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管理中心部分办公用房出租第1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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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管理中心部分办公用房出租第1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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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FB00621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绕越高速公 (略) 委托,就其出租江宁管理中心部分办公用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述

1.1 出租方: 南京绕越高速公 (略)

1.2 标的名称: 江宁管理中心部分办公用房

1.3 挂牌起止日期:

**日-**日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1.5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2.1 坐落位置: 江宁管理中心办公 (略) 江宁区善鉴路9号,坐落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紧邻江宁大学城,北接义乌小商品城,南接方山风景区。

2.2 有无房产证: 无

2.3 建筑面积(㎡): 2202.75(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2.4 建筑年代: 2010年

2.5 出租用途: 办公

2.6 附属设施: 约80个车位停车场,每层楼均设有公共洗手间及开水器。另硬件设施有中央空调系统、消防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

2.7 招租业态: 办公

2.8 其他说明:

(1)楼层:位于二、三、四层,共四层。

(2)装修程度:精装。

(3)目前租赁状态:空置。

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81

3.2 租期(月): 36个月 (无免租期)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半年付(先付后用)

3.4 租赁押金(万元):半年成交租金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须信用良好,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仅限用于办公,不得改变租赁用途。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 其他要求:

(1)租金增长方式:每年在上一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

(2)承租方使用本项目标的期间发生的物业费和水电燃气费等相关费用另算,由承租方另行支付。

(3)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拆零。

6. 其他说明

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7.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南京绕越高速公 (略)

联系人:魏伊

联系电话: 025-*

联系地址: (略) 栖霞区梁家岗长江第四大桥管理中心

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 (略) 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 (略)

联系人:025-*

附件

Report

编号:*FB00621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绕越高速公 (略) 委托,就其出租江宁管理中心部分办公用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述

1.1 出租方: 南京绕越高速公 (略)

1.2 标的名称: 江宁管理中心部分办公用房

1.3 挂牌起止日期:

**日-**日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1.5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2.1 坐落位置: 江宁管理中心办公 (略) 江宁区善鉴路9号,坐落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紧邻江宁大学城,北接义乌小商品城,南接方山风景区。

2.2 有无房产证: 无

2.3 建筑面积(㎡): 2202.75(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2.4 建筑年代: 2010年

2.5 出租用途: 办公

2.6 附属设施: 约80个车位停车场,每层楼均设有公共洗手间及开水器。另硬件设施有中央空调系统、消防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

2.7 招租业态: 办公

2.8 其他说明:

(1)楼层:位于二、三、四层,共四层。

(2)装修程度:精装。

(3)目前租赁状态:空置。

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81

3.2 租期(月): 36个月 (无免租期)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半年付(先付后用)

3.4 租赁押金(万元):半年成交租金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须信用良好,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仅限用于办公,不得改变租赁用途。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 其他要求:

(1)租金增长方式:每年在上一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

(2)承租方使用本项目标的期间发生的物业费和水电燃气费等相关费用另算,由承租方另行支付。

(3)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拆零。

6. 其他说明

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7.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南京绕越高速公 (略)

联系人:魏伊

联系电话: 025-*

联系地址: (略) 栖霞区梁家岗长江第四大桥管理中心

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 (略) 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 (略)

联系人: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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