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洪梅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涉海段)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送审稿)》评审前公示
《东莞洪梅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涉海段)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送审稿)》评审前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要求,现将东莞洪梅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涉海段)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有关信息向公众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信、传真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东莞洪梅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涉海段)
海域使用申请人: (略) 东莞供电局
编制主体:中国能源建 (略) 电 (略)
论证报告名称:东莞洪梅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涉海段)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公示时间:**日至**日
意见接收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 (略) 东城大道268号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69-*
邮箱:*@*ttp://**
附件:东莞洪梅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涉海段)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pdf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要求,现将东莞洪梅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涉海段)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有关信息向公众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信、传真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东莞洪梅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涉海段)
海域使用申请人: (略) 东莞供电局
编制主体:中国能源建 (略) 电 (略)
论证报告名称:东莞洪梅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涉海段)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公示时间:**日至**日
意见接收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 (略) 东城大道268号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69-*
邮箱:*@*ttp://**
附件:东莞洪梅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涉海段)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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