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清大智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9%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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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清大智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9%股权转让

项目公告
(22)厦产公字第1117号收藏

厦门清大智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9%股权转让

标的名称厦门清大智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9%股权转让
部分材料下载《转让标的清单》《办理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信息披露时间自**起至**止信息披露时间内的项目状态公告中
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联系电话*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下列资产,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略) 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等规定,在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公开披露信息,现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关系清晰,本转让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次转让标的转让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整性,无隐瞒或遗漏应披露信息,对转让标的的重大资产调整、权利限制状态等事项已予以揭示并提交相应证明,如有不实,本转让方将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

4、本转让方保证各意向购买人均可到标的现场了解标的情况。

5、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将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次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本转让方委托厦门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保证金并结算相关交易费用。

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厦门 (略)
企业性质 (略) 在标的企业的出资比例(%)19.0000
转让方企业代码*MA3297DJ06
经营规模小型所属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住所 (略) 湖里区岐山北路516号B栋909室
经济类型国 (略) (企业)
国资监管机构名称其他中央部委监管
所出资企业清 (略) (厦门)
三、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厦门清大 (略)
企业性质 (略) 成立时间**
注册地 (略) 湖里区岐山北路516号B栋504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注册资本(万元) 100.*职工人数4
经营规模小型标的企业代码*MA34MP5H5K
经济范围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咨询策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外包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序号股东结构(前十名)持股比例(%)
1厦门 (略) 19
2厦门零道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1
四、转让标的企业主要财务数据及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单位:万元)
2021年
总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10.*11.* -1.*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124.*-20.* -19.*
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单位:万元)
**
总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14.* -3.* 17.*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57.*17.* 18.*
评估报告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及评估报告核准 (备案) 情况(单位:万元)
标的企业总资产评估值5.*审计后账面值14.*
标的企业总负债评估值12.*审计后账面值12.*
标的企业净资产评估值-6.*审计后账面值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1.*
评估基准日**
评估报告核准(备案)日期**
五、其他交易事项
转让底价 (万元)9.*公告期限(工作日)30
相关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关于厦门清大智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9%股权转让的批复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标的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要求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后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费用承担情况本次项目转让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由受让方承担,交易鉴证费由受让方承担。
竞价方式及受让方选择的相关评判标准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略) 其他股东或者中外合资企业的合营他方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是否存在国有企业管理层拟参与购买的情形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允许联合竞买保证金金额 (万元)4.0
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的处置方式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详见评估报告报告第十一项特别事项说明。标的企业主要资产:**日,货币资金4300.48元;应收票据账款*元;其他应收款41527.98元。
六、竞买须知

意向买受人应对转让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愿购买该交易标的的,请于登记期间(即“意向登记、网络竞价(拍卖)登记期间”)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我中心查阅相关资料、向我中心缴纳保证金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我中心有权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时应提交中心规定的材料,且缴交的保证金须经中心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即保证金到账在中心网银上显示的交易时间须在登记截止时间前),缴款凭证应注明报价人姓名或名称、登记标的并加上“保证金”字样(例:“张三,闽D1111车辆转让保证金”),如未注明的应现场注明。同时登记多个标的的,应分别缴交每个标的的保证金,一般不合并缴交。中心向意向买受人开具书面登记回执后方表示意向买受人办理了登记手续。具体交易条件以规则及合同中所述为准。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手续的,应提交中心认可的授权委托书(中心统一格式)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中心认为该委托需公证的,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由受托人签字并提交原件核对。

(重要提示:请各意向人尽量提前办理登记手续,建议不要在登记截止当天办理登记手续。)

地址: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十八层

电话:* * *

服务投诉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传真:*


厦门产权交易中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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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清大智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9%股权转让

标的名称厦门清大智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9%股权转让
部分材料下载《转让标的清单》《办理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信息披露时间自**起至**止信息披露时间内的项目状态公告中
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联系电话*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下列资产,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略) 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等规定,在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公开披露信息,现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关系清晰,本转让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次转让标的转让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整性,无隐瞒或遗漏应披露信息,对转让标的的重大资产调整、权利限制状态等事项已予以揭示并提交相应证明,如有不实,本转让方将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

4、本转让方保证各意向购买人均可到标的现场了解标的情况。

5、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将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次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本转让方委托厦门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保证金并结算相关交易费用。

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厦门 (略)
企业性质 (略) 在标的企业的出资比例(%)19.0000
转让方企业代码*MA3297DJ06
经营规模小型所属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住所 (略) 湖里区岐山北路516号B栋909室
经济类型国 (略) (企业)
国资监管机构名称其他中央部委监管
所出资企业清 (略) (厦门)
三、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厦门清大 (略)
企业性质 (略) 成立时间**
注册地 (略) 湖里区岐山北路516号B栋504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注册资本(万元) 100.*职工人数4
经营规模小型标的企业代码*MA34MP5H5K
经济范围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咨询策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外包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序号股东结构(前十名)持股比例(%)
1厦门 (略) 19
2厦门零道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1
四、转让标的企业主要财务数据及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单位:万元)
2021年
总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10.*11.* -1.*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124.*-20.* -19.*
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单位:万元)
**
总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14.* -3.* 17.*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57.*17.* 18.*
评估报告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及评估报告核准 (备案) 情况(单位:万元)
标的企业总资产评估值5.*审计后账面值14.*
标的企业总负债评估值12.*审计后账面值12.*
标的企业净资产评估值-6.*审计后账面值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1.*
评估基准日**
评估报告核准(备案)日期**
五、其他交易事项
转让底价 (万元)9.*公告期限(工作日)30
相关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关于厦门清大智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9%股权转让的批复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标的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要求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后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费用承担情况本次项目转让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由受让方承担,交易鉴证费由受让方承担。
竞价方式及受让方选择的相关评判标准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略) 其他股东或者中外合资企业的合营他方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是否存在国有企业管理层拟参与购买的情形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允许联合竞买保证金金额 (万元)4.0
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的处置方式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详见评估报告报告第十一项特别事项说明。标的企业主要资产:**日,货币资金4300.48元;应收票据账款*元;其他应收款41527.98元。
六、竞买须知

意向买受人应对转让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愿购买该交易标的的,请于登记期间(即“意向登记、网络竞价(拍卖)登记期间”)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我中心查阅相关资料、向我中心缴纳保证金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我中心有权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时应提交中心规定的材料,且缴交的保证金须经中心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即保证金到账在中心网银上显示的交易时间须在登记截止时间前),缴款凭证应注明报价人姓名或名称、登记标的并加上“保证金”字样(例:“张三,闽D1111车辆转让保证金”),如未注明的应现场注明。同时登记多个标的的,应分别缴交每个标的的保证金,一般不合并缴交。中心向意向买受人开具书面登记回执后方表示意向买受人办理了登记手续。具体交易条件以规则及合同中所述为准。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手续的,应提交中心认可的授权委托书(中心统一格式)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中心认为该委托需公证的,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由受托人签字并提交原件核对。

(重要提示:请各意向人尽量提前办理登记手续,建议不要在登记截止当天办理登记手续。)

地址: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十八层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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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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