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天欣花园1栋天华阁1C、6C、8B、天荣阁7C、8C转让公告(二次挂牌)
[深圳市]天欣花园1栋天华阁1C、6C、8B、天荣阁7C、8C转让公告(二次挂牌)
天欣花园1栋天华阁1C、6C、8B、天荣阁7C、8C转让公告(二次挂牌)
受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以下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拍卖方式,信息公告期限自动延长至拍卖公告截止日。
项目编号:ZZCQ*_1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名称:天欣花园1栋天华阁1C、6C、8B、天荣阁7C、8C
项目简介:天欣花 (略) 宝安区福永街道政丰南路东侧,转让标的资产位于1栋天华阁1C、6C、8C、天荣阁7C、8B,合计建筑面积380.57平方米。房产目前均为空置。标的资产用途为住宅,竣工日期均为**日。
土地用途为商住混合用地,宗地号A212-0020,宗地面积15870.9平方米,使用年限70年,从**日至**日止。具体详见《标的资产明细表》:
序号 | 房产名称 | 房地产权证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房产用途 | 房屋现状 | 评估值(元) | 挂牌价格(元) |
1 | 天欣花园1栋天华阁1C | 深房地字第*号 | 87.22 | 土地登记用途为商住混合用地,房屋登记用途为住宅 | 房屋实际用途为住宅,现状空置 | 3,881,290 | 3,493,161 |
2 | 天欣花园1栋天华阁6C | 深房地字第*号 | 84.30 | 3,751,350 | 3,376,215 | ||
3 | 天欣花园1栋天华阁8B | 深房地字第*号 | 55.31 | 2,455,764 | 2,210,187.6 | ||
4 | 天欣花园1栋天荣阁7C | 深房地字第*号 | 86.70 | 3,849,480 | 3,464,532 | ||
5 | 天欣花园1栋天荣阁8C | 深房地字第*号 | 67.04 | 2,976,576 | 2,678,918.4 | ||
合计 | 380.57 | / | / | 16,914,460 | 15,223,014 |
项目简介
标的(项目)所属单位: (略) 残联 (略)
内部决策:其他
标的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略) 国誉资产评估房地产 (略)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略) 财政局
核准(备案)日期:**日
评估基准日:**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元):合计16,914,460
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天欣花园1栋天华阁1C、6C、8B、天荣阁7C、8C
挂牌价格:合计人民币15,223,014元(详见《标的资产明细表》)
是否需要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具体金额及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向联交所交纳交易保证金100万元/套,并保证资金来源合法;以每一套房产为一个标的,同一意向受让方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标的的竞买,交纳的保证金可在本次转让的5套房产中任意选购其中一套,交纳n个保证金可在本次转让的5套房产中任选其中n套,n≤2。
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自交易双方签署交易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原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长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拍卖方式,信息公告期限自动延长至拍卖公告截止日。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本次标的资产按现状单项转让,房产未抵押,产权清晰。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到标的资产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门了解房产过户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及手续。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房产现状,房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
2、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及地方限购政策文件的要求,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向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核实条件。因不符合限购条件,成交后无法办理过户的,由意向受让方和/或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向联交所的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100万元/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执行;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意向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提供的《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文本的全部条款和内容,并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前述合同内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5、有关因本次转让而产生的税、费等费用按国家及地方有效的法律法规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
6、标的资产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等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应费用。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上述费用。
7、意向受让方提交意向受让申请文件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对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的状况、公告内容,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和风险:如因受让方原因(包括不限于自身购房资格原因等)导致转让标的资产过户手续不能完成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标的,再次委托联交所进行公开挂牌转让。
8、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关于受让标的资产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意向受让方一旦完成意向受让报名登记,即视为已经查阅转让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成对标的资产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资产转让相关的全部内容,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完成意向受让登记后单方撤回意向受让申请的;
(2)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3)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4)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7)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残联 (略)
住所: (略) 龙华区观澜街道樟坑径民爱工业园A栋104室
法定代表人:付斌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万元):600
企业类型: (略)
经营期限:永续经营
监管机构(部门): (略) 财政局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略) 财政局关于天欣花园1栋天荣阁7c等五套房屋资产评估报告备案的复函》深财社函〔2022〕723号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55-* 段小姐; 0755-* 萧小姐
业务投诉电话:0755-*
联系地址: (略) 南山区沙河西路18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3层
网 址:http://**;微信公众号sotcbb。
保证金账户
户 名:深圳联合产 (略)
账号:9440 3501 0001 2703 70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 (略) 深圳深圳湾支行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天欣花园1栋天华阁1C、6C、8B、天荣阁7C、8C转让公告(二次挂牌)
受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以下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拍卖方式,信息公告期限自动延长至拍卖公告截止日。
项目编号:ZZCQ*_1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名称:天欣花园1栋天华阁1C、6C、8B、天荣阁7C、8C
项目简介:天欣花 (略) 宝安区福永街道政丰南路东侧,转让标的资产位于1栋天华阁1C、6C、8C、天荣阁7C、8B,合计建筑面积380.57平方米。房产目前均为空置。标的资产用途为住宅,竣工日期均为**日。
土地用途为商住混合用地,宗地号A212-0020,宗地面积15870.9平方米,使用年限70年,从**日至**日止。具体详见《标的资产明细表》:
序号 | 房产名称 | 房地产权证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房产用途 | 房屋现状 | 评估值(元) | 挂牌价格(元) |
1 | 天欣花园1栋天华阁1C | 深房地字第*号 | 87.22 | 土地登记用途为商住混合用地,房屋登记用途为住宅 | 房屋实际用途为住宅,现状空置 | 3,881,290 | 3,493,161 |
2 | 天欣花园1栋天华阁6C | 深房地字第*号 | 84.30 | 3,751,350 | 3,376,215 | ||
3 | 天欣花园1栋天华阁8B | 深房地字第*号 | 55.31 | 2,455,764 | 2,210,187.6 | ||
4 | 天欣花园1栋天荣阁7C | 深房地字第*号 | 86.70 | 3,849,480 | 3,464,532 | ||
5 | 天欣花园1栋天荣阁8C | 深房地字第*号 | 67.04 | 2,976,576 | 2,678,918.4 | ||
合计 | 380.57 | / | / | 16,914,460 | 15,223,014 |
项目简介
标的(项目)所属单位: (略) 残联 (略)
内部决策:其他
标的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略) 国誉资产评估房地产 (略)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略) 财政局
核准(备案)日期:**日
评估基准日:**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元):合计16,914,460
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天欣花园1栋天华阁1C、6C、8B、天荣阁7C、8C
挂牌价格:合计人民币15,223,014元(详见《标的资产明细表》)
是否需要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具体金额及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向联交所交纳交易保证金100万元/套,并保证资金来源合法;以每一套房产为一个标的,同一意向受让方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标的的竞买,交纳的保证金可在本次转让的5套房产中任意选购其中一套,交纳n个保证金可在本次转让的5套房产中任选其中n套,n≤2。
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自交易双方签署交易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原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长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拍卖方式,信息公告期限自动延长至拍卖公告截止日。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本次标的资产按现状单项转让,房产未抵押,产权清晰。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到标的资产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门了解房产过户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及手续。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房产现状,房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
2、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及地方限购政策文件的要求,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向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核实条件。因不符合限购条件,成交后无法办理过户的,由意向受让方和/或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向联交所的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100万元/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执行;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意向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提供的《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文本的全部条款和内容,并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前述合同内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5、有关因本次转让而产生的税、费等费用按国家及地方有效的法律法规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
6、标的资产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等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应费用。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上述费用。
7、意向受让方提交意向受让申请文件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对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的状况、公告内容,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和风险:如因受让方原因(包括不限于自身购房资格原因等)导致转让标的资产过户手续不能完成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标的,再次委托联交所进行公开挂牌转让。
8、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关于受让标的资产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意向受让方一旦完成意向受让报名登记,即视为已经查阅转让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成对标的资产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资产转让相关的全部内容,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完成意向受让登记后单方撤回意向受让申请的;
(2)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3)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4)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7)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残联 (略)
住所: (略) 龙华区观澜街道樟坑径民爱工业园A栋104室
法定代表人:付斌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万元):600
企业类型: (略)
经营期限:永续经营
监管机构(部门): (略) 财政局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略) 财政局关于天欣花园1栋天荣阁7c等五套房屋资产评估报告备案的复函》深财社函〔2022〕7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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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投诉电话: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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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账户
户 名:深圳联合产 (略)
账号:9440 3501 0001 2703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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