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WT073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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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WT073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地块

位置

用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年)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固定资产

投资强度

(元/ m2

产业类型

起始价

(万元)

报价

增幅

(万元)

2022WT073

塘厦镇凤凰岗社区

4831.42

工业用地

(M1一类工业用地)

50

1.0≤R≤3.0

30%≤M≤50%

≥24009.5

通信终端

设备制造

760

100

  (一)1.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2.成交后30日内由塘厦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300万元人民币。

  (三)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规字第**04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2年,宗地建设项目在**日前开工,在**日前竣工,地块中的工业项目控制指标需符合国土资发〔2008〕24号文件的要求, (略) 现行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要求。

  (四)地块的建设环保标准须符合《关于塘厦镇凤凰岗工业区控规E04-02地块二请求设定环保控制指标的复函》。

  (五)若竞得人注册地 (略) 塘厦镇,受让地块后须于三个月内在塘厦镇成立具有独立 (略) 开发和使用该地块, (略) 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塘厦镇人民政府监管)。

  (六)宗地权利人在土地使用期限内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必 (略) 塘厦镇人民政府同意,转让后的受让人须履行《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含补充条款)的条款(由塘厦镇人民政府监管)。

  (七 )竞得方须自宗地挂牌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先与塘厦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由塘厦镇人民政府监管), (略) 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竞买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参与竞买,申请人仅可以单独申请;②必须为 (略) “倍增计划”的试点企业;③必须为已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④必须为已被 (略)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但竞买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除外:①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②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略) 塘厦镇人民政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认定)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网”)(http://**)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2年 12 月 19 日 17 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2022年 12 月 8 日 9:00 至2022年 12 月 21 日 9:00 。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价款付款期为30日,即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所有成交价款(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手续后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的时间为准)。除所有成交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022WT073 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等。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0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七、联系方式

  (一) (略) 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 (略) 东城大道268号测绘大厦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二)东莞塘厦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略) 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

  联系人:凡先生 联系电话:*

  (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 (略) 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

  交易中心联系人:谢小姐 联系电话:*

  交易系统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1 月18 日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地块

位置

用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年)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固定资产

投资强度

(元/ m2

产业类型

起始价

(万元)

报价

增幅

(万元)

2022WT073

塘厦镇凤凰岗社区

4831.42

工业用地

(M1一类工业用地)

50

1.0≤R≤3.0

30%≤M≤50%

≥24009.5

通信终端

设备制造

760

100

  (一)1.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2.成交后30日内由塘厦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300万元人民币。

  (三)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规字第**04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2年,宗地建设项目在**日前开工,在**日前竣工,地块中的工业项目控制指标需符合国土资发〔2008〕24号文件的要求, (略) 现行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要求。

  (四)地块的建设环保标准须符合《关于塘厦镇凤凰岗工业区控规E04-02地块二请求设定环保控制指标的复函》。

  (五)若竞得人注册地 (略) 塘厦镇,受让地块后须于三个月内在塘厦镇成立具有独立 (略) 开发和使用该地块, (略) 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塘厦镇人民政府监管)。

  (六)宗地权利人在土地使用期限内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必 (略) 塘厦镇人民政府同意,转让后的受让人须履行《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含补充条款)的条款(由塘厦镇人民政府监管)。

  (七 )竞得方须自宗地挂牌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先与塘厦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由塘厦镇人民政府监管), (略) 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竞买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参与竞买,申请人仅可以单独申请;②必须为 (略) “倍增计划”的试点企业;③必须为已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④必须为已被 (略)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但竞买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除外:①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②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略) 塘厦镇人民政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认定)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网”)(http://**)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2年 12 月 19 日 17 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2022年 12 月 8 日 9:00 至2022年 12 月 21 日 9:00 。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价款付款期为30日,即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所有成交价款(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手续后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的时间为准)。除所有成交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022WT073 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等。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0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七、联系方式

  (一) (略) 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 (略) 东城大道268号测绘大厦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二)东莞塘厦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略) 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

  联系人:凡先生 联系电话:*

  (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 (略) 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

  交易中心联系人:谢小姐 联系电话:*

  交易系统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1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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