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沙滘西村沙坦塱的工业区用地租赁期内使用权及被地上建筑物的收益权(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沙滘西村沙坦塱的工业区用地租赁期内使用权及被地上建筑物的收益权(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略) (略) 将于**日10时起至**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略) 京东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 (略) (略) )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执行案号:(2022)粤06执恢56号】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以及增价幅度】
1. 被 (略) (略) (略) 顺德区乐从镇沙滘西村资产管理办公室租赁 (略) 顺德区乐从镇沙滘西村沙坦塱的工业区用地租赁期内使用权(合计:7533.3710平方米)及被 (略) (略) 自建的地上建筑物(合计:21070.6426平方米)的收益权(带租约拍卖,附四份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面积:7533.3710平方米,地上建筑物面积合计:21070.6426平方米,用途:未记载。土地使用结束日期:**日。法院交付。
特别注意:
1.本次拍卖财产的土地使 (略) 顺德区乐从镇西村股份合作经济社(以下简称西村股份社)的集体土地,土地属村民集体所有。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7)44号文]第十九条规定及西村股份社关于拍卖财产问题表决票,本次拍卖财产仅限于西村股份社的村民才能购买。非本村组人,请谨慎购买。
2.拍卖财产无政府批文,也未办理相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附属设施均为无证建筑物,成交后买受人(或承受人)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费用或损失自行承担。
3.根 (略) 顺德区委办公室文件:顺委办(2022)3号文。拍卖标的厂房临涌而建,部分建筑物为占用村地,填涌而建,存在违建部分被拆除的风险(具体拆除面积,不能确定),成交后买受人(或承受人)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费用或损失自行承担。
4.如政府征用被 (略) (略) ( (略) ) (略) 顺德区乐从镇沙滘西村资产管理办公室租赁 (略) 顺德区乐从镇沙滘西村沙坦塱的工业区用地租赁期内使用权(合计:7533.3710平方米)及被 (略) (略) 自建的地上建筑物(合计:21070.6426平方米),买受人(或承受人)需自行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处理或者依据法定程序处理。
5.地上建筑物F07有相邻建筑物,结构上与建筑物F07打通使用,其建筑面积为2306.6176平方米,占地面积为568.3744平方米,该占地为使用权人多占案外人西村股份社土地,不在本次评估土地面积7533.3710平方米的范围内。处置时存在因西村股份社追回使用权人多占土地,拆除违建建筑物,而对地上建筑物F07在结构使用上造成的影响等相关风险。
6.多占西村股份社568.3744平方米土地的使用费问题,竞买前竞买人自行向乐从镇西村股份合作经济社了解情况;成交后买受人(或承受人)需自行与西村股份社协商沟通处理或者依据法定程序处理。
7.土地有上348.3平方米(详见用地现状平面编号示意图)规划为道路用地, (略) 自建的地上建筑物占用了该道路用地,西村股份社对该道路土地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益,故道路用地相应拍卖款归西村股份社所有。
8.拍卖财产涉及的2022年管理费、垃圾费、停车费等费用合计46252元,该费用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负担;2022年后的管理费、垃圾费、停车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与西村股份社协商沟通处理或者依据法定程序处理;竞买前竞买人自行向西村股份社了解情况。
9. (略) 调查的局限性,本次拍卖标的仍可能存地其它未彼露和瑕疵。对标的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标准及起止时间,竞买人应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全面调查了解,对本次拍卖所 (略) 和拍卖平台不构成保证或担保。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10.根据《西村工业区土地有偿使用协议》显示,土地使用权至**日止,期满后,土地归还*方,建筑及其附属物无偿归还*方所有。
11.对于无证建筑物、构筑物,买受人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费用或损失自行承担。
2.起拍价人民币*.2元,保证金人民币*元,加价幅度人民币*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资格及禁止】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限购政策】受限购政策约束的房地产,竞买人须自行向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 (略) 提交自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持续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法院不予准许。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3.如属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地产,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将符合宅基地不动产受让资格证 (略) 执行局。逾期提交或经审核买受人不具备宅基地不动产受让资格条件的,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法院不予准许。
4.拍卖(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注册报名,通过实名认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在线交纳保证金, (略) 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网络服务提供者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
5.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12月8日上午11时前预约承办人后,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6.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7.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通知】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详见本网页拍卖信息公示的“优先购买权人”一栏。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12月 (略) 提交有效证明,经承办人核实确认,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中录入相关资料并通知相关优先购买权人后,优先购买权人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参加竞买。优先购买权人逾期提交相关资料或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3.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四、【咨询、展示看样】
1.即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周末、节假日休息)。
2.标的集中看样时间: **日上午10点(如需预约看样,请在看样时间前两个工作日预约,并编辑短信(短信内容:“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标的物名称”)短信发送至*作为看样登记。看样当天请按时到达,法院不另安排看样时间。
临时调整(取消)集中看样的特别说明,遇疫情,拍卖标被临时管控的,调整(取消)集中看样另行通知。
3.咨询如何报名、支付保证金等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
(1)淘宝平台: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2)京东平台:京东网络司法(广东)拍卖平台服务专线4008-363-020。
4.拍卖监督电话:0757-*
五、【拍卖方式】
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竞价规则】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不少于二十四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代码及其出价信息在网络竞买页面实时显示,并储存、显示竞价全程。
七、【特别提醒】
1.本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以财产行政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房产及国土使用权的领证面积,四至范围及其他指标以国土城建等部门的最终核实为准。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2.本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对本次拍卖所公 (略) 和拍卖平台不作保证或担保。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竞买人务必在参拍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状,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4.如标的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按标的现状拍卖,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按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5.买受人悔拍或不符合竞买条件参与竞拍,导致拍卖目的未能实现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6.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等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要求的,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7.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为(2016)佛仲字第003号仲裁裁决书,文书内容请自行在公开官网查阅。
八、【税费负担】
1. 标的物产权过户(变更登记),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等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收到拍卖(变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垫付的因网络司法拍卖(变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支 (略) 申请退款(买受人对提供的税费支付凭证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院审查税费支付凭证符合条件的,从拍卖(变卖)款中优先退付。买受人有正当理由无法在上述期间办理的, (略) 提出书面延期申请, (略) 审核同意后可延期。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本院不再从拍卖款中优先偿付,请买受人自行向被执行人主张该权利。
2.不动产过户期间如因房产及土地权利性质、用途、使用权类型发生变更而产生相应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法院不负责调取、提供拍品原所有人不动产户籍信息及其名下其他财产信息、婚姻状况、拍品前次成交价格票据等材料),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4.常见的税、费征收标准,可点击下方链接登*房产智算器估算交易税费(仅供参考),最终以税务机关核定税费为准。
PC端: http://**
移动端: http://**
存量房交易计算公式汇总表(仅供参考)
原权属人身份 | 房产性质 | 税种 | 税率及征免情形 | ||||||||||
自然人 | 住宅 | 增值税(购买) | <2年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 | |||||||||
≥2年 | 免征 | ||||||||||||
增值税(自建自用) | 免征 | ||||||||||||
城建税 | 增值税实缴税额×7% | ||||||||||||
教育费附加 | 增值税实缴税额×3% | ||||||||||||
地方教育附加 | 增值税实缴税额×2% | ||||||||||||
个人所得税 | <5年或≥5年但不属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 能提供原值凭证准确计算所得额/受赠房屋再 转让 | 转让所得×20% | ||||||||||
不能提供原值凭证无法准确计算所得额 | 买卖 | 转让所得×1% | |||||||||||
拍卖 | 拍卖成交价格×3% | ||||||||||||
≥5年且属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 免征 | ||||||||||||
土地增值税 | 免征 | ||||||||||||
印花税 | 免征 | ||||||||||||
契税 | 契税基本税率是3%;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 ||||||||||||
非住宅 | 增值税 | 能提供购买发票/契税完税凭证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入发票价格或契税计税依据)×5% | ||||||||||
不能提供购买发票的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 | ||||||||||||
城建税 | 增值税实缴税额×7% | ||||||||||||
教育费附加 | 增值税实缴税额×3% | ||||||||||||
地方教育附加 | 增值税实缴税额×2% | ||||||||||||
个人所得税 | 能提供原值凭证准确计算所得额/受赠房屋再 转让 | 转让所得×20% | |||||||||||
不能提供原值凭证无法准确计算所得额 | 买卖 | 转让所得×1.5% | |||||||||||
拍卖 | 拍卖成交价格×3% | ||||||||||||
土地增值税 | 按规定可以查实征收的,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查实征收 | ||||||||||||
按规定无法查实而需要核定征收的,按其转让收入全额核定征收,征收率为5%。 | |||||||||||||
印花税 | 计税依据×0.05% | ||||||||||||
契税 | 计税依据×3% | ||||||||||||
非自然人 | 住宅/非住宅 | 增值税 | 项目类型 | 计税方法 | 不动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窗口预缴 | 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税申报 | |||||||
非自建 | 小规模纳税人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入发票价格或契税计税依据)×5%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入发票价格或契税计税依据)×5%-已预缴税款 | ||||||||||
一般纳税人 | **日以前项目(简易计税)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入发票价格或契税计税依据)×5%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已预缴税款 | ||||||||||
**日以前项目(一般计税)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9%-当期进项税额-已预缴税款 | ||||||||||||
**日以后项目(一般计税)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9%-当期进项税额-已预缴税款 | ||||||||||||
自建 | 小规模纳税人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已预缴税款 | ||||||||||
一般纳税人 | **日以前项目(简易计税)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已预缴税款 | ||||||||||
**日以前项目(一般计税)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9%-当期进项税额-已预缴税款 | ||||||||||||
**日以后项目(一般计税)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9%-当期进项税额-已预缴税款 | ||||||||||||
城建税 | 增值税实缴税额×7% | ||||||||||||
教育费附加 | 增值税实缴税额×3% | ||||||||||||
地方教育附加 | 增值税实缴税额×2% | ||||||||||||
企业所得税 | 原企业属查账征收 | 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自行申报 | |||||||||||
原企业属核定征收 | 并入当期应税收入自行申报 | ||||||||||||
土地增值税 | 按规定可以查实征收的,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查实征收 | ||||||||||||
按规定无法查实而需要核定征收的,按其转让收入全额核定征收,征收率为:普通住宅5%,其他6%。 | |||||||||||||
印花税 | 计税依据×0.05% | ||||||||||||
契税 | 计税依据×3% | ||||||||||||
注:1.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入发票价格或契税计税依据为不含税销售额。 2.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减免条件的,按要求办理免征。 3.本资料征税规定以现行政策为依据,如有变更,请以最新规定为准。 | |||||||||||||
九、【成交确认、所有权转移】
1.拍卖成交的,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2.拍卖成交以及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负责向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按照当地的过户手续办理流程,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3.因办理标的物产权证、他项权证注销及其他过户前期手续可能导致过户迟延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税、费、滞纳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十、【重要提示】
1.竞买人须在参拍前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
2.拍卖财产涉及农业用地、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的,当地政府对用地在用途、环保、税收、产业技术等方面有特别政策或要求,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一定要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
3.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保证金锁定及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拍卖平台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或拍卖未成交的,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成交价款自成交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完毕。以上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略) 指定账户(收款人: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 (略) 分行华达支行,账号:*5762),并注明“执行案号:(2022)粤06执恢56号;款项性质:拍卖余款”。
3.买受人应按照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剩余价款支付完毕, (略) 认可,并承诺可在指定时间内放款的金融机构, (略) 审核同意后可延期。逾期支付成交余款的,导致不能实现拍卖目的,按悔拍处理。
十二、【大额保证金交纳】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其他】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一旦参加竞拍,即视为竞买人知晓并同意本次拍卖的公告及须知。
本次拍卖所委托的拍辅机构为京东,本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略) (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略) (略) 承办法官联系电话:0757-*
网拍监督电话:0757-*
京东网络司法(广东)拍卖平台服务专线:4008-363-020
竞拍流程指引:http://**
淘宝平台: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略) 诉讼资产网:http://**
(略) 网:http://**_7/homepage/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禅城区魁奇二路51号
拍卖公告
(略) (略) 将于**日10时起至**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略) 京东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 (略) (略) )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执行案号:(2022)粤06执恢56号】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以及增价幅度】
1. 被 (略) (略) (略) 顺德区乐从镇沙滘西村资产管理办公室租赁 (略) 顺德区乐从镇沙滘西村沙坦塱的工业区用地租赁期内使用权(合计:7533.3710平方米)及被 (略) (略) 自建的地上建筑物(合计:21070.6426平方米)的收益权(带租约拍卖,附四份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面积:7533.3710平方米,地上建筑物面积合计:21070.6426平方米,用途:未记载。土地使用结束日期:**日。法院交付。
特别注意:
1.本次拍卖财产的土地使 (略) 顺德区乐从镇西村股份合作经济社(以下简称西村股份社)的集体土地,土地属村民集体所有。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7)44号文]第十九条规定及西村股份社关于拍卖财产问题表决票,本次拍卖财产仅限于西村股份社的村民才能购买。非本村组人,请谨慎购买。
2.拍卖财产无政府批文,也未办理相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附属设施均为无证建筑物,成交后买受人(或承受人)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费用或损失自行承担。
3.根 (略) 顺德区委办公室文件:顺委办(2022)3号文。拍卖标的厂房临涌而建,部分建筑物为占用村地,填涌而建,存在违建部分被拆除的风险(具体拆除面积,不能确定),成交后买受人(或承受人)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费用或损失自行承担。
4.如政府征用被 (略) (略) ( (略) ) (略) 顺德区乐从镇沙滘西村资产管理办公室租赁 (略) 顺德区乐从镇沙滘西村沙坦塱的工业区用地租赁期内使用权(合计:7533.3710平方米)及被 (略) (略) 自建的地上建筑物(合计:21070.6426平方米),买受人(或承受人)需自行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处理或者依据法定程序处理。
5.地上建筑物F07有相邻建筑物,结构上与建筑物F07打通使用,其建筑面积为2306.6176平方米,占地面积为568.3744平方米,该占地为使用权人多占案外人西村股份社土地,不在本次评估土地面积7533.3710平方米的范围内。处置时存在因西村股份社追回使用权人多占土地,拆除违建建筑物,而对地上建筑物F07在结构使用上造成的影响等相关风险。
6.多占西村股份社568.3744平方米土地的使用费问题,竞买前竞买人自行向乐从镇西村股份合作经济社了解情况;成交后买受人(或承受人)需自行与西村股份社协商沟通处理或者依据法定程序处理。
7.土地有上348.3平方米(详见用地现状平面编号示意图)规划为道路用地, (略) 自建的地上建筑物占用了该道路用地,西村股份社对该道路土地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益,故道路用地相应拍卖款归西村股份社所有。
8.拍卖财产涉及的2022年管理费、垃圾费、停车费等费用合计46252元,该费用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负担;2022年后的管理费、垃圾费、停车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与西村股份社协商沟通处理或者依据法定程序处理;竞买前竞买人自行向西村股份社了解情况。
9. (略) 调查的局限性,本次拍卖标的仍可能存地其它未彼露和瑕疵。对标的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标准及起止时间,竞买人应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全面调查了解,对本次拍卖所 (略) 和拍卖平台不构成保证或担保。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10.根据《西村工业区土地有偿使用协议》显示,土地使用权至**日止,期满后,土地归还*方,建筑及其附属物无偿归还*方所有。
11.对于无证建筑物、构筑物,买受人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费用或损失自行承担。
2.起拍价人民币*.2元,保证金人民币*元,加价幅度人民币*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资格及禁止】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限购政策】受限购政策约束的房地产,竞买人须自行向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 (略) 提交自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持续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法院不予准许。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3.如属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地产,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将符合宅基地不动产受让资格证 (略) 执行局。逾期提交或经审核买受人不具备宅基地不动产受让资格条件的,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法院不予准许。
4.拍卖(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注册报名,通过实名认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在线交纳保证金, (略) 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网络服务提供者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
5.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12月8日上午11时前预约承办人后,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6.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7.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通知】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详见本网页拍卖信息公示的“优先购买权人”一栏。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12月 (略) 提交有效证明,经承办人核实确认,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中录入相关资料并通知相关优先购买权人后,优先购买权人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参加竞买。优先购买权人逾期提交相关资料或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3.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四、【咨询、展示看样】
1.即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周末、节假日休息)。
2.标的集中看样时间: **日上午10点(如需预约看样,请在看样时间前两个工作日预约,并编辑短信(短信内容:“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标的物名称”)短信发送至*作为看样登记。看样当天请按时到达,法院不另安排看样时间。
临时调整(取消)集中看样的特别说明,遇疫情,拍卖标被临时管控的,调整(取消)集中看样另行通知。
3.咨询如何报名、支付保证金等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
(1)淘宝平台: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2)京东平台:京东网络司法(广东)拍卖平台服务专线4008-363-020。
4.拍卖监督电话:0757-*
五、【拍卖方式】
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竞价规则】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不少于二十四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代码及其出价信息在网络竞买页面实时显示,并储存、显示竞价全程。
七、【特别提醒】
1.本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以财产行政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房产及国土使用权的领证面积,四至范围及其他指标以国土城建等部门的最终核实为准。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2.本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对本次拍卖所公 (略) 和拍卖平台不作保证或担保。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竞买人务必在参拍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状,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4.如标的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按标的现状拍卖,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按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5.买受人悔拍或不符合竞买条件参与竞拍,导致拍卖目的未能实现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6.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等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要求的,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7.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为(2016)佛仲字第003号仲裁裁决书,文书内容请自行在公开官网查阅。
八、【税费负担】
1. 标的物产权过户(变更登记),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等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收到拍卖(变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垫付的因网络司法拍卖(变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支 (略) 申请退款(买受人对提供的税费支付凭证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院审查税费支付凭证符合条件的,从拍卖(变卖)款中优先退付。买受人有正当理由无法在上述期间办理的, (略) 提出书面延期申请, (略) 审核同意后可延期。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本院不再从拍卖款中优先偿付,请买受人自行向被执行人主张该权利。
2.不动产过户期间如因房产及土地权利性质、用途、使用权类型发生变更而产生相应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法院不负责调取、提供拍品原所有人不动产户籍信息及其名下其他财产信息、婚姻状况、拍品前次成交价格票据等材料),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4.常见的税、费征收标准,可点击下方链接登*房产智算器估算交易税费(仅供参考),最终以税务机关核定税费为准。
PC端: http://**
移动端: http://**
存量房交易计算公式汇总表(仅供参考)
原权属人身份 | 房产性质 | 税种 | 税率及征免情形 | ||||||||||
自然人 | 住宅 | 增值税(购买) | <2年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 | |||||||||
≥2年 | 免征 | ||||||||||||
增值税(自建自用) | 免征 | ||||||||||||
城建税 | 增值税实缴税额×7% | ||||||||||||
教育费附加 | 增值税实缴税额×3% | ||||||||||||
地方教育附加 | 增值税实缴税额×2% | ||||||||||||
个人所得税 | <5年或≥5年但不属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 能提供原值凭证准确计算所得额/受赠房屋再 转让 | 转让所得×20% | ||||||||||
不能提供原值凭证无法准确计算所得额 | 买卖 | 转让所得×1% | |||||||||||
拍卖 | 拍卖成交价格×3% | ||||||||||||
≥5年且属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 免征 | ||||||||||||
土地增值税 | 免征 | ||||||||||||
印花税 | 免征 | ||||||||||||
契税 | 契税基本税率是3%;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 ||||||||||||
非住宅 | 增值税 | 能提供购买发票/契税完税凭证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入发票价格或契税计税依据)×5% | ||||||||||
不能提供购买发票的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 | ||||||||||||
城建税 | 增值税实缴税额×7% | ||||||||||||
教育费附加 | 增值税实缴税额×3% | ||||||||||||
地方教育附加 | 增值税实缴税额×2% | ||||||||||||
个人所得税 | 能提供原值凭证准确计算所得额/受赠房屋再 转让 | 转让所得×20% | |||||||||||
不能提供原值凭证无法准确计算所得额 | 买卖 | 转让所得×1.5% | |||||||||||
拍卖 | 拍卖成交价格×3% | ||||||||||||
土地增值税 | 按规定可以查实征收的,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查实征收 | ||||||||||||
按规定无法查实而需要核定征收的,按其转让收入全额核定征收,征收率为5%。 | |||||||||||||
印花税 | 计税依据×0.05% | ||||||||||||
契税 | 计税依据×3% | ||||||||||||
非自然人 | 住宅/非住宅 | 增值税 | 项目类型 | 计税方法 | 不动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窗口预缴 | 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税申报 | |||||||
非自建 | 小规模纳税人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入发票价格或契税计税依据)×5%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入发票价格或契税计税依据)×5%-已预缴税款 | ||||||||||
一般纳税人 | **日以前项目(简易计税)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入发票价格或契税计税依据)×5%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已预缴税款 | ||||||||||
**日以前项目(一般计税)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9%-当期进项税额-已预缴税款 | ||||||||||||
**日以后项目(一般计税)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9%-当期进项税额-已预缴税款 | ||||||||||||
自建 | 小规模纳税人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已预缴税款 | ||||||||||
一般纳税人 | **日以前项目(简易计税)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已预缴税款 | ||||||||||
**日以前项目(一般计税)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9%-当期进项税额-已预缴税款 | ||||||||||||
**日以后项目(一般计税)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9%-当期进项税额-已预缴税款 | ||||||||||||
城建税 | 增值税实缴税额×7% | ||||||||||||
教育费附加 | 增值税实缴税额×3% | ||||||||||||
地方教育附加 | 增值税实缴税额×2% | ||||||||||||
企业所得税 | 原企业属查账征收 | 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自行申报 | |||||||||||
原企业属核定征收 | 并入当期应税收入自行申报 | ||||||||||||
土地增值税 | 按规定可以查实征收的,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查实征收 | ||||||||||||
按规定无法查实而需要核定征收的,按其转让收入全额核定征收,征收率为:普通住宅5%,其他6%。 | |||||||||||||
印花税 | 计税依据×0.05% | ||||||||||||
契税 | 计税依据×3% | ||||||||||||
注:1.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入发票价格或契税计税依据为不含税销售额。 2.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减免条件的,按要求办理免征。 3.本资料征税规定以现行政策为依据,如有变更,请以最新规定为准。 | |||||||||||||
九、【成交确认、所有权转移】
1.拍卖成交的,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2.拍卖成交以及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负责向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按照当地的过户手续办理流程,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3.因办理标的物产权证、他项权证注销及其他过户前期手续可能导致过户迟延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税、费、滞纳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十、【重要提示】
1.竞买人须在参拍前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
2.拍卖财产涉及农业用地、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的,当地政府对用地在用途、环保、税收、产业技术等方面有特别政策或要求,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一定要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
3.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保证金锁定及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拍卖平台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或拍卖未成交的,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成交价款自成交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完毕。以上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略) 指定账户(收款人: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 (略) 分行华达支行,账号:*5762),并注明“执行案号:(2022)粤06执恢56号;款项性质:拍卖余款”。
3.买受人应按照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剩余价款支付完毕, (略) 认可,并承诺可在指定时间内放款的金融机构, (略) 审核同意后可延期。逾期支付成交余款的,导致不能实现拍卖目的,按悔拍处理。
十二、【大额保证金交纳】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其他】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一旦参加竞拍,即视为竞买人知晓并同意本次拍卖的公告及须知。
本次拍卖所委托的拍辅机构为京东,本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略) (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略) (略) 承办法官联系电话:0757-*
网拍监督电话:0757-*
京东网络司法(广东)拍卖平台服务专线:4008-363-020
竞拍流程指引:http://**
淘宝平台: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略) 诉讼资产网:http://**
(略) 网:http://**_7/homepage/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禅城区魁奇二路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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