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营街道办事处麦竜村委会小麦竜村民小组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
大营街道办事处麦竜村委会小麦竜村民小组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
调查情况表 | ||
标的名称 | 富民县大营街道办事处麦竜村委会小麦竜村民小组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 | |
执行案号 | (2022)云0124执恢14号 | |
标的所有人、共有人 | 昆明**有限公司 | |
房产证号、 共有权证号 | 富国用(2014)第032号 | |
评估鉴定基准日 | **日 | |
标的物现状 | 土地性质 | 出让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是否已腾空 | 已腾空 | |
租赁情况 | 无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略) 富 (略) |
抵押 | \ | |
拍卖成交后提供的文书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标的物信息 | 面积 | 22693.5平方米 |
评估总价 | *.00元 | |
其他介绍 | 标的物具体境况以竞买人实际看样为准。 | |
备注 | 注:1、富民县大营街道办事处麦竜村委会小麦竜村 (略) 递交书面材料及本村抽水垫付费用收据, (略) 拍卖资产时解决好村上供水问题,本院待富民县大营街道办事处麦竜村委会小麦竜村民小组统一意见后再行拍卖,**日村民小组以会议纪要形式并由村组长、村民代表、党员20人签名表达村组意见,即要求把原农药厂抽水房、设备、水井及周围土地由村组使用管理,并每年补偿抽水费用七万至七万二千元,买受人成交后自行解决与村组之间用水问题。2、富国用(2014)第032号土地上现共有13幢建筑物及多项附属设施,其中:①5幢房屋(8#、9#、11#、12#、13#)已办理产权登记, (略) 所有;②其余8幢建筑物(1#、2#、3#、4#、5#、6#、7#、10#)未办理产权登记。后续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房屋,如遇国家征收,可能存在不能得到相应补偿的风险;再次,由于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可能面临被相关部门强制拆除的风险。3、标的物是否有户籍,请自行落实,法院不负责户口的查询,视为瑕疵,本院不为此瑕疵承担责任。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视为瑕疵,本院不为此瑕疵承担责任。5、标的物以实地勘察为准,一切未知状况视为瑕疵,本院不为此瑕疵承担责任。6、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在拍卖成交之前由被执行人承担,在拍卖成交之后由买受人承担。成交后的税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本标的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拍卖成交后在拍卖款中扣除。) |
开拍时间:**日10时至**日10时止(延时除外)
起拍价:*.22元,保证金:*.00元,增价幅度:70000.00元
拍卖平台:淘宝网
处置单位: (略) 富 (略)
辅拍机构: (略)
咨询电话:*(周女士)
调查情况表 | ||
标的名称 | 富民县大营街道办事处麦竜村委会小麦竜村民小组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 | |
执行案号 | (2022)云0124执恢14号 | |
标的所有人、共有人 | 昆明**有限公司 | |
房产证号、 共有权证号 | 富国用(2014)第032号 | |
评估鉴定基准日 | **日 | |
标的物现状 | 土地性质 | 出让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是否已腾空 | 已腾空 | |
租赁情况 | 无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略) 富 (略) |
抵押 | \ | |
拍卖成交后提供的文书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标的物信息 | 面积 | 22693.5平方米 |
评估总价 | *.00元 | |
其他介绍 | 标的物具体境况以竞买人实际看样为准。 | |
备注 | 注:1、富民县大营街道办事处麦竜村委会小麦竜村 (略) 递交书面材料及本村抽水垫付费用收据, (略) 拍卖资产时解决好村上供水问题,本院待富民县大营街道办事处麦竜村委会小麦竜村民小组统一意见后再行拍卖,**日村民小组以会议纪要形式并由村组长、村民代表、党员20人签名表达村组意见,即要求把原农药厂抽水房、设备、水井及周围土地由村组使用管理,并每年补偿抽水费用七万至七万二千元,买受人成交后自行解决与村组之间用水问题。2、富国用(2014)第032号土地上现共有13幢建筑物及多项附属设施,其中:①5幢房屋(8#、9#、11#、12#、13#)已办理产权登记, (略) 所有;②其余8幢建筑物(1#、2#、3#、4#、5#、6#、7#、10#)未办理产权登记。后续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房屋,如遇国家征收,可能存在不能得到相应补偿的风险;再次,由于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可能面临被相关部门强制拆除的风险。3、标的物是否有户籍,请自行落实,法院不负责户口的查询,视为瑕疵,本院不为此瑕疵承担责任。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视为瑕疵,本院不为此瑕疵承担责任。5、标的物以实地勘察为准,一切未知状况视为瑕疵,本院不为此瑕疵承担责任。6、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在拍卖成交之前由被执行人承担,在拍卖成交之后由买受人承担。成交后的税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本标的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拍卖成交后在拍卖款中扣除。) |
开拍时间:**日10时至**日10时止(延时除外)
起拍价:*.22元,保证金:*.00元,增价幅度:70000.00元
拍卖平台:淘宝网
处置单位: (略) 富 (略)
辅拍机构: (略)
咨询电话:*(周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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