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供热发展有限公司16%股权
天津市供热发展有限公司16%股权
标的企业名称 | (略)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注册地(住所) | (略) 西青区( (略) 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新兴产业园C座6层6-181) | 法定代表人 | 宋杰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5000.00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其他 | 所属行业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353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集中供热;建筑工程、供热工程施工;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维修;室内外装饰;五金交电、化工、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器设备批发与零售;及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职工人数 | 98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汇展(中国)有限公司 ACHIEVE(CHINA)LIMITED | 49.00 | ||
(略) (略) | 30.00 | ||
(略) 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 16.00 | ||
(略) | 5.00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6770.9144 | -6070.9024 | -816.0438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58848.373 | 56178.3852 | 2669.9878 | |
审计机构 | 天津协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1603.3667 | -4107.5851 | 1915.871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57731.1048 | 53467.4999 | 4263.6049 | |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 天津天子渡律师事务所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略) 天审津联资 (略)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备案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资产评估结果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59,057.47 | 59,602.28 | |
负债总计(万元) | 54,330.28 | 54,330.28 | |
净资产(万元) | 4,727.19 | 5,272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843.52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1、 (略) (略) (略) 西青区 (略) 村工业园区供热生产基地,由于按国家环境保护提升政策要求,2020年9月 (略) (略) 与天津 (略) 签订《金厦热源锅炉改燃合同协议书》,用5台燃气锅炉替代5台燃煤锅炉,燃煤锅炉在现场勘查日尚在拆除施工中,燃气锅炉已投入使用尚未全部办理竣工决算,在评估基准日已经支付工程款1,000万元。2、管网勘查受限的说明,评估人员未对各种埋入地下供热管网,如一次管网、二次管网在评估基准日技术参数管径和铺设长度无法完成实际技术检测,评估人员在假定被评估对单位所拥有的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在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探测的条件下,仅通过各换热站实地勘察做出判断。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
其他披露内容 | 其他披露内容详见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备查文件 | ||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转让方名称 | (略) 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和平区睦南道50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
法定代表人 | 孙斌 | 成立日期 | ** | |
注册资本 | 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其他 | 所属行业 | 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4L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6.*%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6.*%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B*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批准日期 |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决议文件名称 | 市住房城乡建设 (略) 房产管理 (略) 股权的批复 | |
决议文号 | 无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天津市供热发展有限公司16%股权 |
转让底价 | 843.52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向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标的企业及转让标的现状及本项目挂牌公告等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和附件,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之判断并确认自愿全部接受标现状及产权转让公告内容。意向受让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此向产权交易机构及转让方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不得以未履行尽职调查、未审慎查阅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或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为由,向转让方和天津产权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相关义务。2、意向受让方受让登记前,可到天津产权查阅备查文件。查阅资料前,意向受让方应向天津产权递交已公示的《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查阅人的授权委托材料;若不在天津产权查阅备查文件,则无须递交已公示的《保密承诺函》及查阅人的授权委托材料。3、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须将人民币250万元的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4、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最终受让方已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不涉及保证金扣除的情况下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5、最终受让方应在天津产权发出书面通知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6、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或最终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全部扣除意向受让方或最终受让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和缴纳相关交易费用,导致天津产权无法出具交易凭证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的。7、最终受让方自行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8、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9、标的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之日期间产生的风险及损益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附件:保密承诺函(供热发展16%股权).docx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25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公告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标的企业名称 | (略)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注册地(住所) | (略) 西青区( (略) 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新兴产业园C座6层6-181) | 法定代表人 | 宋杰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5000.00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其他 | 所属行业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353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集中供热;建筑工程、供热工程施工;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维修;室内外装饰;五金交电、化工、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器设备批发与零售;及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职工人数 | 98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汇展(中国)有限公司 ACHIEVE(CHINA)LIMITED | 49.00 | ||
(略) (略) | 30.00 | ||
(略) 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 16.00 | ||
(略) | 5.00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6770.9144 | -6070.9024 | -816.0438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58848.373 | 56178.3852 | 2669.9878 | |
审计机构 | 天津协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1603.3667 | -4107.5851 | 1915.871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57731.1048 | 53467.4999 | 4263.6049 | |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 天津天子渡律师事务所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略) 天审津联资 (略)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备案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资产评估结果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59,057.47 | 59,602.28 | |
负债总计(万元) | 54,330.28 | 54,330.28 | |
净资产(万元) | 4,727.19 | 5,272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843.52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1、 (略) (略) (略) 西青区 (略) 村工业园区供热生产基地,由于按国家环境保护提升政策要求,2020年9月 (略) (略) 与天津 (略) 签订《金厦热源锅炉改燃合同协议书》,用5台燃气锅炉替代5台燃煤锅炉,燃煤锅炉在现场勘查日尚在拆除施工中,燃气锅炉已投入使用尚未全部办理竣工决算,在评估基准日已经支付工程款1,000万元。2、管网勘查受限的说明,评估人员未对各种埋入地下供热管网,如一次管网、二次管网在评估基准日技术参数管径和铺设长度无法完成实际技术检测,评估人员在假定被评估对单位所拥有的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在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探测的条件下,仅通过各换热站实地勘察做出判断。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
其他披露内容 | 其他披露内容详见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备查文件 | ||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转让方名称 | (略) 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和平区睦南道50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
法定代表人 | 孙斌 | 成立日期 | ** | |
注册资本 | 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其他 | 所属行业 | 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4L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6.*%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6.*%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B*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批准日期 |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决议文件名称 | 市住房城乡建设 (略) 房产管理 (略) 股权的批复 | |
决议文号 | 无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天津市供热发展有限公司16%股权 |
转让底价 | 843.52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向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标的企业及转让标的现状及本项目挂牌公告等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和附件,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之判断并确认自愿全部接受标现状及产权转让公告内容。意向受让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此向产权交易机构及转让方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不得以未履行尽职调查、未审慎查阅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或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为由,向转让方和天津产权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相关义务。2、意向受让方受让登记前,可到天津产权查阅备查文件。查阅资料前,意向受让方应向天津产权递交已公示的《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查阅人的授权委托材料;若不在天津产权查阅备查文件,则无须递交已公示的《保密承诺函》及查阅人的授权委托材料。3、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须将人民币250万元的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4、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最终受让方已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不涉及保证金扣除的情况下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5、最终受让方应在天津产权发出书面通知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6、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或最终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全部扣除意向受让方或最终受让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和缴纳相关交易费用,导致天津产权无法出具交易凭证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的。7、最终受让方自行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8、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9、标的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之日期间产生的风险及损益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附件:保密承诺函(供热发展16%股权).docx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25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公告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