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海县黄花沟灌区农业种植用地3年经营权(二号洼地,总面积共约:3.2万亩)
福海县黄花沟灌区农业种植用地3年经营权(二号洼地,总面积共约:3.2万亩)
福海县黄花沟灌区农业种植用地二号洼地经营权(三年)1号标的
3,596亩 | 起拍价:700元 |
福海县黄花沟灌区农业种植用地二号洼地经营权(三年)2号标的
3,102亩 | 起拍价:700元 |
福海县黄花沟灌区农业种植用地二号洼地经营权(三年)3号标的
3,406亩 | 起拍价:650元 |
福海县黄花沟灌区农业种植用地二号洼地经营权(三年)4号标的
3,211亩 | 起拍价:650元 |
福海县黄花沟灌区农业种植用地二号洼地经营权(三年)5号标的
3,804亩 | 起拍价:700元 |
福海县黄花沟灌区农业种植用地二号洼地经营权(三年)6号标的
2,632亩 | 起拍价:650元 |
福海县黄花沟灌区农业种植用地二号洼地经营权(三年)7号标的
2,758亩 | 起拍价:650元 |
福海县黄花沟灌区农业种植用地二号洼地经营权(三年)8号标的
2,261亩 | 起拍价:650元 |
福海县黄花沟灌区农业种植用地二号洼地经营权(三年)9号标的
3,166亩 | 起拍价:650元 |
福海县黄花沟灌区农业种植用地二号洼地经营权(三年)10号标的
3,248亩 | 起拍价:700元 |
拍 卖 公 告
(略) 定于**日12:00在福海县帝苑大酒店三楼会议室及“公拍网”同步拍频道(网址:http://**)举行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会,届时对福海县黄花沟灌区农业种植用地3年经营权(二号洼地,总面积共约:3.2万亩,分为10个标的拍卖)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买人需满足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得后须在福海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法人机构;
(2)历年来无违约、无欠交土地租赁费等;
(3)未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二、报名时间
**日—**日止。
三、报名地址
(略) 将军城三期一栋4楼
福海县 (略) (福海县西城区福瑞路28-116室)
有意者,请前来办理竞投手续!
注:如因疫情防控政策影响,拍卖会现场地址发生变动,另行告知。
展示地点:拍品所在地
展示时间:**日-12月7日
垂询电话:0906-* * *
阿勒泰地区 (略)
**日
拍卖须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 (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
拍卖须知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经福海县 (略) 委托,阿勒泰地区 (略) 将对福海县黄花沟灌区农业种植用地3年经营权(二号洼地,总面积共约:3.2万亩,分为10个标的拍卖)进行公开拍卖。
一、本次农业种植用地经营权拍卖的委托人为福海县 (略) ,由阿勒泰地区 (略) 组织实施。
二、每个标的是根据土地分类编号和闭环供水系统确定(详见耕地实测影像平面图),面积是委托方测绘提供,拍卖起拍价根据委托方制定的保留价和土地种植条件、土地专业分类确定的,采用增价拍卖的方式,超过保留价后按价高者得的规则确定竞得人。
三、拍卖标的介绍
拍卖标的的详细内容以《标的介绍》以及该农业种植用地经营权租赁合同的内容为准。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得后须在福海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法人机构;
(2)历年来无违约、无欠交土地租赁费等;
(3)未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申请人应与**日18 时(北京时间)前按拍卖文件的规定到阿勒泰地区 (略) 提交书面申请,并于**日11 时(北京时间)前向指定的账户内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为每个标的人民币50万元整(以到账为准),即竞买多个标的缴纳多个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应汇入指定银行账户:
收款单位:阿勒泰地区 (略)
开 户 行: (略) 农村 (略) 营业部
账 户:**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拍卖文件取得
申请人可于**日18:00时(北京时间)前到阿勒泰地区 (略) 获取本次拍卖文件,拍卖文件具体包括:
1.拍卖公告
2.拍卖须知
3.标的介绍
4.拍卖规则
5.竞买申请书
6.授权委托书
7.竞买资格确认书
8.成交确认书
9.耕地实测影像平面图及地块分类明细表
10.土地租赁合同(模板)
委托人及拍卖人在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与本文件内容有所不同的,以拍卖文件的内容为准。
(二)提交申请
申请人应于**日18:00 时(北京时间)前到阿勒泰地区 (略) 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文件包括: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竞买申请书;
(2)法人单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进账单原件);
(6)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2.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4)申请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的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进账单原件);
(6)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三)资格审查
阿勒泰地区 (略) 负责对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经审查,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主体资格的。
2.未按规定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或禁止情形的。
(四)确认竞买人资格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阿勒泰地区 (略) 将在**日11 时(北京时间)前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
拍卖地点:福海县帝苑大酒店三楼会议室及“公拍网”同步拍频道(网址:http://**)。
七、拍卖程序
(一)拍卖会程序
1.拍卖师宣布拍卖会开始;
2.拍卖师、记录员就位;
3.拍卖师宣布竞买人到场情况;
4.拍卖师介绍拍卖标的的基本情况;
5.拍卖师宣布拍卖标的的起拍价、增价幅度和竞价规则,并明确提示是否设有保留底价。在拍卖过程中,拍卖师可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6.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宣布竞价开始,网络竞价同步开启;
7.竞买人可采取举牌或者口头报价的方式应价,网络报价将会在现场大屏幕端实时更新;
8.拍卖师确认该竞买人应价后继续竞价;
9.拍卖师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而没有人再加价的,开启网络倒计时,倒计时结束后拍卖师落槌表示拍卖成交,并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成交结果对拍卖人、竞得人和委托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二)确定竞得人后,拍卖人与竞得人、监拍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人、拍卖人或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拍卖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网络成交的,《成交确认书》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前补签。
(三)竞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第一年全部款项。若7个工作日内未缴纳全部款项则视为违约,第二年及第三年土地租赁费于每年的3月15日之前全部缴纳,若逾期未缴纳,福海县 (略) 有权自行处置该地块,保证金不退还。
八、竞价规则
1.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拍卖为有底价拍卖,不达底价不得成交。
九、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按标的的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其所在地展示,竞买人应自行查验标的的资料并实地踏勘现场。若有疑问请咨询阿勒泰地区 (略) 。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拍卖文件,若对拍卖文件或拍卖标的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在拍卖会开始之前以书面的方式向阿勒泰地区 (略) 咨询。本次拍卖的相关事宜以本拍卖文件的内容为准,竞买人的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拍卖标的的现状和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相关的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竞买人一经举牌应价或网络报价,不可撤回。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拍卖人应当在拍卖会前终止拍卖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拍卖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拍卖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拍卖活动的其他情形。
4.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委托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并按拍卖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其责任: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的。
(3)竞得人提交的竞买申请资料有虚假、无效的。
(4)竞得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5.若拍卖成交,竞得人须向拍卖人支付总成交价款0.5%的佣金,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土地租赁合同》的定金和佣金;若不成交,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6.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应按《土地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7.拍卖人仅负责拍卖会的组织和实施。若拍卖成交,竞买人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与福海县 (略) 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并各自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若有争议,竞得人与福海县 (略) 应按合同约定来依法处理,不得以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而主张拍卖无效或有瑕疵。
8.在拍卖会召开前,福海县 (略) 和阿勒泰地区 (略) 可以用补充文件进行说明与补充,补充文件视为本拍卖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本拍卖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福海县 (略) 和阿勒泰地区 (略) 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阿勒泰地区 (略)
**日
标的介绍福海县黄花沟灌区农业种植用地3年经营权(二号洼地,总面积共约:3.2万亩,分为10个标的拍卖)拍卖是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采用拍卖方式转让上述地块种植承租权,获得此项权利的竞买人即为竞得人须与福海县 (略) 签订《相应片区农业种植用地三年土地租赁合同》;种植地块分布详见委托方提供的地块分类表,总计约3.2万亩,拍卖依其标的编号依次进行。
二、拍卖约定如下: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7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年全部款项并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签订合同时须向福海县 (略) 一次性缴纳总成交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若7个工作日内未缴纳全部款项则视为违约,没收竞买保证金并追究违约责任;第二年及第三年土地租赁费于每年的3月15日之前全部缴纳,若逾期未缴纳,福海县 (略) 有权自行处置该地块,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拍卖成交后,竞得标的所发生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承担。
3.该拍品在成交前发生的债权、债务与新买受人无关,由委托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
4.关于拍卖标的的具体内容以及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以委托方与拍卖人签订的《委托拍卖协议书》及《相应片区农业种植用地三年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准。
阿勒泰地区 (略)
**日
拍卖规则
本规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适用我公司举行的福海县黄花沟灌区农业种植用地3年经营权(二号洼地,总面积共约:3.2万亩,分为10个标的拍卖)的拍卖活动。我公司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和处理涉及本须知的相关问题。
一、参加竞买者应按《拍卖须知》的要求办理竞买申请手续。
二、竞买人须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三、我公司对拍卖标的实物及权利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应在拍卖前详细查验相关资料并自行到现场踏勘,不集中组织竞买人现场踏勘。
四、竞买人自行决定竞买行为并自行承担责任。在进入 (略) 工作人员所作口头或书面的解释仅供参考,一切对拍卖标的的说明以拍卖文件为准,竞买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文件即视为对拍卖文件和标的现状及瑕疵说明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五、拍卖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自由竞价的原则,实行价高者得规则。
六、本次拍卖为有底价的拍卖。拍卖方式为增价拍卖,拍卖师宣布起拍价,每次增价幅度由拍卖师现场说明,拍卖师可根据现场竞价情况调整拍卖增价幅度。
七、竞买人应当在拍卖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拍卖现场,凭《竞买资格确认书》的原件领取竞买号牌。每个竞买号牌的入场人数不多于2人(含竞买人在内),所有的进场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经实名制登记后入场。
八、竞买人在拍卖会现场通过竞买号牌表达其本人或本单位的竞价意愿,号牌应当由《竞买申请书》的竞买人本人持有,不得给他人使用,否则由竞买人承担责任。
九、竞买人在拍卖会现场应按拍卖师的要求有序的进行现场竞价,竞买人之间不得互相串通,竞买人及其随从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威胁、阻挠、干扰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不得影响拍卖会正常进行,否则,拍卖人有权取消竞买人的资格,并将竞买人及其随从人员请离现场。
十、拍卖会现场竞价过程中竞买人以举号牌为准,最高应价大于或等于委托人所设定的底价,拍卖师三声报价若无人再次加价,开启网络倒计时,倒计时结束后拍卖师落槌表示拍卖成交,并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成交结果对拍卖人、竞得人和委托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十一、拍卖成交之后竞得人不得反悔,须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按拍卖文件的规定与委托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网络成交的,《成交确认书》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前补签。若有悔拍则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委托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并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其责任。
十二、若因拍卖所产生的纠纷,由委托人、竞得人、拍卖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拍卖人所 (略) 提起诉讼。
阿勒泰地区 (略)
**日
土地租赁合同
发包方(简称*方):福海县 (略)
承包方(简称*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本着公开、公平、自愿、有偿的原则,对土地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土地面积
*方将其位于福海县黄花沟的耕地亩,地块位置:见黄花沟左干管田间土地开发平面布置图)发包给*方从事种植生产经营。*方自负盈亏。
二、租赁期限
土地租赁期为三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收回。
三、租赁价格与支付方式
租赁费采用转账汇款等支付方式,单价 元/亩/年,共计 元(大写: )/年;一次性缴纳总成交金额10%的保证金 万元(大写: )。*方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第一年全部款项。若7个工作日内未缴纳全部款项则视为违约,第二年及第三年土地承包费于每年的3月15日之前全部缴纳,若逾期未缴纳,福海县 (略) 有权自行处置该地块,保证金不退还。
在实际种植当中,*方应按照*方黄花沟台地田间土地开发平面布置图中的地标号所确定的四至内进行种植,如丈量面积大于或小于实际面积,将按照实际面积多退少补。
如*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缴纳土地租赁费按照违约处理,*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方支付由此而产生的损失。
四、租赁土地的用途
*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合理轮作倒茬、培肥地力,不能荒芜土地。否则收回土地租赁权,租赁费不予退还。
五、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土地租赁费,按合同约定期限到期收回租赁的土地。
2、在租赁期间,**双方各自履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义务,不得相互推诿和转移。
3、*方应协助*方按合同规定使用土地,帮助*方协商与其邻户之间发生的纠纷,不干预*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协调好用水用电。
4、*方在租赁期间,应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在租赁期间加强安全生产(如:人员、电力、农药等),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伤亡的由*方自行承担,*方不负任何责任。
5、*方在租赁土地期间,要严格听从管理,每个轮灌期*方必须提前十天上报用水计划,用水计划必须详实、准确,不得虚报、谎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方承担。*方根据*方上报用水计划进行合理安排调配,否则不给供水、供电。
6、*方在租赁期间,须按*方要求,科学合理用水。未经*方同意,不得擅自改造管网设施,对电机、配电箱、水泵、过滤器、管道、球阀等设施造成损坏的由*方自行承担和维修。
7、*方在租赁期间的土地的水费、电费采取预交方式,待当年度种植期结束后按实际用量计算收费,否则不以予供水、供电。
8、*方在租赁土地期间,要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渠道内的杂草割取和用水期间的渠道加固等工作),如不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将浇水安排到最后,造成损失由*方自行承担。
9、所有地块禁止种植转基因作物。
10、首部、泵房、电机管道等灌溉设备属*方所有,*方只有使用权,在使用过程中*方应及时维护、维修,如人为损坏,将按照原固定资产金额赔偿;*方负责对所承包地块的条田林网进行管护,不得随意损坏;*方在租赁期内使用的各类农资包装袋要清理回收,保证环境不受污染。在签订合同前*方应向*方缴纳首部押金3万元,租赁期满,经*方根据此条款之规定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
六、其他约定
1、租赁期内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而造成的损失,由*方自行承担。
2、*方应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非法转让、转包、越界开发等形式种植土地。
3、*方在租赁期内使用的地膜要回收清理,保证环境不受污染,*方按照所承包的土地每亩50 元向*方缴纳残膜回收保证金,*方在回收完成经*方验收合格后退还保证金,若*方未按要求进行残膜回收,*方将自行安排残膜回收工作,保证金不予返还。
4、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违约金或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合同中规定违约金的按照违约金进行,未规定的按照损失计算。)
5、如*方私自使用违禁用药的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及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6、*方在种植期间需确保生产经营合法,保证安全生产,如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及责任由*方自行承担。
7、*方在雇用工人需进行实名登记并在派出所备案,雇用人员产生的工资及人身安全等问题均由*方独立承担。
七、生效条件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可生效。
2、在本合同期满后,*方收回所有土地和设施,租赁方必须把*方交付使用的设备、设施恢复完整,交付*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否则将农作物扣压。
3、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约定由福 (略) 管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方: *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及复印件:
住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 水 合 同(干渠沿线)
合同编号:
*方(供水方):福海县黄花沟项目建设办公室
*方(用水方):姓名身份证号
住址
*方(用水方):单位名称(地块编号)
*、*双方就2021 年供水事宜,经充分协商,意思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方向福海县黄花沟灌区内农、林种植业供水,根据西干渠按19.2%给黄花沟灌区供水实行全额供水管理,合同供水。
1、福海县黄花沟灌区的农牧业灌溉用水为外购水源,主要是由克拉玛依西干渠管理处购水,*方实行定额灌溉,超定额累进加价的措施进行管理。
2、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方免责。
3、灌区主干水利工程设施遭人为破坏,不能及时恢复的,*方免责。
二、结合当年水情和农产品行情,*方认真研究后确定当年种植面积为亩;其中种植,亩;当年需水共约立方米。
三、*方 (略) 的水源价和水利部门核定的灌区运行价暂定本灌区水价为0.249元/m3,约合150元/亩,在签订本合同后由*方一次性交纳,否则不予供水。
四、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水法)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方如在最后一次供水前未交水费,每拖欠一个月,交滞纳金5%,经催缴仍不交付水费,*方有权停止其供水且停止供水的后果由*方自负。
五、双方责任
1、供水期间,干、支渠的维护由*方负责;*方负责辖区内首部建筑物及机电设备和管网的维护管理,保证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因疏于维护造成用水户或他人财物损失的由*方承担责任。
2、*方严格核定*方的《用水申报表》中的水量,有序安排供水,保证按时、按量完成供水任务,按时征收水费并开具发票。
3、*方用水,每次浇水前十日应向*方提交用水计划,*方在水源充足情况下按*方计划定额供水,如水源不足,向*方说明减少供水或无法供水的原因,以便*方采取其它措施。
4、*方用水应在《配水流量记载表》上签字,以确认流量、供水时间和供水量,作为双方核算的依据。单位、集体用水,*方应委托专人与*方联系用水事宜,并将授权委托书交付*方。
5、*方在合同规定水量以外的新增耕地用水,*方无义务供水。
6、*方私自动闸、扒口、偷水、抢水、在干、支渠系内安装水泵和膜下灌首部设施的,*方有权停止供水。其违法行为由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7、由于受供电负荷及渠系过水能力的限制,*方必须严格按照*方规定的轮灌秩序和时间运行,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开停水泵,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方全部承担。
六、双方应明确责任,采取节水措施,加强所用渠系设备及管网的巡查、维护,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七、加强环保意识,做好农资产品废弃物及生活垃圾的回收和处理,以免造成环境的污染和水道的堵塞。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方和*方各执一份,*方预交水费后生效。
* 方: * 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项 目 办: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为确定供电人和用电人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供电人:福海县黄花沟项目建设办公室 用电人:
用电地址:
用电性质:(1)行业分类:电力排灌 (2)用电分类:农业用电
3、合同约定容量为 千瓦,该容量为用电人最大用电容量。
二、供电方式
1、供电人向用电人提供380V/220V交流50Hz电源。
2、因电网意外断电影响安全生产的,用电人应自行采取电或非电保安措施。用电人若有保安负荷时,应自备应急电源,并装设可靠的闭锁装置,防止向电网倒送电。
三、产权分界点及责任划分
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为:高压计量表,分界点电源侧产权属供电人,分界点负荷侧产权属用电人。双方各自承担其产权范围内供用电设施上发生事故等引起的法律责任。
四、用电计量
按照规定,每一受电点内按不同电价类别分别安装电能计量装置,其记录作为向用电人计算电费的依据。
计量点:计量装置装设在变台高压计量处,为总表,作为用电人用电量的计量依据。
五、电价及电费结算
1、电价按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执行,根据调价政策规定进行调整。
2、抄表周期为一个月一次,抄表例日为18日。
3、因黄花 (略) 从喀乡110kv变电所趸售,所以灌区用电户须在供电前按每亩预交30元电费,用电结束后按实际抄表数加5%网损和10%的运行维护费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六、供电质量
在电力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况下,供到用电人受电点的电能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七、连续供电
在发供电系统正常情况下,供电人连续向用电人供电。发生如下情况之一的,供电人可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程序及本合同约定中止供电:
1、供电设施计划或临时检修。
2、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供用电秩序,拒绝检查的。
3、用电人逾期未交电费,经供电人催交仍未交付的。
4、受电装置经检验不合格,在指定期间未发送的。
5、用电人注入电网的谐波电流超过标准,以及冲击负荷、非对称负荷等对电网电能质量产生干扰和妨碍,严重影响、威胁电网安全,拒不按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改善的。
6、拒不按期拆除私增用电容量的。
7、拒不按期交付违约用电引起的费用的。
8、违反安全用电有关规定,拒不改正的。
9、发生不可抗力或紧急避险的。
10、用电人实施本合同第十一条第6款至11款行为的。
八、配合事项
1、供电人为用电人资费和查询电价、电费、用电量、电能表示数提供方便。
2、为保障电网安全或因发电、供电系统发生故障以及根据本合同约定,需要停电、限电时,用电人应予以配合。
引起停电或者限电的原因消除后,供电人应在三日内恢复供电,否则应向用电人说明原因。
3、供电人依法进行的用电检查或抄表,用电人应提供方便并予以配合,根据检查内容提供相应资料。
4、用电计量装置的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由供电人负责,用电人应提供必要的方便和配合;安装在用电人处的用电计量装置由用电人妥善保管,如有异常,应及时通知供电人。
九、质量共担
用电人用电时的功率因数和谐波源负荷、冲击负荷、非对称负荷等产生的干扰与影响应符合国家标准。
十、供电人不得实施的行为
1、故意使用电计量装置计量错误。
2、随电费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
十一、用电人不得实施的行为
1、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
2、私自超过合同约定容量用电。
3、擅自使用已在供电人处办理暂停手续的电力设备或启用已封存电力设备。
4、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人的用电计量装置。
5、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将自备应急电源和其他电源并网。
6、在供电人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7、绕越供电人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8、伪造或者开启供电人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9、损坏供电人用电计量装置。
10、使供电人用电计量装置失准或者失效。
11、采取其他方法导致不计量或少计量。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供电人、用电人各执*份。
供电人: 用电人: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福海县黄花沟灌区农业种植用地二号洼地经营权(三年) (拍品清单) | |||||||||||
标的 编号 | 2020年种植作物 | 2021年种植作物 | 2022年种植作物 | 地块 (标识) | 地块面积(亩) | 合计面积约 (亩) | 参考价约 (元/年/亩) | 建议种植作物(2023年) | 建议种植作物(2024年) | 建议种植作物(2025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1 | 土豆 | 玉米 | 籽瓜 | 1-1 | 378.5 | 3596 | 700 | 食葵 | 玉米 | 玉米 | 50 |
牧草 | 玉米 | 籽瓜 | 1-2 | 453.63 | |||||||
土豆 | 玉米 | 籽瓜 | 1-3 | 709.01 | |||||||
甜菜 | 玉米 | 籽瓜 | 1-4 | 716.84 | |||||||
甜菜 | 玉米 | 籽瓜 | 1-5 | 625.56 | |||||||
甜菜 | 玉米 | 籽瓜 | 1-6 | 712.87 | |||||||
2 | 甜菜 | 玉米 | 籽瓜 | 1-7 | 812.18 | 3102 | 700 | 食葵 | 玉米 | 玉米 | 50 |
甜菜 | 高粱 | 籽瓜 | 1-8 | 777.66 | |||||||
甜菜 | 高粱 | 籽瓜 | 1-9 | 783.27 | |||||||
甜菜 | 高粱 | 休耕 | 1-10 | 728.90 | |||||||
3 | 甜菜 | 高粱 | 休耕 | 1-11 | 926.65 | 3406 | 650 | 玉米 | 玉米 | 籽瓜 | 50 |
甜菜 | 茴香、籽瓜 | 玉米、食葵 | 1-13 | 960.99 | |||||||
甜菜 | 籽瓜 | 食葵 | 1-14 | 829.82 | |||||||
甜菜 | 籽瓜 | 食葵 | 2-1 | 688.98 | |||||||
4 | 甜菜 | 茴香 | 食葵 | 1-15 | 1232.21 | 3211 | 650 | 玉米 | 玉米 | 籽瓜 | 50 |
甜菜 | 籽瓜 | 食葵 | 1-16 | 678.50 | |||||||
甜菜 | 茴香、籽瓜 | 食葵 | 3-1 | 761.05 | |||||||
甜菜 | 籽瓜 | 食葵 | 3-2 | 538.76 | |||||||
5 | 籽瓜 | 食葵 | 休耕 | 1-20 | 570.48 | 3804 | 700 | 玉米 | 籽瓜 | 食葵 | 50 |
籽瓜 | 食葵 | 休耕 | 1-21 | 687.69 | |||||||
籽瓜 | 食葵、籽瓜 | 休耕 | 1-22 | 859.06 | |||||||
籽瓜 | 食葵、籽瓜 | 休耕 | 1-23 | 826.67 | |||||||
籽瓜 | 食葵 | 休耕 | 1-24 | 860.19 | |||||||
6 | 玉米 | 食葵 | 籽瓜 | 5-1 | 215.35 | 2632 | 650 | 玉米 | 玉米 | 食葵 | 50 |
玉米 | 食葵 | 籽瓜 | 5-2 | 292.11 | |||||||
玉米 | 食葵 | 籽瓜 | 5-3 | 377.61 | |||||||
玉米 | 籽瓜 | 食葵 | 5-4 | 399.83 | |||||||
甜菜 | 籽瓜 | 食葵 | 4-1 | 375.14 | |||||||
甜菜 | 籽瓜 | 食葵 | 4-4 | 420.44 | |||||||
甜菜 | 籽瓜 | 食葵 | 4-5 | 551.42 | |||||||
7 | 籽瓜 | 籽瓜 | 食葵 | 4-7 | 472.17 | 2758 | 650 | 玉米 | 玉米 | 籽瓜 | 50 |
甜菜 | 籽瓜 | 食葵 | 4-12 | 192.34 | |||||||
甜菜 | 籽瓜 | 食葵 | 4-14 | 2093.51 | |||||||
8 | 玉米 | 食葵 | 食葵 | 5-5 | 385.26 | 2261 | 650 | 籽瓜 | 玉米 | 玉米 | 50 |
玉米 | 食葵 | 食葵 | 5-6 | 316.76 | |||||||
甜菜 | 茴香 | 食葵 | 4-2 | 298.26 | |||||||
甜菜 | 甜菜 | 玉米 | 4-6 | 360.98 | |||||||
甜菜 | 板蓝根 | 食葵 | 4-8 | 445.37 | |||||||
甜菜 | 板蓝根 | 玉米 | 4-10 | 454.50 | |||||||
9 | 黄芪 | 籽瓜 | 食葵 | 4-13 | 3166.11 | 3166 | 650 | 籽瓜 | 玉米 | 玉米 | 50 |
10 | 甜菜 | 玉米 | 食葵 | 4-3 | 567.03 | 3248 | 700 | 食葵 | 玉米 | 籽瓜 | 50 |
茴香、籽瓜 | 玉米 | 食葵 | 1-12 | 1567.07 | |||||||
籽瓜 | 食葵 | 休耕 | 4-9 | 555.19 | |||||||
籽瓜 | 食葵 | 休耕 | 4-11 | 558.76 |
本人已阅读此拍卖文件全部内容,完全了解拍品所有信息,并遵守拍卖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竞买人领取拍卖文件签字确认:
福海县黄花沟灌区农业种植用地二号洼地经营权(三年)1号标的
3,596亩 | 起拍价:700元 |
福海县黄花沟灌区农业种植用地二号洼地经营权(三年)2号标的
3,102亩 | 起拍价:700元 |
福海县黄花沟灌区农业种植用地二号洼地经营权(三年)3号标的
3,406亩 | 起拍价:650元 |
福海县黄花沟灌区农业种植用地二号洼地经营权(三年)4号标的
3,211亩 | 起拍价:650元 |
福海县黄花沟灌区农业种植用地二号洼地经营权(三年)5号标的
3,804亩 | 起拍价:700元 |
福海县黄花沟灌区农业种植用地二号洼地经营权(三年)6号标的
2,632亩 | 起拍价:650元 |
福海县黄花沟灌区农业种植用地二号洼地经营权(三年)7号标的
2,758亩 | 起拍价:650元 |
福海县黄花沟灌区农业种植用地二号洼地经营权(三年)8号标的
2,261亩 | 起拍价:650元 |
福海县黄花沟灌区农业种植用地二号洼地经营权(三年)9号标的
3,166亩 | 起拍价:650元 |
福海县黄花沟灌区农业种植用地二号洼地经营权(三年)10号标的
3,248亩 | 起拍价:700元 |
拍 卖 公 告
(略) 定于**日12:00在福海县帝苑大酒店三楼会议室及“公拍网”同步拍频道(网址:http://**)举行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会,届时对福海县黄花沟灌区农业种植用地3年经营权(二号洼地,总面积共约:3.2万亩,分为10个标的拍卖)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买人需满足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得后须在福海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法人机构;
(2)历年来无违约、无欠交土地租赁费等;
(3)未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二、报名时间
**日—**日止。
三、报名地址
(略) 将军城三期一栋4楼
福海县 (略) (福海县西城区福瑞路28-116室)
有意者,请前来办理竞投手续!
注:如因疫情防控政策影响,拍卖会现场地址发生变动,另行告知。
展示地点:拍品所在地
展示时间:**日-12月7日
垂询电话:0906-* * *
阿勒泰地区 (略)
**日
拍卖须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 (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
拍卖须知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经福海县 (略) 委托,阿勒泰地区 (略) 将对福海县黄花沟灌区农业种植用地3年经营权(二号洼地,总面积共约:3.2万亩,分为10个标的拍卖)进行公开拍卖。
一、本次农业种植用地经营权拍卖的委托人为福海县 (略) ,由阿勒泰地区 (略) 组织实施。
二、每个标的是根据土地分类编号和闭环供水系统确定(详见耕地实测影像平面图),面积是委托方测绘提供,拍卖起拍价根据委托方制定的保留价和土地种植条件、土地专业分类确定的,采用增价拍卖的方式,超过保留价后按价高者得的规则确定竞得人。
三、拍卖标的介绍
拍卖标的的详细内容以《标的介绍》以及该农业种植用地经营权租赁合同的内容为准。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得后须在福海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法人机构;
(2)历年来无违约、无欠交土地租赁费等;
(3)未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申请人应与**日18 时(北京时间)前按拍卖文件的规定到阿勒泰地区 (略) 提交书面申请,并于**日11 时(北京时间)前向指定的账户内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为每个标的人民币50万元整(以到账为准),即竞买多个标的缴纳多个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应汇入指定银行账户:
收款单位:阿勒泰地区 (略)
开 户 行: (略) 农村 (略) 营业部
账 户:**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拍卖文件取得
申请人可于**日18:00时(北京时间)前到阿勒泰地区 (略) 获取本次拍卖文件,拍卖文件具体包括:
1.拍卖公告
2.拍卖须知
3.标的介绍
4.拍卖规则
5.竞买申请书
6.授权委托书
7.竞买资格确认书
8.成交确认书
9.耕地实测影像平面图及地块分类明细表
10.土地租赁合同(模板)
委托人及拍卖人在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与本文件内容有所不同的,以拍卖文件的内容为准。
(二)提交申请
申请人应于**日18:00 时(北京时间)前到阿勒泰地区 (略) 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文件包括: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竞买申请书;
(2)法人单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进账单原件);
(6)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2.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4)申请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的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进账单原件);
(6)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三)资格审查
阿勒泰地区 (略) 负责对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经审查,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主体资格的。
2.未按规定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或禁止情形的。
(四)确认竞买人资格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阿勒泰地区 (略) 将在**日11 时(北京时间)前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
拍卖地点:福海县帝苑大酒店三楼会议室及“公拍网”同步拍频道(网址:http://**)。
七、拍卖程序
(一)拍卖会程序
1.拍卖师宣布拍卖会开始;
2.拍卖师、记录员就位;
3.拍卖师宣布竞买人到场情况;
4.拍卖师介绍拍卖标的的基本情况;
5.拍卖师宣布拍卖标的的起拍价、增价幅度和竞价规则,并明确提示是否设有保留底价。在拍卖过程中,拍卖师可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6.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宣布竞价开始,网络竞价同步开启;
7.竞买人可采取举牌或者口头报价的方式应价,网络报价将会在现场大屏幕端实时更新;
8.拍卖师确认该竞买人应价后继续竞价;
9.拍卖师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而没有人再加价的,开启网络倒计时,倒计时结束后拍卖师落槌表示拍卖成交,并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成交结果对拍卖人、竞得人和委托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二)确定竞得人后,拍卖人与竞得人、监拍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人、拍卖人或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拍卖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网络成交的,《成交确认书》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前补签。
(三)竞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第一年全部款项。若7个工作日内未缴纳全部款项则视为违约,第二年及第三年土地租赁费于每年的3月15日之前全部缴纳,若逾期未缴纳,福海县 (略) 有权自行处置该地块,保证金不退还。
八、竞价规则
1.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拍卖为有底价拍卖,不达底价不得成交。
九、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按标的的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其所在地展示,竞买人应自行查验标的的资料并实地踏勘现场。若有疑问请咨询阿勒泰地区 (略) 。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拍卖文件,若对拍卖文件或拍卖标的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在拍卖会开始之前以书面的方式向阿勒泰地区 (略) 咨询。本次拍卖的相关事宜以本拍卖文件的内容为准,竞买人的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拍卖标的的现状和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相关的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竞买人一经举牌应价或网络报价,不可撤回。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拍卖人应当在拍卖会前终止拍卖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拍卖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拍卖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拍卖活动的其他情形。
4.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委托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并按拍卖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其责任: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的。
(3)竞得人提交的竞买申请资料有虚假、无效的。
(4)竞得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5.若拍卖成交,竞得人须向拍卖人支付总成交价款0.5%的佣金,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土地租赁合同》的定金和佣金;若不成交,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6.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应按《土地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7.拍卖人仅负责拍卖会的组织和实施。若拍卖成交,竞买人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与福海县 (略) 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并各自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若有争议,竞得人与福海县 (略) 应按合同约定来依法处理,不得以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而主张拍卖无效或有瑕疵。
8.在拍卖会召开前,福海县 (略) 和阿勒泰地区 (略) 可以用补充文件进行说明与补充,补充文件视为本拍卖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本拍卖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福海县 (略) 和阿勒泰地区 (略) 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阿勒泰地区 (略)
**日
标的介绍福海县黄花沟灌区农业种植用地3年经营权(二号洼地,总面积共约:3.2万亩,分为10个标的拍卖)拍卖是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采用拍卖方式转让上述地块种植承租权,获得此项权利的竞买人即为竞得人须与福海县 (略) 签订《相应片区农业种植用地三年土地租赁合同》;种植地块分布详见委托方提供的地块分类表,总计约3.2万亩,拍卖依其标的编号依次进行。
二、拍卖约定如下: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7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年全部款项并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签订合同时须向福海县 (略) 一次性缴纳总成交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若7个工作日内未缴纳全部款项则视为违约,没收竞买保证金并追究违约责任;第二年及第三年土地租赁费于每年的3月15日之前全部缴纳,若逾期未缴纳,福海县 (略) 有权自行处置该地块,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拍卖成交后,竞得标的所发生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承担。
3.该拍品在成交前发生的债权、债务与新买受人无关,由委托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
4.关于拍卖标的的具体内容以及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以委托方与拍卖人签订的《委托拍卖协议书》及《相应片区农业种植用地三年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准。
阿勒泰地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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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规则
本规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适用我公司举行的福海县黄花沟灌区农业种植用地3年经营权(二号洼地,总面积共约:3.2万亩,分为10个标的拍卖)的拍卖活动。我公司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和处理涉及本须知的相关问题。
一、参加竞买者应按《拍卖须知》的要求办理竞买申请手续。
二、竞买人须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三、我公司对拍卖标的实物及权利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应在拍卖前详细查验相关资料并自行到现场踏勘,不集中组织竞买人现场踏勘。
四、竞买人自行决定竞买行为并自行承担责任。在进入 (略) 工作人员所作口头或书面的解释仅供参考,一切对拍卖标的的说明以拍卖文件为准,竞买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文件即视为对拍卖文件和标的现状及瑕疵说明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五、拍卖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自由竞价的原则,实行价高者得规则。
六、本次拍卖为有底价的拍卖。拍卖方式为增价拍卖,拍卖师宣布起拍价,每次增价幅度由拍卖师现场说明,拍卖师可根据现场竞价情况调整拍卖增价幅度。
七、竞买人应当在拍卖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拍卖现场,凭《竞买资格确认书》的原件领取竞买号牌。每个竞买号牌的入场人数不多于2人(含竞买人在内),所有的进场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经实名制登记后入场。
八、竞买人在拍卖会现场通过竞买号牌表达其本人或本单位的竞价意愿,号牌应当由《竞买申请书》的竞买人本人持有,不得给他人使用,否则由竞买人承担责任。
九、竞买人在拍卖会现场应按拍卖师的要求有序的进行现场竞价,竞买人之间不得互相串通,竞买人及其随从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威胁、阻挠、干扰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不得影响拍卖会正常进行,否则,拍卖人有权取消竞买人的资格,并将竞买人及其随从人员请离现场。
十、拍卖会现场竞价过程中竞买人以举号牌为准,最高应价大于或等于委托人所设定的底价,拍卖师三声报价若无人再次加价,开启网络倒计时,倒计时结束后拍卖师落槌表示拍卖成交,并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成交结果对拍卖人、竞得人和委托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十一、拍卖成交之后竞得人不得反悔,须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按拍卖文件的规定与委托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网络成交的,《成交确认书》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前补签。若有悔拍则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委托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并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其责任。
十二、若因拍卖所产生的纠纷,由委托人、竞得人、拍卖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拍卖人所 (略) 提起诉讼。
阿勒泰地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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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
发包方(简称*方):福海县 (略)
承包方(简称*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本着公开、公平、自愿、有偿的原则,对土地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土地面积
*方将其位于福海县黄花沟的耕地亩,地块位置:见黄花沟左干管田间土地开发平面布置图)发包给*方从事种植生产经营。*方自负盈亏。
二、租赁期限
土地租赁期为三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收回。
三、租赁价格与支付方式
租赁费采用转账汇款等支付方式,单价 元/亩/年,共计 元(大写: )/年;一次性缴纳总成交金额10%的保证金 万元(大写: )。*方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第一年全部款项。若7个工作日内未缴纳全部款项则视为违约,第二年及第三年土地承包费于每年的3月15日之前全部缴纳,若逾期未缴纳,福海县 (略) 有权自行处置该地块,保证金不退还。
在实际种植当中,*方应按照*方黄花沟台地田间土地开发平面布置图中的地标号所确定的四至内进行种植,如丈量面积大于或小于实际面积,将按照实际面积多退少补。
如*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缴纳土地租赁费按照违约处理,*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方支付由此而产生的损失。
四、租赁土地的用途
*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合理轮作倒茬、培肥地力,不能荒芜土地。否则收回土地租赁权,租赁费不予退还。
五、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土地租赁费,按合同约定期限到期收回租赁的土地。
2、在租赁期间,**双方各自履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义务,不得相互推诿和转移。
3、*方应协助*方按合同规定使用土地,帮助*方协商与其邻户之间发生的纠纷,不干预*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协调好用水用电。
4、*方在租赁期间,应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在租赁期间加强安全生产(如:人员、电力、农药等),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伤亡的由*方自行承担,*方不负任何责任。
5、*方在租赁土地期间,要严格听从管理,每个轮灌期*方必须提前十天上报用水计划,用水计划必须详实、准确,不得虚报、谎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方承担。*方根据*方上报用水计划进行合理安排调配,否则不给供水、供电。
6、*方在租赁期间,须按*方要求,科学合理用水。未经*方同意,不得擅自改造管网设施,对电机、配电箱、水泵、过滤器、管道、球阀等设施造成损坏的由*方自行承担和维修。
7、*方在租赁期间的土地的水费、电费采取预交方式,待当年度种植期结束后按实际用量计算收费,否则不以予供水、供电。
8、*方在租赁土地期间,要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渠道内的杂草割取和用水期间的渠道加固等工作),如不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将浇水安排到最后,造成损失由*方自行承担。
9、所有地块禁止种植转基因作物。
10、首部、泵房、电机管道等灌溉设备属*方所有,*方只有使用权,在使用过程中*方应及时维护、维修,如人为损坏,将按照原固定资产金额赔偿;*方负责对所承包地块的条田林网进行管护,不得随意损坏;*方在租赁期内使用的各类农资包装袋要清理回收,保证环境不受污染。在签订合同前*方应向*方缴纳首部押金3万元,租赁期满,经*方根据此条款之规定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
六、其他约定
1、租赁期内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而造成的损失,由*方自行承担。
2、*方应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非法转让、转包、越界开发等形式种植土地。
3、*方在租赁期内使用的地膜要回收清理,保证环境不受污染,*方按照所承包的土地每亩50 元向*方缴纳残膜回收保证金,*方在回收完成经*方验收合格后退还保证金,若*方未按要求进行残膜回收,*方将自行安排残膜回收工作,保证金不予返还。
4、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违约金或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合同中规定违约金的按照违约金进行,未规定的按照损失计算。)
5、如*方私自使用违禁用药的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及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6、*方在种植期间需确保生产经营合法,保证安全生产,如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及责任由*方自行承担。
7、*方在雇用工人需进行实名登记并在派出所备案,雇用人员产生的工资及人身安全等问题均由*方独立承担。
七、生效条件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可生效。
2、在本合同期满后,*方收回所有土地和设施,租赁方必须把*方交付使用的设备、设施恢复完整,交付*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否则将农作物扣压。
3、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约定由福 (略) 管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方: *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及复印件:
住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 水 合 同(干渠沿线)
合同编号:
*方(供水方):福海县黄花沟项目建设办公室
*方(用水方):姓名身份证号
住址
*方(用水方):单位名称(地块编号)
*、*双方就2021 年供水事宜,经充分协商,意思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方向福海县黄花沟灌区内农、林种植业供水,根据西干渠按19.2%给黄花沟灌区供水实行全额供水管理,合同供水。
1、福海县黄花沟灌区的农牧业灌溉用水为外购水源,主要是由克拉玛依西干渠管理处购水,*方实行定额灌溉,超定额累进加价的措施进行管理。
2、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方免责。
3、灌区主干水利工程设施遭人为破坏,不能及时恢复的,*方免责。
二、结合当年水情和农产品行情,*方认真研究后确定当年种植面积为亩;其中种植,亩;当年需水共约立方米。
三、*方 (略) 的水源价和水利部门核定的灌区运行价暂定本灌区水价为0.249元/m3,约合150元/亩,在签订本合同后由*方一次性交纳,否则不予供水。
四、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水法)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方如在最后一次供水前未交水费,每拖欠一个月,交滞纳金5%,经催缴仍不交付水费,*方有权停止其供水且停止供水的后果由*方自负。
五、双方责任
1、供水期间,干、支渠的维护由*方负责;*方负责辖区内首部建筑物及机电设备和管网的维护管理,保证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因疏于维护造成用水户或他人财物损失的由*方承担责任。
2、*方严格核定*方的《用水申报表》中的水量,有序安排供水,保证按时、按量完成供水任务,按时征收水费并开具发票。
3、*方用水,每次浇水前十日应向*方提交用水计划,*方在水源充足情况下按*方计划定额供水,如水源不足,向*方说明减少供水或无法供水的原因,以便*方采取其它措施。
4、*方用水应在《配水流量记载表》上签字,以确认流量、供水时间和供水量,作为双方核算的依据。单位、集体用水,*方应委托专人与*方联系用水事宜,并将授权委托书交付*方。
5、*方在合同规定水量以外的新增耕地用水,*方无义务供水。
6、*方私自动闸、扒口、偷水、抢水、在干、支渠系内安装水泵和膜下灌首部设施的,*方有权停止供水。其违法行为由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7、由于受供电负荷及渠系过水能力的限制,*方必须严格按照*方规定的轮灌秩序和时间运行,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开停水泵,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方全部承担。
六、双方应明确责任,采取节水措施,加强所用渠系设备及管网的巡查、维护,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七、加强环保意识,做好农资产品废弃物及生活垃圾的回收和处理,以免造成环境的污染和水道的堵塞。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方和*方各执一份,*方预交水费后生效。
* 方: * 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项 目 办: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为确定供电人和用电人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供电人:福海县黄花沟项目建设办公室 用电人:
用电地址:
用电性质:(1)行业分类:电力排灌 (2)用电分类:农业用电
3、合同约定容量为 千瓦,该容量为用电人最大用电容量。
二、供电方式
1、供电人向用电人提供380V/220V交流50Hz电源。
2、因电网意外断电影响安全生产的,用电人应自行采取电或非电保安措施。用电人若有保安负荷时,应自备应急电源,并装设可靠的闭锁装置,防止向电网倒送电。
三、产权分界点及责任划分
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为:高压计量表,分界点电源侧产权属供电人,分界点负荷侧产权属用电人。双方各自承担其产权范围内供用电设施上发生事故等引起的法律责任。
四、用电计量
按照规定,每一受电点内按不同电价类别分别安装电能计量装置,其记录作为向用电人计算电费的依据。
计量点:计量装置装设在变台高压计量处,为总表,作为用电人用电量的计量依据。
五、电价及电费结算
1、电价按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执行,根据调价政策规定进行调整。
2、抄表周期为一个月一次,抄表例日为18日。
3、因黄花 (略) 从喀乡110kv变电所趸售,所以灌区用电户须在供电前按每亩预交30元电费,用电结束后按实际抄表数加5%网损和10%的运行维护费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六、供电质量
在电力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况下,供到用电人受电点的电能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七、连续供电
在发供电系统正常情况下,供电人连续向用电人供电。发生如下情况之一的,供电人可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程序及本合同约定中止供电:
1、供电设施计划或临时检修。
2、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供用电秩序,拒绝检查的。
3、用电人逾期未交电费,经供电人催交仍未交付的。
4、受电装置经检验不合格,在指定期间未发送的。
5、用电人注入电网的谐波电流超过标准,以及冲击负荷、非对称负荷等对电网电能质量产生干扰和妨碍,严重影响、威胁电网安全,拒不按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改善的。
6、拒不按期拆除私增用电容量的。
7、拒不按期交付违约用电引起的费用的。
8、违反安全用电有关规定,拒不改正的。
9、发生不可抗力或紧急避险的。
10、用电人实施本合同第十一条第6款至11款行为的。
八、配合事项
1、供电人为用电人资费和查询电价、电费、用电量、电能表示数提供方便。
2、为保障电网安全或因发电、供电系统发生故障以及根据本合同约定,需要停电、限电时,用电人应予以配合。
引起停电或者限电的原因消除后,供电人应在三日内恢复供电,否则应向用电人说明原因。
3、供电人依法进行的用电检查或抄表,用电人应提供方便并予以配合,根据检查内容提供相应资料。
4、用电计量装置的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由供电人负责,用电人应提供必要的方便和配合;安装在用电人处的用电计量装置由用电人妥善保管,如有异常,应及时通知供电人。
九、质量共担
用电人用电时的功率因数和谐波源负荷、冲击负荷、非对称负荷等产生的干扰与影响应符合国家标准。
十、供电人不得实施的行为
1、故意使用电计量装置计量错误。
2、随电费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
十一、用电人不得实施的行为
1、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
2、私自超过合同约定容量用电。
3、擅自使用已在供电人处办理暂停手续的电力设备或启用已封存电力设备。
4、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人的用电计量装置。
5、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将自备应急电源和其他电源并网。
6、在供电人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7、绕越供电人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8、伪造或者开启供电人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9、损坏供电人用电计量装置。
10、使供电人用电计量装置失准或者失效。
11、采取其他方法导致不计量或少计量。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供电人、用电人各执*份。
供电人: 用电人: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福海县黄花沟灌区农业种植用地二号洼地经营权(三年) (拍品清单) | |||||||||||
标的 编号 | 2020年种植作物 | 2021年种植作物 | 2022年种植作物 | 地块 (标识) | 地块面积(亩) | 合计面积约 (亩) | 参考价约 (元/年/亩) | 建议种植作物(2023年) | 建议种植作物(2024年) | 建议种植作物(2025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1 | 土豆 | 玉米 | 籽瓜 | 1-1 | 378.5 | 3596 | 700 | 食葵 | 玉米 | 玉米 | 50 |
牧草 | 玉米 | 籽瓜 | 1-2 | 453.63 | |||||||
土豆 | 玉米 | 籽瓜 | 1-3 | 709.01 | |||||||
甜菜 | 玉米 | 籽瓜 | 1-4 | 716.84 | |||||||
甜菜 | 玉米 | 籽瓜 | 1-5 | 625.56 | |||||||
甜菜 | 玉米 | 籽瓜 | 1-6 | 712.87 | |||||||
2 | 甜菜 | 玉米 | 籽瓜 | 1-7 | 812.18 | 3102 | 700 | 食葵 | 玉米 | 玉米 | 50 |
甜菜 | 高粱 | 籽瓜 | 1-8 | 777.66 | |||||||
甜菜 | 高粱 | 籽瓜 | 1-9 | 783.27 | |||||||
甜菜 | 高粱 | 休耕 | 1-10 | 728.90 | |||||||
3 | 甜菜 | 高粱 | 休耕 | 1-11 | 926.65 | 3406 | 650 | 玉米 | 玉米 | 籽瓜 | 50 |
甜菜 | 茴香、籽瓜 | 玉米、食葵 | 1-13 | 960.99 | |||||||
甜菜 | 籽瓜 | 食葵 | 1-14 | 829.82 | |||||||
甜菜 | 籽瓜 | 食葵 | 2-1 | 688.98 | |||||||
4 | 甜菜 | 茴香 | 食葵 | 1-15 | 1232.21 | 3211 | 650 | 玉米 | 玉米 | 籽瓜 | 50 |
甜菜 | 籽瓜 | 食葵 | 1-16 | 678.50 | |||||||
甜菜 | 茴香、籽瓜 | 食葵 | 3-1 | 761.05 | |||||||
甜菜 | 籽瓜 | 食葵 | 3-2 | 538.76 | |||||||
5 | 籽瓜 | 食葵 | 休耕 | 1-20 | 570.48 | 3804 | 700 | 玉米 | 籽瓜 | 食葵 | 50 |
籽瓜 | 食葵 | 休耕 | 1-21 | 687.69 | |||||||
籽瓜 | 食葵、籽瓜 | 休耕 | 1-22 | 859.06 | |||||||
籽瓜 | 食葵、籽瓜 | 休耕 | 1-23 | 826.67 | |||||||
籽瓜 | 食葵 | 休耕 | 1-24 | 860.19 | |||||||
6 | 玉米 | 食葵 | 籽瓜 | 5-1 | 215.35 | 2632 | 650 | 玉米 | 玉米 | 食葵 | 50 |
玉米 | 食葵 | 籽瓜 | 5-2 | 292.11 | |||||||
玉米 | 食葵 | 籽瓜 | 5-3 | 377.61 | |||||||
玉米 | 籽瓜 | 食葵 | 5-4 | 399.83 | |||||||
甜菜 | 籽瓜 | 食葵 | 4-1 | 375.14 | |||||||
甜菜 | 籽瓜 | 食葵 | 4-4 | 420.44 | |||||||
甜菜 | 籽瓜 | 食葵 | 4-5 | 551.42 | |||||||
7 | 籽瓜 | 籽瓜 | 食葵 | 4-7 | 472.17 | 2758 | 650 | 玉米 | 玉米 | 籽瓜 | 50 |
甜菜 | 籽瓜 | 食葵 | 4-12 | 192.34 | |||||||
甜菜 | 籽瓜 | 食葵 | 4-14 | 2093.51 | |||||||
8 | 玉米 | 食葵 | 食葵 | 5-5 | 385.26 | 2261 | 650 | 籽瓜 | 玉米 | 玉米 | 50 |
玉米 | 食葵 | 食葵 | 5-6 | 316.76 | |||||||
甜菜 | 茴香 | 食葵 | 4-2 | 298.26 | |||||||
甜菜 | 甜菜 | 玉米 | 4-6 | 360.98 | |||||||
甜菜 | 板蓝根 | 食葵 | 4-8 | 445.37 | |||||||
甜菜 | 板蓝根 | 玉米 | 4-10 | 454.50 | |||||||
9 | 黄芪 | 籽瓜 | 食葵 | 4-13 | 3166.11 | 3166 | 650 | 籽瓜 | 玉米 | 玉米 | 50 |
10 | 甜菜 | 玉米 | 食葵 | 4-3 | 567.03 | 3248 | 700 | 食葵 | 玉米 | 籽瓜 | 50 |
茴香、籽瓜 | 玉米 | 食葵 | 1-12 | 1567.07 | |||||||
籽瓜 | 食葵 | 休耕 | 4-9 | 555.19 | |||||||
籽瓜 | 食葵 | 休耕 | 4-11 | 558.76 |
本人已阅读此拍卖文件全部内容,完全了解拍品所有信息,并遵守拍卖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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