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新泉高阳污水处理(重庆)有限公司100%股权
凯发新泉高阳污水处理(重庆)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企业名称 | 凯发新泉高阳污水处理(重庆)有限公司 |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520.0 | ||
经济类型 | 企业类型 | |||
所属行业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污水处理,中水生产和销售,并提供膜工艺的技术咨询及服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 (略) 规定需经许可或审批的,未获许可或审批前不得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HYFLUX UTILITY WWT (HCHX) PTE.LTD. | 100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195.* | -2.* | 2.*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8459.* | 4638.* | 3821.* | ||
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昆明分所 | |||
**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071.* | -85.* | -86.*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8711.* | 4976.* | 3734.*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HYFLUX UTILITY WWT (HCHX) PTE.LTD. | ||
---|---|---|---|---|
注册地(住所)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所属行业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略) | |||
批准日期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决议文件名称 | (略) (略) 第一届董事会第135次会议决议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5780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转让底价:人民币5,780.00万元(最终成交价以意向受让方或竞买方不低于本转让底价的最终有效报价为准)。(二)价款支付与结算: 1.价款支付: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账户(以到账为准)。2.结算:下列款项均以人民币计价,并通过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统一结算(不计息): A.交易保证金; B.转、受让方应向交易机构(云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三)标的交付方式:转让方应当于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企业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四)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 (略) (略) 、云南 (略) 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 (略) (略) 、云南 (略) 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五)本次产权转让所涉及的税收和费用: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和费用,转、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其约定缴纳,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受让方承担。(六)本次产权转让所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1.截止**日,标的企业欠云南 (略) 借款及其利息共计人民币4526.*万元。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标的企业提供足额的股东借款,用于标的企业偿还上述借款及其利息(利息按照借款发生日到实际还款日期间进行计算)。2.除本条第1款外债权债务由本次股东变更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接。(七)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的期间损益由受让方按受让比例承担或享有。(八)受让方认可并承诺在股权交割后支持标的企业继续履行股权交割前云南水务或标的企业为履行特许经营权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特许经营协议、委托运营协议、投资合作协议等)而与第三方签订的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合同、采购合同、服务合同、运营合同等。(特别说明: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应在其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以上“交易条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只能以此为基础细化,任一方均不得提议改变上述交易条件的实质性内容。意向受让方向云交所登记受让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万元) | 578 |
交纳时间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7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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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0.0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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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名称 | 凯发新泉高阳污水处理(重庆)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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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520.0 | ||
经济类型 | 企业类型 | |||
所属行业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污水处理,中水生产和销售,并提供膜工艺的技术咨询及服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 (略) 规定需经许可或审批的,未获许可或审批前不得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HYFLUX UTILITY WWT (HCHX) PTE.LTD. | 100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195.* | -2.* | 2.*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8459.* | 4638.* | 3821.* | ||
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昆明分所 | |||
**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071.* | -85.* | -86.*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8711.* | 4976.* | 3734.*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HYFLUX UTILITY WWT (HCHX) PTE.LT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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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所属行业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略) | |||
批准日期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决议文件名称 | (略) (略) 第一届董事会第135次会议决议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5780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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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转让底价:人民币5,780.00万元(最终成交价以意向受让方或竞买方不低于本转让底价的最终有效报价为准)。(二)价款支付与结算: 1.价款支付: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账户(以到账为准)。2.结算:下列款项均以人民币计价,并通过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统一结算(不计息): A.交易保证金; B.转、受让方应向交易机构(云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三)标的交付方式:转让方应当于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企业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四)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 (略) (略) 、云南 (略) 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 (略) (略) 、云南 (略) 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五)本次产权转让所涉及的税收和费用: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和费用,转、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其约定缴纳,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受让方承担。(六)本次产权转让所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1.截止**日,标的企业欠云南 (略) 借款及其利息共计人民币4526.*万元。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标的企业提供足额的股东借款,用于标的企业偿还上述借款及其利息(利息按照借款发生日到实际还款日期间进行计算)。2.除本条第1款外债权债务由本次股东变更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接。(七)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的期间损益由受让方按受让比例承担或享有。(八)受让方认可并承诺在股权交割后支持标的企业继续履行股权交割前云南水务或标的企业为履行特许经营权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特许经营协议、委托运营协议、投资合作协议等)而与第三方签订的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合同、采购合同、服务合同、运营合同等。(特别说明: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应在其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以上“交易条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只能以此为基础细化,任一方均不得提议改变上述交易条件的实质性内容。意向受让方向云交所登记受让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万元) | 578 |
交纳时间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7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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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0.0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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