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张大班台转让公告
五张大班台转让公告
受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以下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项目编号:ZZCQ*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名称:五张大班台
项目简介:本次转让的5张大班台,每张搭配一个文件柜,现存放于光明区振明路110号及149号。
标的(项目)所属单位:国家税 (略) 光明区税务局
内部决策:局长办公会议纪要
标的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略) (略)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国家税 (略) 光明区税务局
核准(备案)日期:**日
评估基准日:**日
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五张大班台
挂牌价格:170元
是否需要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具体金额及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执行;如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原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长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标的资产整体转让。
2、标的物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可现场确认标的状况,标的物状况以实物为准)。资产的评估报告仅作为参考,评估报告中内容、参数、清单等均仅作为交易的参考,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且对实际资产与资产评估报告存在的差异无异议。
3、标的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用及税,依照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4、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拆卸、包装及运输等,提货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费、搬运、吊装运输费用等)、安全责任及其他相关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5、转让价款为含税价(税率3%),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6、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且应在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7、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3)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4)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7)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
8、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联交所提交报名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
9、其他披露事项详见留存在深圳联交所的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材料。
10、看样联系人:刘启亮电话:*。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国家税 (略) 光明区税务局
住所: (略) 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翠路北10号
负责人:何立
机构性质:机关
监管机构(部门):国家税 (略) 光明区税务局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局长办公室会议纪要(**日)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55-* 行先生
业务投诉电话:0755-*
传真:0755-*
联系地址: (略) 南山区沙河西路18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3层
网址:http://**;微信公众号sotcbb。
保证金账户
户 名:深圳联合产 (略)
账 号:632 505 928
开 户 银 行:中国 (略) 深圳科技园支行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受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以下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项目编号:ZZCQ*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名称:五张大班台
项目简介:本次转让的5张大班台,每张搭配一个文件柜,现存放于光明区振明路110号及149号。
标的(项目)所属单位:国家税 (略) 光明区税务局
内部决策:局长办公会议纪要
标的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略) (略)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国家税 (略) 光明区税务局
核准(备案)日期:**日
评估基准日:**日
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五张大班台
挂牌价格:170元
是否需要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具体金额及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执行;如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原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长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标的资产整体转让。
2、标的物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可现场确认标的状况,标的物状况以实物为准)。资产的评估报告仅作为参考,评估报告中内容、参数、清单等均仅作为交易的参考,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且对实际资产与资产评估报告存在的差异无异议。
3、标的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用及税,依照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4、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拆卸、包装及运输等,提货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费、搬运、吊装运输费用等)、安全责任及其他相关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5、转让价款为含税价(税率3%),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6、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且应在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7、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3)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4)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7)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
8、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联交所提交报名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
9、其他披露事项详见留存在深圳联交所的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材料。
10、看样联系人:刘启亮电话:*。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国家税 (略) 光明区税务局
住所: (略) 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翠路北10号
负责人:何立
机构性质:机关
监管机构(部门):国家税 (略) 光明区税务局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局长办公室会议纪要(**日)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55-* 行先生
业务投诉电话:0755-*
传真:0755-*
联系地址: (略) 南山区沙河西路18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3层
网址:http://**;微信公众号sotc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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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632 505 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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