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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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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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内蒙古大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编号:S*D*
标的名称: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北京金泰房 (略)
转让比例:100转让行为批准单位:北京 (略)
交易机构名称: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价格:19129.6572万元
挂牌期间:20挂牌日期:**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网络竞价是否自动延期: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5738万元支付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当最高报价方或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可以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3、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转让方有权将标的重新挂牌:(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4)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5、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2)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本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受让方资格条件:
重要信息披露:1、**日至**日,标的企业所属呼和浩特金泰中心项目现房销售情况如下:写字楼签约金额65,615,530元,签约面积8,021.84平方米;车位签约金额4,640,000元,销售22个。 2、2021年11月,标的企业与转让方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约定标的企业向转让方提供借款,金额1.6亿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年利率为4.35%,借款资金根据转让方资金需求分批次支付,标的企业于2021年11月支付借款4000万元。 3、其他情况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http://**-2
数据来源: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转让标的企业名称:内蒙古大 (略)
注册地(住所):
注册资本(万元):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14Q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20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审计年度(2020)
营业收入(上年度):12,626.15利润总额(上年度):359.3净利润(上年度):263.43
资产总额(上年度):31,367.34负债总额(上年度):11,231.24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20,136.11
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年度**财务报表【月报】
营业收入:12.02利润总额:-34.77净利润:-34.77
资产总额:16,536.8负债总额:632.96净资产(所有者权益):15,903.85
企业股东信息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东持股比例
北京金泰房 (略) -999,999,99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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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内蒙古大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编号:S*D*
标的名称: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北京金泰房 (略)
转让比例:100转让行为批准单位:北京 (略)
交易机构名称: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价格:19129.6572万元
挂牌期间:20挂牌日期:**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网络竞价是否自动延期: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5738万元支付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当最高报价方或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可以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3、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转让方有权将标的重新挂牌:(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4)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5、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2)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本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受让方资格条件:
重要信息披露:1、**日至**日,标的企业所属呼和浩特金泰中心项目现房销售情况如下:写字楼签约金额65,615,530元,签约面积8,021.84平方米;车位签约金额4,640,000元,销售22个。 2、2021年11月,标的企业与转让方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约定标的企业向转让方提供借款,金额1.6亿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年利率为4.35%,借款资金根据转让方资金需求分批次支付,标的企业于2021年11月支付借款4000万元。 3、其他情况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http://**-2
数据来源: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转让标的企业名称:内蒙古大 (略)
注册地(住所):
注册资本(万元):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14Q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20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审计年度(2020)
营业收入(上年度):12,626.15利润总额(上年度):359.3净利润(上年度):263.43
资产总额(上年度):31,367.34负债总额(上年度):11,231.24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20,136.11
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年度**财务报表【月报】
营业收入:12.02利润总额:-34.77净利润:-34.77
资产总额:16,536.8负债总额:632.96净资产(所有者权益):15,903.85
企业股东信息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东持股比例
北京金泰房 (略) -999,999,99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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