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e7265d384f4accab1076058e80808e)融资租赁公司医疗设施设备竞价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99e7265d384f4accab1076058e80808e)融资租赁公司医疗设施设备竞价公告

(略) 医疗设施设备
标的名称 (略) 医疗设施设备
项目编码GR2022SC* 挂牌价格238.68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是否联合转让挂牌截止日期**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略) 医疗设施设备112项,605台/套,其中包括:水中分娩系统、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全数字彩色超声系统、产后盆底康复综合治疗仪等,购买时间在2015年10月——2019年4月之间,所有设备保养较好,均存放于在龙马潭区龙马 (略) 内。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6:00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500元的正整数倍。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泸州 (略)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6BE6W98A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四川 (略) 龙马潭区
住所/注册地址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西南商贸城17区四层195-216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伟
注册资本25,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租赁业
经营规模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6B
批准单位名称泸州 (略)
批准文件类型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泸州 (略)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泸城投租赁总纪〔2022〕10-3 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238.68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批次处置设备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本次标的物按现状进行处置,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二、本次处置的标的物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参数等数据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三、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四、本次处置的资产所涉及的运输及运输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五、标的物交付后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六、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七、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或足额交纳交易价款和服务费用或存在本所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将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投资方)》(西南联交【2019】41号)物权类交易项目受让方收费标准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作为受让方支付给西南联交所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由转让方处置。

八、受让方支付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在转受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并扣除应向西南联交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的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西南联交所收到受让方交易价款并扣除转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九、转、受让双方应共同配合,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交接。

十、其他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

十一、现场联系人:刘锃; 电话:*。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物以现场踏勘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2.本次转让标的物可能涉及数量上的变化,按照成交实际数量交易,涉及到的资产价值按评估价计算,交易成功后在交易总金额中扣除相应价款。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17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产权交易合同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资产明细表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动态报价
(略) 医疗设施设备
标的名称 (略) 医疗设施设备
项目编码GR2022SC* 挂牌价格238.68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是否联合转让挂牌截止日期**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略) 医疗设施设备112项,605台/套,其中包括:水中分娩系统、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全数字彩色超声系统、产后盆底康复综合治疗仪等,购买时间在2015年10月——2019年4月之间,所有设备保养较好,均存放于在龙马潭区龙马 (略) 内。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6:00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500元的正整数倍。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泸州 (略)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6BE6W98A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四川 (略) 龙马潭区
住所/注册地址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西南商贸城17区四层195-216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伟
注册资本25,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租赁业
经营规模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6B
批准单位名称泸州 (略)
批准文件类型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泸州 (略)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泸城投租赁总纪〔2022〕10-3 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238.68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批次处置设备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本次标的物按现状进行处置,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二、本次处置的标的物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参数等数据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三、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四、本次处置的资产所涉及的运输及运输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五、标的物交付后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六、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七、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或足额交纳交易价款和服务费用或存在本所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将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投资方)》(西南联交【2019】41号)物权类交易项目受让方收费标准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作为受让方支付给西南联交所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由转让方处置。

八、受让方支付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在转受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并扣除应向西南联交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的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西南联交所收到受让方交易价款并扣除转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九、转、受让双方应共同配合,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交接。

十、其他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

十一、现场联系人:刘锃; 电话:*。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物以现场踏勘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2.本次转让标的物可能涉及数量上的变化,按照成交实际数量交易,涉及到的资产价值按评估价计算,交易成功后在交易总金额中扣除相应价款。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17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产权交易合同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资产明细表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动态报价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