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巡游出租车智能服务监管系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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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巡游出租车智能服务监管系统的通告

为提升 (略) 形象,提高巡游出租车服务质量,保护乘客的合法权益,加强巡游出租车行业疫情防控,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决定自12月1日正式启用巡游出租车智能服务监管系统。该系统将对以下8类不文明、不落实疫情防控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智能取证:

1、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

2、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上岗及未在显著位置展示服务质量监督卡的;

3、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

4、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

5、巡游出租汽车北斗定位不正常的;

6、在驾驶车辆时抽烟的;

7、在驾驶车辆时拨打电话的;

8、在驾驶车辆时违反防疫规定未戴口罩的。

特此通告。

(略) 交通运输局

**日

为提升 (略) 形象,提高巡游出租车服务质量,保护乘客的合法权益,加强巡游出租车行业疫情防控,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决定自12月1日正式启用巡游出租车智能服务监管系统。该系统将对以下8类不文明、不落实疫情防控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智能取证:

1、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

2、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上岗及未在显著位置展示服务质量监督卡的;

3、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

4、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

5、巡游出租汽车北斗定位不正常的;

6、在驾驶车辆时抽烟的;

7、在驾驶车辆时拨打电话的;

8、在驾驶车辆时违反防疫规定未戴口罩的。

特此通告。

(略) 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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