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金川乡查坑村黄杭高铁建设项目遗留弃渣资源产权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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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金川乡查坑村黄杭高铁建设项目遗留弃渣资源产权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HJSGQ2022J009

本转让方(歙县金川乡人民政府)拟公开转让歙县金川乡查坑村黄杭高铁建设项目遗留弃渣资源产权,现委托黄山 (略) 按本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本次公告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歙县金川乡人民政府

2、转让标的简介:弃渣区位于歙县(县城)60°方向平距约45km处,行政区划隶属歙县金川乡管辖,属1:50000顺溪幅(H-50-70-D),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径118°49′44″,北纬30°00′47″。涉及弃渣可利用土石方总量为20.37万m3(32.59万吨)。

本项目按现状公开转让,竞买底价为人民币360.71万元。

注:在竞价前意向竞买方须自行前往实地查看,认真了解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清楚可能存在的实际数量及质量上的差异等各项风险,由此产生的问题与转让方、代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无关。

3、竞买保证金:人民币72万元。

4、履约保证金:人民币72万元,按《资产转让合同》履约无责后,经我单位同意方可退还(不计息)。成交后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二、交易方式:

如报名产生1家合格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成交价格不得低于竞买底价);如报名产生2家或2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采取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价高者得。

三、项目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8时30分前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第2页《关于企业办理CA证书和证书延期的一次性告知书》,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 0559-*(工作日)。竞买人于**日8时30分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报名材料完成报名。本项目网上报名操作联系电话0559-*,网址http://**),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变更。

四、项目竞买底价及每轮加价幅度

项目竞买底价:人民币360.71万元。每轮加价幅度:人民币1万元整或其整倍数。

该竞买底价及加价幅度由歙县金川乡人民政府提供。

五、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砂石生产加工或销售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接受报名,以信用中国http://**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 http://**网站查询为准)。

六、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未委托他人办理该项目业务则无需提供);

3、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4、竞买人需提供有合法面积不少于25亩的弃渣堆放场地,若为租用土地则需提供租赁协议,若为临时使用土地则需提供临时用地批复等材料;

5、切实可行的弃渣(弃土、弃石砂石)堆放、运输、破碎加工或处置方案(含科学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隐患治理完成的同时运输清理完承诺书)。

注:身份证须提交正反两面。

上述材料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扫描件即可。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不真实或缺漏的情况,报名审核将不予通过(请报名人随时关注网上报名审核情况,及时更正提交审核)。

七、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查验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日8时3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指定账户汇入竞买保证金72万元。

收款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开户行及银行账号分别为:

开户行: (略) 歙县支行

保证金账号:**

(二)竞买保证金企业法人必须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的形式划转至我中心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买保证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将在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后查验竞买保证金缴纳情况,符合要求的方可获得竞价资格。

(三)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履约完成后按规定手续予以退还;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八、成交价款的支付及产权交易手续费:????

(一)成交价款的支付:受让方自签订《现场成交确认通知书》后一周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指定账户支付成交价款的60%,余款40%在2023年第一季度内付清。

(二)产权交易手续费

交易双方须于项目成交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歙县物价局批复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支付产权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

成交金额

收费标准

备注

1000万元(含)及以下部分

4﹪

1、采取差额累进法计算。

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的,按皖发改价费函【2020】290号文件执行

1000—5000万元(含)部分

3﹪

5000—10000万元(含)部分

2﹪

10000以上—50000万元(含)部分

1.2﹪

50000万元以上

0.25﹪

九、现场交易时间及地点:**日9时30分在(歙县徽城镇紫阳 (略) 规划展示馆二楼)第一开标室进行交易,请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意向受让方持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逾期未到视为弃权。

十、转让相关要求:

1、意向受让方应在资产转让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资产整体情况,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转让资产的状况及各项税费缴纳情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报名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资产转让范围、数量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相关要求,转让方、代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若拒绝签订《现场成交确认通知书》或违反本公告约定,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成交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合同订立后7日内将交易合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归档,若受让方违反本约定,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受让方在处置过程中要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各项防护措施,所有责任及所有费用自理。如道路路面有毁坏,需自行承担恢复责任,所需费用自理。

4、施工运输便道由受让方负责,同时负责砂石清运后30亩土地的复垦,由转让方设计方案(亩均10000元)由受让方负责,按转让方要求复垦并种植经果林或中药材等。

5、受让方不得在原地破碎加工,非弃渣区不允许开挖破坏,必须在安全隐患治理完成的同时运输清理完。且做好场地平整,路边清扫干净。

6、整个涉及区域内弃渣需在8个月内完成(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7、道路降坡部分由转让方指定开挖区域和深度。

8、受让方须承诺完全接受本公告全部条款,如有违约行为,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由转让方处置。

十一、意向受让方对本公告若有疑问,请在**日前向转让方和黄山 (略) 提出,我公司将在报名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网站答疑变更栏进行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项目考察联系人:歙县金川乡人民政府吴先生

联系电话:0559-*地址:歙县金川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黄山 (略) 方女士

联系电话:0559—*地址:歙县徽城镇紫阳路188号四楼

项目报名联系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余女士

联系电话:0559-* 地址:歙县徽城镇紫阳路19号三楼

附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承诺函

歙县金川乡人民政府?

黄山 (略)

**日

附件:附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承诺函.doc

项目编号:HJSGQ2022J009

本转让方(歙县金川乡人民政府)拟公开转让歙县金川乡查坑村黄杭高铁建设项目遗留弃渣资源产权,现委托黄山 (略) 按本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本次公告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歙县金川乡人民政府

2、转让标的简介:弃渣区位于歙县(县城)60°方向平距约45km处,行政区划隶属歙县金川乡管辖,属1:50000顺溪幅(H-50-70-D),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径118°49′44″,北纬30°00′47″。涉及弃渣可利用土石方总量为20.37万m3(32.59万吨)。

本项目按现状公开转让,竞买底价为人民币360.71万元。

注:在竞价前意向竞买方须自行前往实地查看,认真了解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清楚可能存在的实际数量及质量上的差异等各项风险,由此产生的问题与转让方、代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无关。

3、竞买保证金:人民币72万元。

4、履约保证金:人民币72万元,按《资产转让合同》履约无责后,经我单位同意方可退还(不计息)。成交后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二、交易方式:

如报名产生1家合格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成交价格不得低于竞买底价);如报名产生2家或2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采取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价高者得。

三、项目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8时30分前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第2页《关于企业办理CA证书和证书延期的一次性告知书》,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 0559-*(工作日)。竞买人于**日8时30分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报名材料完成报名。本项目网上报名操作联系电话0559-*,网址http://**),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变更。

四、项目竞买底价及每轮加价幅度

项目竞买底价:人民币360.71万元。每轮加价幅度:人民币1万元整或其整倍数。

该竞买底价及加价幅度由歙县金川乡人民政府提供。

五、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砂石生产加工或销售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接受报名,以信用中国http://**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 http://**网站查询为准)。

六、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未委托他人办理该项目业务则无需提供);

3、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4、竞买人需提供有合法面积不少于25亩的弃渣堆放场地,若为租用土地则需提供租赁协议,若为临时使用土地则需提供临时用地批复等材料;

5、切实可行的弃渣(弃土、弃石砂石)堆放、运输、破碎加工或处置方案(含科学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隐患治理完成的同时运输清理完承诺书)。

注:身份证须提交正反两面。

上述材料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扫描件即可。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不真实或缺漏的情况,报名审核将不予通过(请报名人随时关注网上报名审核情况,及时更正提交审核)。

七、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查验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日8时3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指定账户汇入竞买保证金72万元。

收款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开户行及银行账号分别为:

开户行: (略) 歙县支行

保证金账号:**

(二)竞买保证金企业法人必须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的形式划转至我中心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买保证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将在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后查验竞买保证金缴纳情况,符合要求的方可获得竞价资格。

(三)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履约完成后按规定手续予以退还;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八、成交价款的支付及产权交易手续费:????

(一)成交价款的支付:受让方自签订《现场成交确认通知书》后一周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指定账户支付成交价款的60%,余款40%在2023年第一季度内付清。

(二)产权交易手续费

交易双方须于项目成交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歙县物价局批复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支付产权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

成交金额

收费标准

备注

1000万元(含)及以下部分

4﹪

1、采取差额累进法计算。

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的,按皖发改价费函【2020】290号文件执行

1000—5000万元(含)部分

3﹪

5000—10000万元(含)部分

2﹪

10000以上—50000万元(含)部分

1.2﹪

50000万元以上

0.25﹪

九、现场交易时间及地点:**日9时30分在(歙县徽城镇紫阳 (略) 规划展示馆二楼)第一开标室进行交易,请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意向受让方持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逾期未到视为弃权。

十、转让相关要求:

1、意向受让方应在资产转让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资产整体情况,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转让资产的状况及各项税费缴纳情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报名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资产转让范围、数量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相关要求,转让方、代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若拒绝签订《现场成交确认通知书》或违反本公告约定,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成交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合同订立后7日内将交易合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归档,若受让方违反本约定,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受让方在处置过程中要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各项防护措施,所有责任及所有费用自理。如道路路面有毁坏,需自行承担恢复责任,所需费用自理。

4、施工运输便道由受让方负责,同时负责砂石清运后30亩土地的复垦,由转让方设计方案(亩均10000元)由受让方负责,按转让方要求复垦并种植经果林或中药材等。

5、受让方不得在原地破碎加工,非弃渣区不允许开挖破坏,必须在安全隐患治理完成的同时运输清理完。且做好场地平整,路边清扫干净。

6、整个涉及区域内弃渣需在8个月内完成(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7、道路降坡部分由转让方指定开挖区域和深度。

8、受让方须承诺完全接受本公告全部条款,如有违约行为,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由转让方处置。

十一、意向受让方对本公告若有疑问,请在**日前向转让方和黄山 (略) 提出,我公司将在报名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网站答疑变更栏进行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项目考察联系人:歙县金川乡人民政府吴先生

联系电话:0559-*地址:歙县金川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黄山 (略) 方女士

联系电话:0559—*地址:歙县徽城镇紫阳路188号四楼

项目报名联系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余女士

联系电话:0559-* 地址:歙县徽城镇紫阳路19号三楼

附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承诺函

歙县金川乡人民政府?

黄山 (略)

**日

附件:附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承诺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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