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关于沙漠有机富硒黑小麦20000斤(未加工)(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关于沙漠有机富硒黑小麦20000斤(未加工)(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略) 双 (略) 将于**日10时至**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沙漠有机富硒黑小麦20000斤(未加工),存放在奈曼旗沙日浩来镇黄花塔拉苏木太平庄嘎查的库房内, (略) 执行裁定书,现状整体拍卖。以实际检斤为准。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
起拍价36,100.00元,保证金:5,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元
2、(沃得牌)联合收割机1台,存放在奈曼旗沙日浩来镇黄花塔拉苏木太 (略) 内, (略) 执行裁定书,现状拍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
起拍价40,650.00元,保证金:5,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元
3、播种机1台(财盛农机),存放在奈曼旗沙日浩来镇黄花塔拉苏木太平庄嘎查的库房内, (略) 执行裁定书,现状拍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
起拍价27,100.00元,保证金:5,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元
4、播种机1台(喜羊羊农机),存放在奈曼旗沙日浩来镇黄花塔拉苏木太 (略) 内, (略) 执行裁定书,现状拍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
起拍价13,550.00元,保证金:5,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时间: **日-11月24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随时看样(咨询电话:*,李经理)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在产权变更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过户完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还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书等产权证明风险,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本院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相关权利证明只能登记为竞买人。
六、拍卖标的仅限机器设备本体,按现状进行拍卖,本院不保证本次拍卖标的拆装后能正常使用,不保证该标的附件、零配件等齐全,不承担所有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包括品种、品质、质量、规格型号等),也不对拍卖标的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再次利用等承担保证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标的物拍卖 (略) 联系。本次拍卖已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因当事人原因无法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公告发布 (略) 提交有效证明及交纳竞买保证金, (略) 审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将竞买人应缴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标的 (略) 原路退还竞买人(在此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拍卖成交款。
十、拍卖成交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节假日顺延) (略) 缴纳或通过银行付款方 (略) 账号(名称: (略) 双 (略) ;保证金账号为:*839;开户行:朝阳银行新华支行,开户支行联行号:*),预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一律不退。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络拍卖标的物后,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421-*
咨询电话:*(李经理)
(略) 双 (略)
**日
(略) 双 (略) 将于**日10时至**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沙漠有机富硒黑小麦20000斤(未加工),存放在奈曼旗沙日浩来镇黄花塔拉苏木太平庄嘎查的库房内, (略) 执行裁定书,现状整体拍卖。以实际检斤为准。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
起拍价36,100.00元,保证金:5,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元
2、(沃得牌)联合收割机1台,存放在奈曼旗沙日浩来镇黄花塔拉苏木太 (略) 内, (略) 执行裁定书,现状拍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
起拍价40,650.00元,保证金:5,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元
3、播种机1台(财盛农机),存放在奈曼旗沙日浩来镇黄花塔拉苏木太平庄嘎查的库房内, (略) 执行裁定书,现状拍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
起拍价27,100.00元,保证金:5,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元
4、播种机1台(喜羊羊农机),存放在奈曼旗沙日浩来镇黄花塔拉苏木太 (略) 内, (略) 执行裁定书,现状拍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
起拍价13,550.00元,保证金:5,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时间: **日-11月24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随时看样(咨询电话:*,李经理)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在产权变更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过户完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还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书等产权证明风险,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本院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相关权利证明只能登记为竞买人。
六、拍卖标的仅限机器设备本体,按现状进行拍卖,本院不保证本次拍卖标的拆装后能正常使用,不保证该标的附件、零配件等齐全,不承担所有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包括品种、品质、质量、规格型号等),也不对拍卖标的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再次利用等承担保证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标的物拍卖 (略) 联系。本次拍卖已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因当事人原因无法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公告发布 (略) 提交有效证明及交纳竞买保证金, (略) 审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将竞买人应缴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标的 (略) 原路退还竞买人(在此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拍卖成交款。
十、拍卖成交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节假日顺延) (略) 缴纳或通过银行付款方 (略) 账号(名称: (略) 双 (略) ;保证金账号为:*839;开户行:朝阳银行新华支行,开户支行联行号:*),预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一律不退。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络拍卖标的物后,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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