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代理公开拍卖没收违法矿产项目(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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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代理公开拍卖没收违法矿产项目(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代理公开拍卖没收违法矿产项目(二次招标)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日18:4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云南梧桐 (略) ( (略) 丽晶园小区51幢2号)
开标时间**日15:00
开标地点云南梧桐 (略) ( (略) 丽晶园小区51幢2号)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876-*
采购单位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砚华东路7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工 0876-*
代理机构名称云南梧桐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丽晶园小区51幢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工0876-*
附件:
附件1二次招标公告.docx

项目概况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代理公开拍卖没收违法矿产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梧桐 (略) ( (略) 丽晶园小区51幢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TZB-*-026

项目名称: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代理公开拍卖没收违法矿产项目(二次招标)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 (略) 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标准,产品生产厂家及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②监狱企业须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的第十条至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条件;3.2依法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3.3近三年内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且未因不良记录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3.4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为国家注册拍卖师,且注册在本单位;3.5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完成拍卖交易的能力;3.6采购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综合查询投标人是否有失信惩戒记录、失信执法记录、重大税收违法记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犯罪记录等相关信息,第一中标候选人自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中标资格。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30至14: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梧桐 (略) ( (略) 丽晶园小区51幢2号)

方式:现场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梧桐 (略) ( (略) 丽晶园小区51幢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砚华东路70号        

联系方式:李工 0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梧桐 (略)             

地 址: (略) 丽晶园小区51幢2号            

联系方式:王工08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87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代理公开拍卖没收违法矿产项目(二次招标)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日18:4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云南梧桐 (略) ( (略) 丽晶园小区51幢2号)
开标时间**日15:00
开标地点云南梧桐 (略) ( (略) 丽晶园小区51幢2号)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876-*
采购单位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砚华东路7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工 0876-*
代理机构名称云南梧桐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丽晶园小区51幢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工0876-*
附件:
附件1二次招标公告.docx

项目概况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代理公开拍卖没收违法矿产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梧桐 (略) ( (略) 丽晶园小区51幢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TZB-*-026

项目名称: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代理公开拍卖没收违法矿产项目(二次招标)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 (略) 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标准,产品生产厂家及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②监狱企业须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的第十条至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条件;3.2依法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3.3近三年内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且未因不良记录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3.4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为国家注册拍卖师,且注册在本单位;3.5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完成拍卖交易的能力;3.6采购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综合查询投标人是否有失信惩戒记录、失信执法记录、重大税收违法记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犯罪记录等相关信息,第一中标候选人自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中标资格。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30至14: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梧桐 (略) ( (略) 丽晶园小区51幢2号)

方式:现场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梧桐 (略) ( (略) 丽晶园小区51幢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砚华东路70号        

联系方式:李工 0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梧桐 (略)             

地 址: (略) 丽晶园小区51幢2号            

联系方式:王工08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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