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46.245%股权
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46.245%股权
项目名称: | 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46.245%股权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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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略) | ||
转让比例: | 46.245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略)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0.0001万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向北交所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划转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为挂牌期满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2、截至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之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资料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当事人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即具备受让资格并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并须向转让方和相关方提供相关经济补偿(交纳竞价保证金的,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北京产权交易所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按照相关规则在规定的时间内报价;(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 (略) 情况, (略) 股权现状受让;(2)同意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的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及服务费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3)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4)本方已知悉本次产权转让将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本方同意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5)本方将履行股东责任,为保障大唐长春 (略) 履行民生保障责任、 (略) 保供任务、促进大唐长春 (略) 实现“退城进郊”、绿色低碳方面转型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依据评估报告显示: (1)标的企业房屋建筑物共128项房屋尚未取得房产证,部分车辆资产尚未完成权属证明更名,上述资产无权属纠纷; (2)截止评估基准日,有5项土地证的土地使用权人是 (略) ,2018年9月 (略) 吸收合并到标的企业中,该土地证的土地使用权人尚未及时更改; (3)截止到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的部分资产已进行融资租赁售后回租; (4)截止到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向国家 (略) (略) 分行质押借款余额7,500.00万元,质押标的为3#机组全部热费和电费收费权;标的企业与 (略) 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并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标的为4#、6#机组全部热费和电费收费权;标的企业与邦银 (略) 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并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标的为5#机组全部热费和电费收费权。 2、其他信息披露文件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北交所备查资料。除北交所备查资料外,意向受让方需了解其他情况的,应自行去标的企业尽调。意向受让方须提交《保密承诺函》(转让方服务会员处领取,领取联系人:宋女士,电话:*)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后,方可查阅项目相关资料或开展尽调。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大唐长春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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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6.245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21E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1,258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是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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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上年度): | 162,892.36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77,979.52 | 净利润(上年度): | -76,635.92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227,156.98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373,061.48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145,904.5 | |
审计机构: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104,998.17 | 利润总额: | -41,818.28 | 净利润: | -41,004.81 | |
资产总额: | 201,313.53 | 负债总额: | 388,222.84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186,909.31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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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城开农业 (略) | -999,999,999 | 2.93 | ||||
国能吉林 (略) | -999,999,999 | 4.58 | ||||
(略) | -999,999,999 | 92.49 |
项目名称: | 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46.245%股权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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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略) | ||
转让比例: | 46.245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略)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0.0001万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向北交所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划转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为挂牌期满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2、截至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之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资料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当事人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即具备受让资格并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并须向转让方和相关方提供相关经济补偿(交纳竞价保证金的,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北京产权交易所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按照相关规则在规定的时间内报价;(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 (略) 情况, (略) 股权现状受让;(2)同意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的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及服务费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3)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4)本方已知悉本次产权转让将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本方同意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5)本方将履行股东责任,为保障大唐长春 (略) 履行民生保障责任、 (略) 保供任务、促进大唐长春 (略) 实现“退城进郊”、绿色低碳方面转型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依据评估报告显示: (1)标的企业房屋建筑物共128项房屋尚未取得房产证,部分车辆资产尚未完成权属证明更名,上述资产无权属纠纷; (2)截止评估基准日,有5项土地证的土地使用权人是 (略) ,2018年9月 (略) 吸收合并到标的企业中,该土地证的土地使用权人尚未及时更改; (3)截止到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的部分资产已进行融资租赁售后回租; (4)截止到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向国家 (略) (略) 分行质押借款余额7,500.00万元,质押标的为3#机组全部热费和电费收费权;标的企业与 (略) 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并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标的为4#、6#机组全部热费和电费收费权;标的企业与邦银 (略) 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并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标的为5#机组全部热费和电费收费权。 2、其他信息披露文件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北交所备查资料。除北交所备查资料外,意向受让方需了解其他情况的,应自行去标的企业尽调。意向受让方须提交《保密承诺函》(转让方服务会员处领取,领取联系人:宋女士,电话:*)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后,方可查阅项目相关资料或开展尽调。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大唐长春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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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6.245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21E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1,258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是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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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上年度): | 162,892.36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77,979.52 | 净利润(上年度): | -76,635.92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227,156.98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373,061.48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145,904.5 | |
审计机构: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104,998.17 | 利润总额: | -41,818.28 | 净利润: | -41,004.81 | |
资产总额: | 201,313.53 | 负债总额: | 388,222.84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186,909.31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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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城开农业 (略) | -999,999,999 | 2.93 | ||||
国能吉林 (略) | -999,999,999 | 4.58 | ||||
(略) | -999,999,999 | 9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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