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城市重建有限公司关于2023-2024年度厂房拆除资产拍卖服务商采购的招标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城市重建有限公司关于2023-2024年度厂房拆除资产拍卖服务商采购的招标公告
2023-2024年度厂房拆除资产拍卖服务商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苏州 (略) (略) (采购单位)对其所需的2023-2024年度厂房拆除资产拍卖服务商项目(项目名称)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YQCSCJ2022-GQ-G-009
二、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厂房拆除资产拍卖服务商采购。
2、服务期限:二年,预计开始时间**日(具体开始时间以*方通知为准)。
3、服务范围:厂房拆除资产及自有资产拍卖服务
4、中标单位数量:
本项目确定4家服务定点供应商。排名名次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如出现有评标总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得分较高者优先排名,如果投标报价得分也相同的,则由公证机构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优先排名次序。排名在前4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本次招标原则上确定4家拍卖定点服务商,若参加投标的少于6家(至少3家),则按投标单位数量-2家确定中标单位。
5、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投标单位根据《 (略) (略) 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的佣金收费标准为基准报折扣率(详见下文)。折扣率<1的为有效投标报价。
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按照下列比例及中标折扣率向买受人收取佣金:
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
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
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
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
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A、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特殊条件:
(1)具有政府部门核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和地点:
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日
提疑截止时间: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日16:30前通过“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提出。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应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园区采购系统、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
4、招标(采购)文件的获取: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 “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5、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使用指南:
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处理:
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时工)、0512-*(盛工)、*(谢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下,可能需办理使用CA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
7、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制作及递交
(1)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
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电子响应制作工具客户端操作手册。
(2)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与递交: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按制作工具指引在投标(响应)文件封面上进行电子签章,最后生成*.jstf后缀的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加密生成过程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设计的对投标(响应)文件的可靠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响应中,按制作工具指引加密生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操作是供应商对整个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和内容确认,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即代表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的每一页内容均进行了签署盖章,供应商除对投标(响应)文件封面进行电子签章外,不再需要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其它签署和盖章,评审中也不能因投标(响应)文件缺少其它签署和盖章被认定为无效。
供应商应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响应文件”中选择已制作好的“加密投标(响应)文件”进行上传,上传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以收到系统提示的上传成功回执为准。未按要求成功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备注:如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时,上述投标(响应)文件制作过程中涉及的电子营业执照操作步骤可使用CA证书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中的CA证书 (略) 场监管局的电子营业执照签章均为有效签名章。
8、开标、评标
(1)开标时,供应商不须至开标现场参与开评标活动;
(2)澄清
本项目采用线上澄清
线上澄清时,供应商代表可使用自行携带的笔记本电脑或使用交易中心专用电脑进行线上澄清,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澄清答复中填写澄清确认资料,并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签章后提交。
9、技术支持
(1)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客服电话:*;
电话:0512-*;
手机:*;
(2)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电话:0512-*;
手机:*。
五、开标信息: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形式制作并递交,不再接收纸质文件(除招标文件要求开标时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情况外)。成交后,成交单位提供一份纸质投标(响应)文件。
2、开标时间:**日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 (略) 场大厦2楼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苏州 (略) (略)
联系人:饶琴电话:0512-*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58号新能大厦9楼合约采购部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询问:可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采购执行交易平台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5、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质疑递交地点:苏州 (略) (略)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58号新能大厦9楼)
7、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8、针对疫情期间,投标须知:响应单位到场代表身体健康且体温不得高于37.2℃,并须持苏康码绿码、大数据通信行程卡绿卡、佩戴口罩,仅限一名代理人到场。
进入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人员需满足关于疫情期间参加交易的进场要求,具体请关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通知,以最新通知为准!通知情况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作动态-关于疫情期间参加交易的提示。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并做好进场准备。
响应单位应预留足够时间排队进场,否则如因预留时间不足或无绿码或生病等原因不能进入开标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所有入场人员均须现场测量体温、查看苏康码绿码、检查口罩防护情况并做喷洒消毒后方可进场。
其他事宜按政府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苏州 (略) (略)
**日
2023-2024年度厂房拆除资产拍卖服务商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苏州 (略) (略) (采购单位)对其所需的2023-2024年度厂房拆除资产拍卖服务商项目(项目名称)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YQCSCJ2022-GQ-G-009
二、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厂房拆除资产拍卖服务商采购。
2、服务期限:二年,预计开始时间**日(具体开始时间以*方通知为准)。
3、服务范围:厂房拆除资产及自有资产拍卖服务
4、中标单位数量:
本项目确定4家服务定点供应商。排名名次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如出现有评标总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得分较高者优先排名,如果投标报价得分也相同的,则由公证机构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优先排名次序。排名在前4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本次招标原则上确定4家拍卖定点服务商,若参加投标的少于6家(至少3家),则按投标单位数量-2家确定中标单位。
5、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投标单位根据《 (略) (略) 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的佣金收费标准为基准报折扣率(详见下文)。折扣率<1的为有效投标报价。
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按照下列比例及中标折扣率向买受人收取佣金:
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
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
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
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
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A、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特殊条件:
(1)具有政府部门核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和地点:
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日
提疑截止时间: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日16:30前通过“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提出。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应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园区采购系统、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
4、招标(采购)文件的获取: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 “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5、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使用指南:
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处理:
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时工)、0512-*(盛工)、*(谢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下,可能需办理使用CA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
7、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制作及递交
(1)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
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电子响应制作工具客户端操作手册。
(2)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与递交: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按制作工具指引在投标(响应)文件封面上进行电子签章,最后生成*.jstf后缀的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加密生成过程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设计的对投标(响应)文件的可靠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响应中,按制作工具指引加密生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操作是供应商对整个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和内容确认,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即代表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的每一页内容均进行了签署盖章,供应商除对投标(响应)文件封面进行电子签章外,不再需要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其它签署和盖章,评审中也不能因投标(响应)文件缺少其它签署和盖章被认定为无效。
供应商应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响应文件”中选择已制作好的“加密投标(响应)文件”进行上传,上传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以收到系统提示的上传成功回执为准。未按要求成功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备注:如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时,上述投标(响应)文件制作过程中涉及的电子营业执照操作步骤可使用CA证书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中的CA证书 (略) 场监管局的电子营业执照签章均为有效签名章。
8、开标、评标
(1)开标时,供应商不须至开标现场参与开评标活动;
(2)澄清
本项目采用线上澄清
线上澄清时,供应商代表可使用自行携带的笔记本电脑或使用交易中心专用电脑进行线上澄清,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澄清答复中填写澄清确认资料,并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签章后提交。
9、技术支持
(1)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客服电话:*;
电话:0512-*;
手机:*;
(2)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电话:0512-*;
手机:*。
五、开标信息: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形式制作并递交,不再接收纸质文件(除招标文件要求开标时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情况外)。成交后,成交单位提供一份纸质投标(响应)文件。
2、开标时间:**日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 (略) 场大厦2楼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苏州 (略) (略)
联系人:饶琴电话:0512-*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58号新能大厦9楼合约采购部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询问:可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采购执行交易平台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5、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质疑递交地点:苏州 (略) (略)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58号新能大厦9楼)
7、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8、针对疫情期间,投标须知:响应单位到场代表身体健康且体温不得高于37.2℃,并须持苏康码绿码、大数据通信行程卡绿卡、佩戴口罩,仅限一名代理人到场。
进入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人员需满足关于疫情期间参加交易的进场要求,具体请关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通知,以最新通知为准!通知情况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作动态-关于疫情期间参加交易的提示。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并做好进场准备。
响应单位应预留足够时间排队进场,否则如因预留时间不足或无绿码或生病等原因不能进入开标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所有入场人员均须现场测量体温、查看苏康码绿码、检查口罩防护情况并做喷洒消毒后方可进场。
其他事宜按政府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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