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绩自然资规告字[202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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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绩自然资规告字[2022]14号)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绩自然资规告字[2022]14号)
绩自然资规告字[2022]14号2022/11/18

经绩溪县人民政府批准,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22-37 宗地总面积: 32250.68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临溪镇曹渡桥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2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15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24
主要用途: 工业用地 区位 一般建成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工业用地 32250.68 三级
投资强度: 3000万元/公顷 保证金: 581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起始价: 581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日15时00分
宗地编号: 2022-39 宗地总面积: 10061.4平方米 宗地坐落: 徽山大道与徽源路交叉口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2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15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24
主要用途: 工业用地 区位 一般建成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工业用地 10061.40 一级
投资强度: 3000万元/公顷 保证金: 182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起始价: 182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日15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人的资格审查按原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日 至 **日 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日 至 **日 到 绩溪县土地交易中心(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日16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2)室(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三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2-37 号地块:**日08时00分 至 **日15时00分 ;
2022-39 号地块:**日08时00分 至 **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上述地块以净地出让,现状交付。按照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绩政办〔2021〕7号)要求,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能耗标准及其他相关投建要求详见《“标准地”项目投资建设合同》。环保要求应符合项目准入环境标准。
(三)土地开发程度:出让范围内杆管线及地下管网由受让人勘验后妥善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县经开区范围内土地交付条件,由县经开区管委会负责,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应达到“七通一平”,即项目开工前,道路、排水、排污、主供水管道、公共输电线路、通信、宽带通达项目用地围墙外围20米以内。
(四)日照间距、安全距离、消防通道、与周边已建建筑物的退让距离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五)地上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应当符合皖政〔2013〕58号通知(关于印发《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皖国土资〔2012〕92号通知(关于印发《 (略)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规定。
(六)上述地块,受让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七)竞买人须于拍卖(挂牌)会30分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自行打印的资格确认书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纸质报名资料(原件,一式两份)到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八)本次出让地块受让人需在土地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提交规划设计方案文本报审,在合同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在合同约定开工建设后24个月内竣工。竞得人不能按期开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九)本次出让地块的出让价款,不包含受让人依法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
(十)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合同签订后转作土地出让价款并上缴国库;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十一)本次出让地块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现状土地使用条件交付,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十二)本次出让地块位于县经开区范围,受让人在竞得土地后须与县经开区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合同》。
(十三)本公告未尽事宜及地块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陈 静
联系电话:0563-*
开户单位: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绩溪华阳分理处
银行帐号:*31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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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绩自然资规告字[2022]14号)
绩自然资规告字[2022]14号2022/11/18

经绩溪县人民政府批准,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22-37 宗地总面积: 32250.68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临溪镇曹渡桥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2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15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24
主要用途: 工业用地 区位 一般建成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工业用地 32250.68 三级
投资强度: 3000万元/公顷 保证金: 581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起始价: 581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日15时00分
宗地编号: 2022-39 宗地总面积: 10061.4平方米 宗地坐落: 徽山大道与徽源路交叉口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2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15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24
主要用途: 工业用地 区位 一般建成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工业用地 10061.40 一级
投资强度: 3000万元/公顷 保证金: 182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起始价: 182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日15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人的资格审查按原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日 至 **日 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日 至 **日 到 绩溪县土地交易中心(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日16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2)室(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三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2-37 号地块:**日08时00分 至 **日15时00分 ;
2022-39 号地块:**日08时00分 至 **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上述地块以净地出让,现状交付。按照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绩政办〔2021〕7号)要求,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能耗标准及其他相关投建要求详见《“标准地”项目投资建设合同》。环保要求应符合项目准入环境标准。
(三)土地开发程度:出让范围内杆管线及地下管网由受让人勘验后妥善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县经开区范围内土地交付条件,由县经开区管委会负责,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应达到“七通一平”,即项目开工前,道路、排水、排污、主供水管道、公共输电线路、通信、宽带通达项目用地围墙外围20米以内。
(四)日照间距、安全距离、消防通道、与周边已建建筑物的退让距离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五)地上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应当符合皖政〔2013〕58号通知(关于印发《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皖国土资〔2012〕92号通知(关于印发《 (略)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规定。
(六)上述地块,受让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七)竞买人须于拍卖(挂牌)会30分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自行打印的资格确认书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纸质报名资料(原件,一式两份)到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八)本次出让地块受让人需在土地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提交规划设计方案文本报审,在合同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在合同约定开工建设后24个月内竣工。竞得人不能按期开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九)本次出让地块的出让价款,不包含受让人依法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
(十)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合同签订后转作土地出让价款并上缴国库;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十一)本次出让地块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现状土地使用条件交付,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十二)本次出让地块位于县经开区范围,受让人在竞得土地后须与县经开区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合同》。
(十三)本公告未尽事宜及地块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陈 静
联系电话:0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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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 (略) 绩溪华阳分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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