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人民医院停车场管理招租项目挂牌公告(20221125/483ff225-ca6f-47de-8b6f-f4b104d77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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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人民医院停车场管理招租项目挂牌公告(20221125/483ff225-ca6f-47de-8b6f-f4b104d77427)

涟 (略) 停车场管理招租项目公告

交易项目名称

涟 (略) 停车场管理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HACQ-*-LS

挂牌起始日期

**日

挂牌期满日期

**日

批准单位

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批准文件

1、涟水县公有资产出让计划执行表

出租方名称

涟 (略)

出租标的物

概况

标的位于涟水县红日大道东首6号,共设置机动车停车位约725个(约9062.5㎡),非机动车停车区域8个。 (略) 区道路通畅、所有车辆有序停放并有一定数量的车辆管理人员全时段维持、 (略) 区车辆秩序,院方要求承租方确保投入27名现场车辆管理人员(其中保安员25名,管理人员2名) (略) 区所有车辆(机动车、非机动车)秩序管理的前提下, (略) 公有车辆、职工个 (略) 公务用车停放需求后(不收费), (略) 区剩余机动车停车 (略) 机动车辆收取停车费。承租方可经营项目:按照物价管理部门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机动车停车费。承租单位不得利用所租赁停车场地从事机动车停车收费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行业。具体情况以实地勘察为准。

租金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淮安天昊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评估报告书编号

淮天昊评报字(2022)第093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评估基准日

**日

租金估价

48.6万元/年

租赁期限

3年

年租金底价

48.6万元/年

特别事项

说明

1、本次房屋出租为整体出租;

2、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或调换使用;

3、本次项目出租为现状出租,不额外增加附属设施设备;

4、本次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承租方参加竞租;

5、本次出租标的物用途不得为污染、噪音、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及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物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行业;

6、履约保证金:20万元。承租方在签定合同前须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待出租方验收出租房屋完毕后,如无任何破坏建筑及附属设施、无违约违规行为,且结清所有费用后,无息退还承租方。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出租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承租方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3、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相关组织机构或出租方的不诚信名录,不得承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4、意向承租方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停车场管理服务相关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5、意向承租方自**日以 (略) 承租停车场管理业务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6、意向承租方具有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7、意向承租方的本项目联系人须具有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意向承租方为联系人自**日以来连续6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不需要出具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

8、意向承租方书面承诺进场后,停车录入、收费系统 (略) 方在用软件,在用软件系统更新、升级或平台对接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意向承租方书面承诺停车场收费方式以扫码支付为主,人工收费系统为辅(备应急状态时使用),收费系统应支持微信、支付宝、手机银行等多种缴费方式,收费系统接口由承租方负责与相关银行、平台协调、对接,院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但院方有监管知情权。(提供书面承诺原件)

10、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停车场须投入27名现场车辆管理人员(其中保安员25名,管理人员2名) (略) 区所有车辆(机动车、非机动车)秩序管理工作。(提供书面承诺原件)

11、意向承租方书 (略) 公有车辆、职工个 (略) 公务用车停放不收费, (略) 区剩余机动车停车 (略) 机动车辆收取停车费。(提供书面承诺原件)

12、意向承租方书面承诺人员进场时须提供不少于25本与进驻人员身份一致的保安员证书,且所有进场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提供书面承诺原件)

13、意向承租方书面承诺不得利用所租赁停车场地从事机动车停车收费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行业。(提供书面承诺原件)

14、意向承租方为境外投资者,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备查文件

一、批准出租文件;

二、租赁合同样本;

其他说明

一、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应提供:

1、营利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单位内部同意参与本次承租的决策文件(原件);

4、“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5、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上述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

《意向承租登记表》请见附件一。

二、申请程序:

(一)本次公开出租实行互联网交易,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 (略) 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

http://**:8000/TPBidder/login.ahttp://**%2ftpbidder

并在系统中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 (略) 产权交易系统网上操作指南:

http://**-316d-46f4-ac3d-dcbc41b495dc&categoryNum=*;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17-*、*。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意向承租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符合条件的,交易中 (略) 产权交易系统上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

(三)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以不低于首年租金底价的价格与意向承租方协议租赁。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保证金20万元以确定正式参加承租,逾期则视为放弃;

2、意向承租方在被最终确定为承租人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定《租赁合同》,并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3、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出租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出租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出租公告内容及出租标的全部现状,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出租标的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房屋租赁合同或拒付租金或放弃承租,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 (略) 物价局《省物价局 (略) 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231号文件向承租方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联系人式

联系人

汪先生(交易中心)

顾先生(出租方)

联系电话

0517-*

0517-*

附件

1、《意向承租登记表》

*179
HACQ-*-LS

涟 (略) 停车场管理招租项目公告

交易项目名称

涟 (略) 停车场管理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HACQ-*-LS

挂牌起始日期

**日

挂牌期满日期

**日

批准单位

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批准文件

1、涟水县公有资产出让计划执行表

出租方名称

涟 (略)

出租标的物

概况

标的位于涟水县红日大道东首6号,共设置机动车停车位约725个(约9062.5㎡),非机动车停车区域8个。 (略) 区道路通畅、所有车辆有序停放并有一定数量的车辆管理人员全时段维持、 (略) 区车辆秩序,院方要求承租方确保投入27名现场车辆管理人员(其中保安员25名,管理人员2名) (略) 区所有车辆(机动车、非机动车)秩序管理的前提下, (略) 公有车辆、职工个 (略) 公务用车停放需求后(不收费), (略) 区剩余机动车停车 (略) 机动车辆收取停车费。承租方可经营项目:按照物价管理部门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机动车停车费。承租单位不得利用所租赁停车场地从事机动车停车收费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行业。具体情况以实地勘察为准。

租金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淮安天昊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评估报告书编号

淮天昊评报字(2022)第093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评估基准日

**日

租金估价

48.6万元/年

租赁期限

3年

年租金底价

48.6万元/年

特别事项

说明

1、本次房屋出租为整体出租;

2、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或调换使用;

3、本次项目出租为现状出租,不额外增加附属设施设备;

4、本次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承租方参加竞租;

5、本次出租标的物用途不得为污染、噪音、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及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物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行业;

6、履约保证金:20万元。承租方在签定合同前须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待出租方验收出租房屋完毕后,如无任何破坏建筑及附属设施、无违约违规行为,且结清所有费用后,无息退还承租方。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出租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承租方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3、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相关组织机构或出租方的不诚信名录,不得承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4、意向承租方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停车场管理服务相关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5、意向承租方自**日以 (略) 承租停车场管理业务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6、意向承租方具有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7、意向承租方的本项目联系人须具有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意向承租方为联系人自**日以来连续6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不需要出具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

8、意向承租方书面承诺进场后,停车录入、收费系统 (略) 方在用软件,在用软件系统更新、升级或平台对接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意向承租方书面承诺停车场收费方式以扫码支付为主,人工收费系统为辅(备应急状态时使用),收费系统应支持微信、支付宝、手机银行等多种缴费方式,收费系统接口由承租方负责与相关银行、平台协调、对接,院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但院方有监管知情权。(提供书面承诺原件)

10、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停车场须投入27名现场车辆管理人员(其中保安员25名,管理人员2名) (略) 区所有车辆(机动车、非机动车)秩序管理工作。(提供书面承诺原件)

11、意向承租方书 (略) 公有车辆、职工个 (略) 公务用车停放不收费, (略) 区剩余机动车停车 (略) 机动车辆收取停车费。(提供书面承诺原件)

12、意向承租方书面承诺人员进场时须提供不少于25本与进驻人员身份一致的保安员证书,且所有进场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提供书面承诺原件)

13、意向承租方书面承诺不得利用所租赁停车场地从事机动车停车收费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行业。(提供书面承诺原件)

14、意向承租方为境外投资者,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备查文件

一、批准出租文件;

二、租赁合同样本;

其他说明

一、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应提供:

1、营利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单位内部同意参与本次承租的决策文件(原件);

4、“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5、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上述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

《意向承租登记表》请见附件一。

二、申请程序:

(一)本次公开出租实行互联网交易,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 (略) 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

http://**:8000/TPBidder/login.ahttp://**%2ftpbidder

并在系统中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 (略) 产权交易系统网上操作指南:

http://**-316d-46f4-ac3d-dcbc41b495dc&categoryNum=*;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17-*、*。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意向承租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符合条件的,交易中 (略) 产权交易系统上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

(三)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以不低于首年租金底价的价格与意向承租方协议租赁。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保证金20万元以确定正式参加承租,逾期则视为放弃;

2、意向承租方在被最终确定为承租人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定《租赁合同》,并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3、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出租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出租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出租公告内容及出租标的全部现状,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出租标的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房屋租赁合同或拒付租金或放弃承租,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 (略) 物价局《省物价局 (略) 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231号文件向承租方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联系人式

联系人

汪先生(交易中心)

顾先生(出租方)

联系电话

0517-*

0517-*

附件

1、《意向承租登记表》

*179
HACQ-*-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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