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拍卖)淄博津昌助燃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第一次拍卖)淄博津昌助燃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

淄博津昌 (略)

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价公告

(略) (略) 于**日作出(2021)鲁03破申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淄博津昌 (略) (以下简称“津昌公司”)的破产重整,并于同日指定管理人。

管理人定于**日10 时至**日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上公开竞价选定重整投资人,现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

本次竞价的标的为:淄博津昌 (略) 重整投资人资格,以报价最高者获得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价成功后,以报价最高竞价人确定为重整意向投资人,竞价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在收到《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书》后10日内应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配合管理人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待《重整计划草案》经津昌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 (略) 裁定批准,重整投资人按照批准通过的《重整计划》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二、竞价方式

1、本次拍卖采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2、 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

起拍价:4000万元,保证金:5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及其整数倍。

3、意向投资人充分知悉并接受竞价成功后需按照不低于成交金额参与制定重整计划、支付重整偿债资金。

4、为避免竞价成功后发生竞买人悔拍等情况,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本次竞价活动设置意向投资人竞价资格前置审核程序。意向投资人取得《竞价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与本次竞价活动。如末提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并经管理人资格审查,而直接参与竞价的,则竞价行为无效。无效竟价人的竞价行为不影响其他竞价人的竞价结果。

三、津昌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登记信息

津昌公司成立于**日,经营期限至**日,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登记机关为 (略) 场监督管理局,工商登记法定代表人为邓少年,企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醛溶液(37%)的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聚*氧基二*醚的生产、销售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燃油助剂、溶剂油、净味溶剂(以上三项不含危险、监控及易制毒化学品)、二氧基二*醚醋酸酯(DMA)、柴油含氧组分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最新工商登记信息显示,津昌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元)

实缴注册资本(元)

认缴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冯军梅

22,000,000

22,000,000

55%

货币

刘涛

10,000,000

10,000,000

25%

货币

王策

8,000,000

8,000,000

20%

货币

合计

40,000,000

40,000,000

100%

货币

3、津昌公司重整价值

津昌公司50万吨/年清洁能源项目(一期), (略) 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分子助剂园区,该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并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企业拥有多项实用新型专利及发明专利。

其产品聚*氧基二*醚,是国际上公认的降低油耗和减少烟气排放的新型含氧环保柴油调合组份。其主要用途是直接添加到柴油中,能促进柴油彻底燃烧,减少车辆尾气中固体颗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有害成分的排放,减轻车辆尾气对大气的污染,改善柴油在发动机中的燃烧质量,提高热效率。该产品是从非石油途径开发出来的液体燃料,对于改善我国目前贫油现状意义重大,在高山机械或军工制造领域推广具有战略意义,发展前景广阔。

同时,该产品具有超越芳烃的溶解能力,低毒环保,油水两亲,可广泛用作清洗剂、稀释剂、萃取剂、增溶剂、乳化剂等,可逐步替代现有溶剂油、苯、二*苯等,现已在油漆、胶水、轮胎及防水行业推广使用,公众接受程度非常高, (略) 场广阔。

4、津昌公司资产情况

根据天昊国际房地产土地 (略) 出具的天昊资评报字【2022】第0109号《资产评估报告》,津昌公司资产评估价值为 39,925,522.20元。主要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1)土地使用权(有证)一宗, (略) 高新区北岭北路以北,宝山路东侧,面积28555平方米,评估价值11,225,615.00元;该宗土地已抵押给相关债权人。

(2)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均无证),评估价值9,526,002.37元;

(3)机器设备(含电子设备、车辆等)评估价值17,140,595.47元;

(4)对外债权评估价值1,820,722.63元。

5、津昌公司负债情况

(1)截至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管理人共接收债权申报46笔,申报总额为229,446,953.94元。 (略) (略) 裁定确认35笔,确认债权金额为145,659,399.09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4笔,确认金额为25,904,926.44元;税款债权1笔,确认金额为1,951,717.27元;普通债权30笔,确认金额为117,802,755.38元。另有职工债权1笔,确认金额为465,816.02元。

(2)截至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津昌公司尚有暂不确认债权4笔,申报金额为15,714,566.33元,管理人未予确认债权7笔,申报金额为50,281,847.14元。上述债权尚未再次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管理人将在后续重整计划草案中提存相应的分配额。

(3)截至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津昌公司账面记载单但尚未申报的债权金额为2,592,987.7元,管理人将在后续重整计划草案中提存相应的分配额并作出可能清偿的安排。

四、意向投资人报名参拍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为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或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企业应具有完备的组织结构及企业管理体系,不存在经营异常行为。应当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与经营管理能力进行重整投资,具备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2、意向投资人在参与竞价 (略) 高新区相关行政单位了解相应的准入条件及政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价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意向投资人须在缴纳保证金后3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有关报名材料(具体见本条第四款),管理人收到报名材料后3日内进行审核,经管理人审查确认具有报名资格的,管理人将向意向投资人出具《竞价资格确认书》,并书面通知拍卖平台后,方可进行尽职调查及参与竞价,具体审核要求请在提交报名材料时咨询管理人。

未取得《竞价资格确认书》的,管理人将不予配合尽调等事项,拍卖平台将不予确认竞拍资格。因无法参与竞拍导致的资金占用等成本,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4、意向投资人报名前应当向管理人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意向投资人需提交的材料:

① 破产重整意向投资人报名登记表、重整意向投资承诺书(附件1、2);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3,须加盖企业公章);

③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等,如为联合投资者,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分别介绍,并对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予以说明);

④意向 (略) 章程复印件,及根据章程规定,其股东会、董事会或有权机关作出 (略) 重整投资人招募的决议文件原件;

⑤意向投资人相关资金实力证明等履约能力证明;

⑥ 载明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4,须加盖公章);

⑦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报名需提供原件备查);

⑧保密承诺函(附件5)。

(2)自然人意向投资人需提交的材料:

①破产重整意向投资人报名登记表、重整意向投资承诺书(附件1、2);

② 意向投资人简介(如为联合投资者,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分别介绍,并对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予以说明);

③ 意向投资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本人签字捺印);

④ 意向投资人征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⑤ 载明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4,须委托人签字捺印);

⑥ 保密承诺函(附件5)。

(3)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联合参与本次招募活动的,需提交相应的合作协议书,且各投资人均须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

5、本次竞价以报名时实名注册的网拍平台账号所有人为竞价人。竞价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时一并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委托手续,书面委托手续审核办理完毕后,管理人在开拍前及时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平台。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价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确认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网拍平台账号实名注册人)。上述委托手续必须在**日前(本次开拍前三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审查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价成功且款项付清后,须由竞价人与委托代理人共同到管理人处办理相关成交手续。

6、本次竞价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投资人作为联合体参与竞价。联合体中所有投资者均应符合上述条件。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

五、咨询看样及尽职调查

1、本公告及须知所述内容,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的,须按照本公告中有关咨询看样及尽职调查的规定进行。

2、咨询看样及尽职调查期限为2022 年9月14日前,意向投资人请提前联系管理人(联系人:王经理,电话:*、徐经理,电话:*)。

3、意向投资人在中拍平台报名并缴纳保证金之日起3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见本公告附件),经管理人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由管理人向意向投资人出具《竞价资格确认书》,配合意向投资人在合理期限内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投资者自行承担,并对尽调结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4、本公告中资 (略) 资产评估报告,如描述与实物不一致,以实物为准。意向投资人需实地 (略) 和相关资质情况,未进行 (略) 状况已经完全了解, (略) 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5、对于从管理人处获得, (略) 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信息,意向投资人应遵守保密义务,合理使用信息,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外,不得另作他用,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如违反保密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并取消其参与重整投资人的竞价资格。

六、保证金的支付及退还

1、意向投资人报名缴纳保证金后,须按照本公告规定,自缴纳保证金之日起3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见本公告附件)管理人收到报名材料起3日内进行资格审查,未获得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向拍卖平台通知,拍卖平台收到管理人通知后2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

2、拍卖平台确认意向投资人参拍资格的,会对意向投资人支付的保证金进行锁定,竞价结束后未能竞价成功的保证金自动退还,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3、竞价成功后,网拍平台系统会生成一笔另需支付的软件服务费(竞价成交总额的0.5%),竞价成功人应在竞价成功后3日内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确保保证金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如《重整计划草案》未通过或无法执行,已缴纳的软件服务费无法退还。

4、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悔拍、逾期未支付平台服务费导致管理人无法接收保证金、或以其他方式拒绝履行重整投资人义务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可以重新网拍平台竞价。重新竞价时,该意向投资人不得再次参加竞价。

竞价人逾期不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拟定并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视为悔拍。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管理人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及凭证,请意向投资人自行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关于股权办理登记过户、实物交付的条件和税费承担等情况。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税费,由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

八、标的公司股权及对应资产的交付

重整投资人所获股权及对应的资产按现状交付,如有欠缴的相关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已经取得的资质、行政许可、相关批复的效力、维持及使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主管部门可能发生的相应要求,竞买人应自行评估判断和处理。

九、重整资金支付方式及重整计划草案的制作

1、竞价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在收到《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书》后10日内应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重整资金、重整资金支付方式及期限、重整经营方案等内容。若竞价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未能按期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管理人有权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

2、重整投资人确定后,管理人将按本竞价公告及书面重整投资协议为基础,制作重整 (略) 债权人会议表决。如债权人会议部分债权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将征求重整投资人和其他债权组意见并征得同意后对相关事项做进一步修改,将修改后的重整计划草案再次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如最终债权人会议未通 (略) 未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 (略) 裁定终止重 (略) 破产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重整投资人退还所缴的全部保证金及重整资金(不计息)。

3、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后,重整投资人应当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执行,在重整计划草案规定期限内将重整偿债资金支付至管理人账户(户名:淄博津昌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 (略) 人民路支行,账号:*169)。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公告》《竞价须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联系方式:王经理,*

山东拍 (略) 咨询电话:0531-*

拍卖平台联系方式: 400-898-5988

淄博津昌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六日


淄博津昌 (略)

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价公告

(略) (略) 于**日作出(2021)鲁03破申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淄博津昌 (略) (以下简称“津昌公司”)的破产重整,并于同日指定管理人。

管理人定于**日10 时至**日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上公开竞价选定重整投资人,现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

本次竞价的标的为:淄博津昌 (略) 重整投资人资格,以报价最高者获得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价成功后,以报价最高竞价人确定为重整意向投资人,竞价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在收到《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书》后10日内应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配合管理人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待《重整计划草案》经津昌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 (略) 裁定批准,重整投资人按照批准通过的《重整计划》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二、竞价方式

1、本次拍卖采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2、 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

起拍价:4000万元,保证金:5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及其整数倍。

3、意向投资人充分知悉并接受竞价成功后需按照不低于成交金额参与制定重整计划、支付重整偿债资金。

4、为避免竞价成功后发生竞买人悔拍等情况,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本次竞价活动设置意向投资人竞价资格前置审核程序。意向投资人取得《竞价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与本次竞价活动。如末提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并经管理人资格审查,而直接参与竞价的,则竞价行为无效。无效竟价人的竞价行为不影响其他竞价人的竞价结果。

三、津昌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登记信息

津昌公司成立于**日,经营期限至**日,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登记机关为 (略) 场监督管理局,工商登记法定代表人为邓少年,企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醛溶液(37%)的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聚*氧基二*醚的生产、销售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燃油助剂、溶剂油、净味溶剂(以上三项不含危险、监控及易制毒化学品)、二氧基二*醚醋酸酯(DMA)、柴油含氧组分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最新工商登记信息显示,津昌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元)

实缴注册资本(元)

认缴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冯军梅

22,000,000

22,000,000

55%

货币

刘涛

10,000,000

10,000,000

25%

货币

王策

8,000,000

8,000,000

20%

货币

合计

40,000,000

40,000,000

100%

货币

3、津昌公司重整价值

津昌公司50万吨/年清洁能源项目(一期), (略) 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分子助剂园区,该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并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企业拥有多项实用新型专利及发明专利。

其产品聚*氧基二*醚,是国际上公认的降低油耗和减少烟气排放的新型含氧环保柴油调合组份。其主要用途是直接添加到柴油中,能促进柴油彻底燃烧,减少车辆尾气中固体颗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有害成分的排放,减轻车辆尾气对大气的污染,改善柴油在发动机中的燃烧质量,提高热效率。该产品是从非石油途径开发出来的液体燃料,对于改善我国目前贫油现状意义重大,在高山机械或军工制造领域推广具有战略意义,发展前景广阔。

同时,该产品具有超越芳烃的溶解能力,低毒环保,油水两亲,可广泛用作清洗剂、稀释剂、萃取剂、增溶剂、乳化剂等,可逐步替代现有溶剂油、苯、二*苯等,现已在油漆、胶水、轮胎及防水行业推广使用,公众接受程度非常高, (略) 场广阔。

4、津昌公司资产情况

根据天昊国际房地产土地 (略) 出具的天昊资评报字【2022】第0109号《资产评估报告》,津昌公司资产评估价值为 39,925,522.20元。主要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1)土地使用权(有证)一宗, (略) 高新区北岭北路以北,宝山路东侧,面积28555平方米,评估价值11,225,615.00元;该宗土地已抵押给相关债权人。

(2)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均无证),评估价值9,526,002.37元;

(3)机器设备(含电子设备、车辆等)评估价值17,140,595.47元;

(4)对外债权评估价值1,820,722.63元。

5、津昌公司负债情况

(1)截至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管理人共接收债权申报46笔,申报总额为229,446,953.94元。 (略) (略) 裁定确认35笔,确认债权金额为145,659,399.09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4笔,确认金额为25,904,926.44元;税款债权1笔,确认金额为1,951,717.27元;普通债权30笔,确认金额为117,802,755.38元。另有职工债权1笔,确认金额为465,816.02元。

(2)截至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津昌公司尚有暂不确认债权4笔,申报金额为15,714,566.33元,管理人未予确认债权7笔,申报金额为50,281,847.14元。上述债权尚未再次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管理人将在后续重整计划草案中提存相应的分配额。

(3)截至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津昌公司账面记载单但尚未申报的债权金额为2,592,987.7元,管理人将在后续重整计划草案中提存相应的分配额并作出可能清偿的安排。

四、意向投资人报名参拍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为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或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企业应具有完备的组织结构及企业管理体系,不存在经营异常行为。应当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与经营管理能力进行重整投资,具备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2、意向投资人在参与竞价 (略) 高新区相关行政单位了解相应的准入条件及政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价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意向投资人须在缴纳保证金后3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有关报名材料(具体见本条第四款),管理人收到报名材料后3日内进行审核,经管理人审查确认具有报名资格的,管理人将向意向投资人出具《竞价资格确认书》,并书面通知拍卖平台后,方可进行尽职调查及参与竞价,具体审核要求请在提交报名材料时咨询管理人。

未取得《竞价资格确认书》的,管理人将不予配合尽调等事项,拍卖平台将不予确认竞拍资格。因无法参与竞拍导致的资金占用等成本,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4、意向投资人报名前应当向管理人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意向投资人需提交的材料:

① 破产重整意向投资人报名登记表、重整意向投资承诺书(附件1、2);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3,须加盖企业公章);

③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等,如为联合投资者,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分别介绍,并对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予以说明);

④意向 (略) 章程复印件,及根据章程规定,其股东会、董事会或有权机关作出 (略) 重整投资人招募的决议文件原件;

⑤意向投资人相关资金实力证明等履约能力证明;

⑥ 载明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4,须加盖公章);

⑦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报名需提供原件备查);

⑧保密承诺函(附件5)。

(2)自然人意向投资人需提交的材料:

①破产重整意向投资人报名登记表、重整意向投资承诺书(附件1、2);

② 意向投资人简介(如为联合投资者,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分别介绍,并对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予以说明);

③ 意向投资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本人签字捺印);

④ 意向投资人征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⑤ 载明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4,须委托人签字捺印);

⑥ 保密承诺函(附件5)。

(3)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联合参与本次招募活动的,需提交相应的合作协议书,且各投资人均须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

5、本次竞价以报名时实名注册的网拍平台账号所有人为竞价人。竞价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时一并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委托手续,书面委托手续审核办理完毕后,管理人在开拍前及时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平台。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价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确认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网拍平台账号实名注册人)。上述委托手续必须在**日前(本次开拍前三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审查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价成功且款项付清后,须由竞价人与委托代理人共同到管理人处办理相关成交手续。

6、本次竞价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投资人作为联合体参与竞价。联合体中所有投资者均应符合上述条件。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

五、咨询看样及尽职调查

1、本公告及须知所述内容,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的,须按照本公告中有关咨询看样及尽职调查的规定进行。

2、咨询看样及尽职调查期限为2022 年9月14日前,意向投资人请提前联系管理人(联系人:王经理,电话:*、徐经理,电话:*)。

3、意向投资人在中拍平台报名并缴纳保证金之日起3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见本公告附件),经管理人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由管理人向意向投资人出具《竞价资格确认书》,配合意向投资人在合理期限内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投资者自行承担,并对尽调结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4、本公告中资 (略) 资产评估报告,如描述与实物不一致,以实物为准。意向投资人需实地 (略) 和相关资质情况,未进行 (略) 状况已经完全了解, (略) 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5、对于从管理人处获得, (略) 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信息,意向投资人应遵守保密义务,合理使用信息,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外,不得另作他用,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如违反保密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并取消其参与重整投资人的竞价资格。

六、保证金的支付及退还

1、意向投资人报名缴纳保证金后,须按照本公告规定,自缴纳保证金之日起3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见本公告附件)管理人收到报名材料起3日内进行资格审查,未获得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向拍卖平台通知,拍卖平台收到管理人通知后2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

2、拍卖平台确认意向投资人参拍资格的,会对意向投资人支付的保证金进行锁定,竞价结束后未能竞价成功的保证金自动退还,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3、竞价成功后,网拍平台系统会生成一笔另需支付的软件服务费(竞价成交总额的0.5%),竞价成功人应在竞价成功后3日内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确保保证金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如《重整计划草案》未通过或无法执行,已缴纳的软件服务费无法退还。

4、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悔拍、逾期未支付平台服务费导致管理人无法接收保证金、或以其他方式拒绝履行重整投资人义务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可以重新网拍平台竞价。重新竞价时,该意向投资人不得再次参加竞价。

竞价人逾期不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拟定并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视为悔拍。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管理人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及凭证,请意向投资人自行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关于股权办理登记过户、实物交付的条件和税费承担等情况。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税费,由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

八、标的公司股权及对应资产的交付

重整投资人所获股权及对应的资产按现状交付,如有欠缴的相关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已经取得的资质、行政许可、相关批复的效力、维持及使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主管部门可能发生的相应要求,竞买人应自行评估判断和处理。

九、重整资金支付方式及重整计划草案的制作

1、竞价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在收到《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书》后10日内应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重整资金、重整资金支付方式及期限、重整经营方案等内容。若竞价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未能按期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管理人有权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

2、重整投资人确定后,管理人将按本竞价公告及书面重整投资协议为基础,制作重整 (略) 债权人会议表决。如债权人会议部分债权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将征求重整投资人和其他债权组意见并征得同意后对相关事项做进一步修改,将修改后的重整计划草案再次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如最终债权人会议未通 (略) 未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 (略) 裁定终止重 (略) 破产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重整投资人退还所缴的全部保证金及重整资金(不计息)。

3、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后,重整投资人应当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执行,在重整计划草案规定期限内将重整偿债资金支付至管理人账户(户名:淄博津昌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 (略) 人民路支行,账号:*169)。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公告》《竞价须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联系方式:王经理,*

山东拍 (略) 咨询电话:0531-*

拍卖平台联系方式: 400-898-5988

淄博津昌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六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