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环保检测报废设备一批
机动车环保检测报废设备一批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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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NB2022DF* | 监测编号 | GR2022NB* |
标的名称 | 机动车环保检测报废设备一批 | 转让底价(万元) | 19.* |
挂牌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资产概述 | 无 |
废旧物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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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机动车环保检测报废设备一批 | 计量单位 |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其他说明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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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 |
挂牌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产权的交割:受让方付清成交款、交割单会签完成后交割,受让方应在付清成交款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交割单会签,并在交割单会签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标的物的拆移、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离场工作。(2)、本次交易设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20000元。受让方按照转让方和产权交易中心的要求支付申购(竞买)保证金,在确认成为受让方后,受让方的申购(竞买)保证金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的服务费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交纳成交价款时补足。(3)、受让方须自行负担拆除、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费用。(4)、标的搬运装卸、运输过程中,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在交割期间应遵守标的资产存放地企业相关规章制度,如有发生违反存放地企业规章制度且造成损失的,转让方有权追究受让方的赔偿责任,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5)、转让方在完成交割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开具收据。(6)、本标的资产为报废机动车环保检测设备一批,故转让方和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不提供标的物的技术资料和售后服务,也不保证标的物可以重新使用及标的物的完整性。受让方不得以标的资产存在瑕疵、实际清点数量与披露的预估数量存在偏差、遗漏等任何理由向转让方主张任何权利。(7)、本次转让标的拆除、装卸、运输等作业环境复杂,转让范围还需现场指认,标的毁损程度需自行评估确认等情况,本次标的需现场踏勘,如未参与现场踏勘,谢绝报名。(8)、保证金交纳:保证金应由意向受让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转让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9)、网络报名时间:**日至**日15时止(10)、标的物展示时间:**日(看样人须配合看样场地管理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遵守标的资产存放地企业相关规章制度。现场领取《踏勘确认书》,踏勘完毕后,在《踏勘确认书》上签字和盖章。踏勘看样时请携带相关材料和印章。预约电话:包老师 0574-*)(11)、该批物资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图片仅供参考。我中心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请各位意向竞买人谨慎参与竞价。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无 |
处置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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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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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其他组织,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竞价开始时间 | ** 10:00:00 |
现场审核时间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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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000元。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宁波 (略) 账号:*00089 开户行:中国 (略) (略) 分行东城支行 |
保证内容 | (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
处置方法 | (1)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后,本中心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 根据出让方的要求,保证金可选择是否抵充成交款或服务费,如选择抵充,则保证金不再退还;如未抵充,保证金按原路返回。 (3)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
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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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宁波国信资 (略)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略) 生态环境局 |
核准(备案)日期 | |
评估基准日 | ** |
评估报告文号 | 甬国评报字(2022)第056号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19.* |
账面净值(万元) |
转让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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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略) 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
注册地(住所) | (略) 鄞州区甬港南路45号 |
法定代表人 | 杜宇峰 |
注册资本(万元) | 595.*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企业类型 | 其他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655 |
经营规模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函件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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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包老师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74-*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略) 鄞州区宁穿路 (略) 行政服务中心315室 |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 |
意向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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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保证金转账凭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还应提交的材料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营业执照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除以上材料外,自然人还应提交的材料 | ||||
身份证背面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身份证正面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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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NB2022DF* | 监测编号 | GR2022NB* |
标的名称 | 机动车环保检测报废设备一批 | 转让底价(万元) | 19.* |
挂牌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资产概述 | 无 |
废旧物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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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机动车环保检测报废设备一批 | 计量单位 |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其他说明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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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 |
挂牌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产权的交割:受让方付清成交款、交割单会签完成后交割,受让方应在付清成交款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交割单会签,并在交割单会签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标的物的拆移、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离场工作。(2)、本次交易设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20000元。受让方按照转让方和产权交易中心的要求支付申购(竞买)保证金,在确认成为受让方后,受让方的申购(竞买)保证金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的服务费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交纳成交价款时补足。(3)、受让方须自行负担拆除、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费用。(4)、标的搬运装卸、运输过程中,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在交割期间应遵守标的资产存放地企业相关规章制度,如有发生违反存放地企业规章制度且造成损失的,转让方有权追究受让方的赔偿责任,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5)、转让方在完成交割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开具收据。(6)、本标的资产为报废机动车环保检测设备一批,故转让方和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不提供标的物的技术资料和售后服务,也不保证标的物可以重新使用及标的物的完整性。受让方不得以标的资产存在瑕疵、实际清点数量与披露的预估数量存在偏差、遗漏等任何理由向转让方主张任何权利。(7)、本次转让标的拆除、装卸、运输等作业环境复杂,转让范围还需现场指认,标的毁损程度需自行评估确认等情况,本次标的需现场踏勘,如未参与现场踏勘,谢绝报名。(8)、保证金交纳:保证金应由意向受让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转让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9)、网络报名时间:**日至**日15时止(10)、标的物展示时间:**日(看样人须配合看样场地管理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遵守标的资产存放地企业相关规章制度。现场领取《踏勘确认书》,踏勘完毕后,在《踏勘确认书》上签字和盖章。踏勘看样时请携带相关材料和印章。预约电话:包老师 0574-*)(11)、该批物资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图片仅供参考。我中心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请各位意向竞买人谨慎参与竞价。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无 |
处置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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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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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其他组织,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竞价开始时间 | ** 10:00:00 |
现场审核时间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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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000元。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宁波 (略) 账号:*00089 开户行:中国 (略) (略) 分行东城支行 |
保证内容 | (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
处置方法 | (1)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后,本中心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 根据出让方的要求,保证金可选择是否抵充成交款或服务费,如选择抵充,则保证金不再退还;如未抵充,保证金按原路返回。 (3)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
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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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宁波国信资 (略)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略) 生态环境局 |
核准(备案)日期 | |
评估基准日 | ** |
评估报告文号 | 甬国评报字(2022)第056号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19.* |
账面净值(万元) |
转让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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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略) 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
注册地(住所) | (略) 鄞州区甬港南路45号 |
法定代表人 | 杜宇峰 |
注册资本(万元) | 595.*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企业类型 | 其他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655 |
经营规模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函件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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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包老师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74-*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略) 鄞州区宁穿路 (略) 行政服务中心315室 |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 |
意向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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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保证金转账凭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还应提交的材料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营业执照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除以上材料外,自然人还应提交的材料 | ||||
身份证背面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身份证正面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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