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何氏眼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40%股权
河北雄安何氏眼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40%股权
项目名称: | 河北雄安何氏眼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40%股权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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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 (略) | ||
转让比例: | 40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国投创益 (略)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1793.052万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2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到账时间为准)。 2.其他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①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②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将被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及交易服务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北交所损失的;(2)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5)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北交所造成损失的;(6)意向受让方违反承诺事项的。 4.本股权转让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及标的现状,已经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可能出现的一切风险。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文件的同时须书面承诺:①本方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的转让标的企业一切内容,自行了解并承担本次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②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③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④同意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继续承继;⑤同意按照标的企业现状受让,自愿承担可能出现的一切风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认缴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4000万元。其中,转让方认缴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为1600万元,转让方所持标的企业40%股权对应未实缴部分的出资义务由受让方承担。 2.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河北雄安 (略)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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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0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MA0CNECR92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1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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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上年度): | 36.18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171.34 | 净利润(上年度): | -184.24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3,514.83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88.13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3,426.7 | |
审计机构: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2.89 | 利润总额: | -152.9 | 净利润: | -164.06 | |
资产总额: | 3,262.63 | 负债总额: | 0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3,262.63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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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乡村产业 (略) | -999,999,999 | 40 | ||||
辽宁 (略) (略) | -999,999,999 | 60 |
项目名称: | 河北雄安何氏眼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40%股权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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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 (略) | ||
转让比例: | 40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国投创益 (略)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1793.052万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2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到账时间为准)。 2.其他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①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②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将被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及交易服务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北交所损失的;(2)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5)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北交所造成损失的;(6)意向受让方违反承诺事项的。 4.本股权转让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及标的现状,已经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可能出现的一切风险。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文件的同时须书面承诺:①本方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的转让标的企业一切内容,自行了解并承担本次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②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③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④同意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继续承继;⑤同意按照标的企业现状受让,自愿承担可能出现的一切风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认缴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4000万元。其中,转让方认缴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为1600万元,转让方所持标的企业40%股权对应未实缴部分的出资义务由受让方承担。 2.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河北雄安 (略)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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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0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MA0CNECR92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1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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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上年度): | 36.18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171.34 | 净利润(上年度): | -184.24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3,514.83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88.13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3,426.7 | |
审计机构: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2.89 | 利润总额: | -152.9 | 净利润: | -164.06 | |
资产总额: | 3,262.63 | 负债总额: | 0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3,262.63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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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乡村产业 (略) | -999,999,999 | 40 | ||||
辽宁 (略) (略) | -999,999,999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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