报价周期 | 1.5分钟 | ||||||||||||
加价幅度 | 0.2万元 | ||||||||||||
转让底价 | 388.918万元 | ||||||||||||
备注 | 报名地址: (略) 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楼(山东黄河三角洲 (略) )。 中心咨询电话: 0546-* 中心报名电话:0546-* |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HSWZC22088 | 广饶县交通运输局所属广饶县西外环两侧土地5年使用权转让 | 前3年0.064万元/亩/年、后2年0.067万元/亩/年 | 388.918万元/5年 | **至** | |||||||||
委托方 基本情况 | 名称 | 广饶县交通运输局 | |||||||||||
住址 | 广饶县乐安大街800号 | ||||||||||||
机构类型 | 行政机关 | ||||||||||||
出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广饶县西外环两侧土地 | |||||||||||
所在地 | 广饶县西外环两侧自潍高路向北9公路30-50米范围内土地 | ||||||||||||
标 的 明 细 | 名称 | 面积 | 评估价值(万元) | 挂牌价格(万元) | |||||||||
广饶县西外环两侧土地 | 1193亩 | 前3年0.064万元/亩/年,后2年0.067万元/亩/年 | 388.918万元/5年 | ||||||||||
标的简介及重大事项披露 | 1、标的土地整体出租,不可拆分。 2、土地位于广饶县西外环两侧自潍高路向北9公路30-50米范围内;用途:种植粮食作物,且负责土地范围内的平整场地、水利设施建设等满足农业生产条件的修建性工作;土地面积1193亩,出租期限5年。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东房评[2022]总字第726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4、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须支付此次项目的土地面积测绘费35000.00元、评估报告编制费7000.00元(合计42,000.00元)至交易中心账户。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广饶县财政局 | |||||||||||
批准内容 | 关于广饶县交通运输局对西外环两侧已流转土地进行租赁的批复 | ||||||||||||
资产评估及核准情况 | 中介机构 | 华东众联(山东)土地房地产 (略) | |||||||||||
评估基准日 | **日 | ||||||||||||
评估结果 | 388.918万元/5年 | ||||||||||||
核准单位 | 广饶县财政局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388.918万元/5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5年租金 | ||||||||||||
与转让相关其他 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五年租赁价款。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土地用途为种植粮食作物,且负责土地范围内的平整场地、水利设施建设等满足农业生产条件的修建性工作。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项目成功受让后,不得从事国家明令禁止及环境污染的项目。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土地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平整场地、水利设施建设等满足农业生产条件的修建性工作无偿交给出租人,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7、交易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交易费用根据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8、租赁期限为5年。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的内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50 | ||||||||||||
保证金账户 | 山东黄河三角洲 (略) ,开户行名称: (略) 开发区支行,开户行账号:8121 6200 1421 0124 81 | ||||||||||||
交纳时间 | 挂牌期满前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10个工作日 | ||||||||||
连续报价周期 | 1.5分钟 | ||||||||||||
加价幅度 | 0.2万元 | ||||||||||||
转让底价 | 388.918万元 | ||||||||||||
备注 | 报名地址: (略) 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楼(山东黄河三角洲 (略) )。 中心咨询电话: 0546-* 中心报名电话:0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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