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新元创兴工程项目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受让人预征集公告
镇安新元创兴工程项目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受让人预征集公告
安康铁路新 (略) (略) ——镇安新元 (略) 100%股权,在国家认定的产权交易所(简称:交易所)进行公开转让,为确保转让工作顺利推进,经研究现对意向受让人开展预征集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镇安新元 (略) 是安康铁路新 (略) 为实施镇安铁路土地综合开发项目而 (略) ,注册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镇安新元 (略)
纳税人识别号:*MABRN8CR60
法定代表人:唐波
注册资本:328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略)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新城社区火车 (略) 1楼101室。
镇安铁路土地综合开发项目位于镇安县永乐街道办新城社区,镇安火车站南侧,项目占地25998.57㎡(38.99亩),土地证号为陕(2017)镇安县不动产权第*号。根据《镇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设定陕(2022)镇安县不动产权第688号和691号两宗土地性质及规划条件的通知》(镇自然规划发〔2022〕10号)规划容积率6.2,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
(略) 100%股权进行公开转让。
二、意向受让人预征集有关事项和要求
1.意向受让人资格
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⑵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具备一次性支付股权交易全部价款的能力和后期开发的资金保障。
⑶ (略) 场运营管理机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竞商。
2.预征集规则
⑴本次股权转让预征集工作作为交易所场外的意向受让方摸底及受让能力调查环节。
⑵预征集公告发出后,意向受让方需在收到资格预审确认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按照交易所挂牌底价12985万元向我方指定账户预交验资金进行监管,作为意向受让方具备受让能力和资格的证明。
⑶本次股权转让采取交易所场外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结算转让价款的结算方式。待交易所完成受让资格确认后,我方将监管的验资金的30%以支票背书等方式向交易所支付受让方需缴纳的交易所交易保证金。如意向受让人只有一家、符合交易所协议成交条件,则交易所将保证金划转为我方应收交易价款的一部分,验资金的剩余70%余款作为我方应收取的剩余转让交易价款。同时意向受让方与我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完成股权转让交易。
⑷若有多家意向受让方报名且经产权交易所确认资格,将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竞价超出挂牌底价部分由受让方向我方补足缴纳后,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完成交易。
(5)如意向受让方未能竞价成功,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在3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所和我方将保证金及剩余验资金全额予以返还。
(6)以上意向受让人资格及预征集规则,将在交易所正式披露公告中予以公示。
三、报名及资格预审确认程序
1.报名时间:**日-**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登录国铁招商平台(http://**)进行线上注册报名,招商人对申请人资格进行线上初审。
3.初审通过后,请意向受让人于**日上午8:30(北京时间),携带资格预审报名表(见附表,加盖公章)及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及开发业绩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并请携带原件备查) (略) 碑林区友谊东路33号(陕西 (略) , (略) 院内老调度楼11楼)递交资格预审文件。
4.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不予接收。
5.资格预审通过并收到确认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意向受让人需将验资金转入指定账户:
户 名:安康铁路新 (略)
银行账户:安康建行江北支行
开户银行:*00369
6.联系方式
招商人:陕西 (略)
联系人:余小森
电 话:*
地 址: (略) 友谊东路33号
附件:资格预审报名表
招商项目名称 | |||
竞商人名称 | |||
竞商人地址 | |||
竞商联系人 | 竞商联系人手机 | ||
竞商人传真 | 竞商人电子邮箱 |
**日
安康铁路新 (略) (略) ——镇安新元 (略) 100%股权,在国家认定的产权交易所(简称:交易所)进行公开转让,为确保转让工作顺利推进,经研究现对意向受让人开展预征集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镇安新元 (略) 是安康铁路新 (略) 为实施镇安铁路土地综合开发项目而 (略) ,注册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镇安新元 (略)
纳税人识别号:*MABRN8CR60
法定代表人:唐波
注册资本:328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略)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新城社区火车 (略) 1楼101室。
镇安铁路土地综合开发项目位于镇安县永乐街道办新城社区,镇安火车站南侧,项目占地25998.57㎡(38.99亩),土地证号为陕(2017)镇安县不动产权第*号。根据《镇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设定陕(2022)镇安县不动产权第688号和691号两宗土地性质及规划条件的通知》(镇自然规划发〔2022〕10号)规划容积率6.2,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
(略) 100%股权进行公开转让。
二、意向受让人预征集有关事项和要求
1.意向受让人资格
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⑵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具备一次性支付股权交易全部价款的能力和后期开发的资金保障。
⑶ (略) 场运营管理机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竞商。
2.预征集规则
⑴本次股权转让预征集工作作为交易所场外的意向受让方摸底及受让能力调查环节。
⑵预征集公告发出后,意向受让方需在收到资格预审确认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按照交易所挂牌底价12985万元向我方指定账户预交验资金进行监管,作为意向受让方具备受让能力和资格的证明。
⑶本次股权转让采取交易所场外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结算转让价款的结算方式。待交易所完成受让资格确认后,我方将监管的验资金的30%以支票背书等方式向交易所支付受让方需缴纳的交易所交易保证金。如意向受让人只有一家、符合交易所协议成交条件,则交易所将保证金划转为我方应收交易价款的一部分,验资金的剩余70%余款作为我方应收取的剩余转让交易价款。同时意向受让方与我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完成股权转让交易。
⑷若有多家意向受让方报名且经产权交易所确认资格,将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竞价超出挂牌底价部分由受让方向我方补足缴纳后,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完成交易。
(5)如意向受让方未能竞价成功,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在3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所和我方将保证金及剩余验资金全额予以返还。
(6)以上意向受让人资格及预征集规则,将在交易所正式披露公告中予以公示。
三、报名及资格预审确认程序
1.报名时间:**日-**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登录国铁招商平台(http://**)进行线上注册报名,招商人对申请人资格进行线上初审。
3.初审通过后,请意向受让人于**日上午8:30(北京时间),携带资格预审报名表(见附表,加盖公章)及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及开发业绩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并请携带原件备查) (略) 碑林区友谊东路33号(陕西 (略) , (略) 院内老调度楼11楼)递交资格预审文件。
4.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不予接收。
5.资格预审通过并收到确认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意向受让人需将验资金转入指定账户:
户 名:安康铁路新 (略)
银行账户:安康建行江北支行
开户银行:*00369
6.联系方式
招商人:陕西 (略)
联系人:余小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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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略) 友谊东路33号
附件:资格预审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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